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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征稅時代到來 中國富人的“避稅天堂”風光不再
全球征稅時代到來 中國富人的“避稅天堂”風光不再

長期以來,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很多富人都悄無聲息地將自己的巨額資產轉移到所謂的“避稅天堂”,如巴哈馬、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盧森堡……[詳情]

21世紀經濟報道|2018年09月06日  01:30
新個稅法引入反避稅條款:防范高凈值人群海外逃稅
新個稅法引入反避稅條款:防范高凈值人群海外逃稅

舉個簡單的例子:中國個人A在海外通過BVI(避稅天堂維爾京群島)空殼公司進行投資,BVI公司的利潤只要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在現行稅法下,個人A無需繳稅;而反避稅條款下,中國稅務機關可以以受控關聯公司的名義將沒有商業實質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潤視同個人直接取得而課稅。[詳情]

第一財經日報|2018年09月04日  06:18
CRS+反避稅條款實施:澳洲、新西蘭大批華人賬戶被封
CRS+反避稅條款實施:澳洲、新西蘭大批華人賬戶被封

早在一個多月前,外媒便發布重大消息,新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凍結了數千的賬戶,并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于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國居民。[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2018年09月03日  21:50
CRS最大漏洞:離岸避稅天堂淪陷 美國岸上天堂崛起
CRS最大漏洞:離岸避稅天堂淪陷 美國岸上天堂崛起

美國的金融機構現在很忙,忙著將客戶的錢從傳統離岸避稅天堂(比如巴哈馬、瑞士、百慕大等),轉移到美國岸上天堂(比如特拉華州、內華達州、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等)去。[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2018年09月05日  22:33
窮人割肉繳稅有錢人花式避稅 真的避得過去嗎?
窮人割肉繳稅有錢人花式避稅 真的避得過去嗎?

有句話說得是“窮人割肉繳稅,有錢人花式避稅”這都是長期原來為人所詬病的。然而從今往后,隱匿富人們巨額財富的避稅天堂,很可能將不復存在。[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2018年09月05日  10:38
新個稅法亮點解讀:試圖逃稅的高凈值人群恐怕要停了
新個稅法亮點解讀:試圖逃稅的高凈值人群恐怕要停了

歷經數次修改與審議之后,備受矚目的新個稅法終于千呼萬喚始出來。與之前相比,新個稅法發生了很大變化,如首次實行綜合征稅;免征額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優化稅率結構,擴大低檔稅率級距等等。下面詳細做個梳理,并在此基礎上探討對不同收入人群的影響。[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2018年09月06日  07:33
就從9月起!反避稅兩大招實施 主要影響這些人群
就從9月起!反避稅兩大招實施 主要影響這些人群

CRS將影響的人群主要是那些在海外有金融資產的居民個人,包括在海外有殼公司投資理財、在海外購買了大額保險、在海外設立家族信托等人。[詳情]

券商中國|2018年09月04日  10:59

稅務風暴

【香港】首次與內地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打擊跨境逃避稅
【香港】首次與內地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打擊跨境逃避稅

目前包括中國在內至少有101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這些國家或地區既包括新加坡、中國香港等中國海外賬戶比較集中的地方,也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詳情]

第一財經日報|2018年09月05日  05:54
【影視】工作室個稅為何要查賬征收?稅務人士:防止避稅
【影視】工作室個稅為何要查賬征收?稅務人士:防止避稅

影視工作室已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管理條件,2018年6月30日起終止定期定額征收方式,要求影視工作室在終止日期起45天內,按照定額終止前執行期內每月實際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分月匯總申報,未按規定期限如實申報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處理。終止定期定額后,征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征收。[詳情]

每日經濟新聞|2018年09月04日  18:54
【購房】為避稅買房時“假離婚”?背后存在雷區
【購房】為避稅買房時“假離婚”?背后存在雷區

“假離婚”的現象已不罕見,但“假離婚”背后映射出來的法律問題發人深省,房山法院將以三個典型案例予以闡釋。[詳情]

新浪財經綜合|2018年09月03日  02:05

多方評論

經濟之聲:稅務信息將成個人信用重要部分
經濟之聲:稅務信息將成個人信用重要部分

以前的富人可能通過離岸的架構,就是我們講的避稅港的地方去設公司,或者買信托買保險,得到的一些所得沒有報告給中國國內。現在你不報,那邊也會提供信息過來。[詳情]

央廣網|2018年09月05日  11:34
第一財經日報:加強稅收征管 為減稅打開空間
第一財經日報:加強稅收征管 為減稅打開空間

以往,擔憂稅收收入降低影響民生支出一直是阻礙減稅的因素之一,如果能通過規范稅收征收保障稅收收入的合理增幅,那么減稅的阻力就小了很多,空間也隨著征管的規范性越來越大。[詳情]

第一財經日報|2018年09月05日  05:54
普華永道:買本外國護照逃避稅收的時代正在結束
普華永道:買本外國護照逃避稅收的時代正在結束

建議存在以上涉稅安排的高凈值人士積極關注這一條款的實施細則,充分審閱現有涉稅安排的合規性,及早發現潛在稅務風險,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新個稅法下個人整體稅務的有效與合規。[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2018年09月04日  10:12
投資移民非CRS國家避稅得不償失 美國并非萬無一失
投資移民非CRS國家避稅得不償失 美國并非萬無一失

  CRS當前移民機構拆解富豪海外避稅利與弊 在一些尚未加入CRS的中美洲或非洲小國進行投資移民,無非是鉆了CRS制度設計漏洞的空子。 “9月以來前來咨詢如何隱藏海外財富信息的高凈值客戶明顯增加了不少。”一家投資移民中介機構負責人趙誠(化名)感慨,尤其在9月11日香港相關部門公告本月將完成CRS涉稅金融賬戶信息與內地的首次交換后,咨詢的客戶數量又比前些天高出約30%。 CRS,通俗理解為稅務信息交換系統,運行如圖示。 隨著上述業務需求旺盛,他所在的投資移民中介機構已經給用戶提供了三種選擇。一是將在一些尚未加入CRS的中美洲或非洲小國進行投資移民,二是將資金轉移到美國;三是調整海外離岸架構以繞開CRS的信息審查范圍。 “相比而言,當前第一種做法頗受歡迎,因為費用低廉且見效較快,比如高凈值用戶只需在危地馬拉投資5萬-6萬美元,就能在較短時間內入籍,從而利用這個國家尚未加入CRS的優勢隱藏海外財富信息。”趙誠直言。 但他通常不會向用戶主動推薦這種做法,因為這些尚未加入CRS的中美洲或非洲小國經濟狀況不佳且政局相對動蕩,將資產配置在這些國家反而存在不小的投資風險。 投資移民非CRS國家避稅“得不償失” 在趙誠看來,在一些尚未加入CRS的中美洲或非洲小國進行投資移民,無非是鉆了CRS制度設計漏洞的空子。 在CRS涉稅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實際審核過程里,金融機構主要會根據護照判定個人的稅收居留地。以危地馬拉為例,只要國內高凈值用戶的護照來自危地馬拉,提供的居住地址也在危地馬拉,即便他仍然在中國居住工作,銀行也不大會對他的實際居住地進行核查,最終就會認定他入了危地馬拉國籍,且人在危地馬拉(由于危地馬拉尚未加入CRS),不會將他的海外財富賬戶信息按照CRS要求與中國相關稅務部門進行交換 “目前這項投資移民業務相當紅火,每天差不多逾5位高凈值用戶前來咨詢相關的投資移民費用與操作流程,因為他們擔心相關稅務部門會通過CRS調查他們的海外資金來源。”趙誠告訴記者。 在他看來,這無形間也帶火了一些小國的投資移民業務。尤其是一些非洲或中美洲小國家只需5萬-10萬美元就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入籍”或拿到“永久居留權“,讓他們看到隱藏海外財富信息的操作空間。 “不過,我個人不大會主動推薦這類業務,因為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他告訴記者。究其原因,他發現這些非洲或中美洲小國經濟政局均不夠穩定,將資產配置到這些國家反而存在不小的投資風險,且部分國家一旦遇到經濟動蕩就采取極其嚴格的外匯管制措施,到時用戶想將自己財富轉移出境都變得異常困難,因此為了避稅而將大部分海外資產配置在這些國家,自己面臨的財富縮水風險反而更高。 “不過,也有一些投資移民機構愿意提供配套服務,即人在危地馬拉入籍,錢可以安排存放在香港銀行,同樣能規避CRS審查。”他透露,但他個人覺得這種做法所面臨的政策風險日益突出。今年初,OECD(經合組織)發布一份報告指出幾種濫用投資居留權計劃以規避CRS審查的方式,其中包括“投資居留”(RBI,residence by investment)或“投資公民”(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當前OECD正針對這些灰色操作行為采取措施,包括編制高風險計劃清單、發布咨詢文件,尋求對要求披露CRS規避安排和離岸結構的強制性披露規則模型的意見等,有效彌補制度漏洞。 美國并非“萬無一失” 在趙誠看來,即便采取后兩種做法,也絕不是“萬無一失”。 美國尚未加入CRS且不愿通過FATAC法案向其他國家交換海外公民詳細的涉稅金融賬戶信息,但無人能保證美國會將這項政策進行到底。一旦未來美國改弦更張,積極與其他國家配合交換上述賬戶信息,高凈值客戶依然難以持久隱藏海外財富信息。而通過海外離岸架構“復雜化”躲避CRS審查的做法一旦被查出,反而會遭致相關稅務部門更嚴格的資金來源追查與稅務征繳措施,最終得不償失。 “其實,隨著全球CRS監管合作日益緊密,國內高凈值人群應考慮的不是如何隱藏海外財富信息進行避稅,而是借助延時繳稅投資品種有效籌劃個人稅務,從而實現海外財富最大化保全與傳承。”趙誠指出。 “這也驅使不少高凈值用戶更考慮將資金轉移到美國。”趙誠透露,巧合的是,目前與他們開展赴美投資移民合作的海外離岸信托服務提供商正計劃在美國特拉華州、內華達州、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等地開設新的分支機構,協助越來越多全球富人將財富從CRS簽訂國轉移到美國。 “究其原因,一是美國尚未加入CRS,因此很多富人認為美國其實沒必要與其他國家交換涉稅金融賬戶信息,二是就目前實際操作而言,盡管美國與很多國家簽訂了FATAC(海外征稅法案)及相關賬戶信息交換條款,但美國很多時候對外交換的是海外公民在美國開設的銀行賬戶名或離岸公司名字,并沒有穿透到個人實際財富狀況信息。這讓很多不愿公開海外財富信息的高凈值人群認為美國還是安全的。”一家熟悉美國FATAC法律條款的律師向記者指出。 在他看來,美國這個所謂的新避稅天堂暗藏“殺招”,由于美國對海外公民資金來源審查相當嚴格,若富人資金轉移入境過程稍有差錯,就可能面臨極高的繳稅壓力,反而得不償失。 “此前我聽說一位中國富豪帶著百萬美元現金去美國,在美國機場入境安檢時被查出,盡管這位富豪一再強調這筆錢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但美國稅務部門仍然以他無法拿出完稅證明為由,要求他繳納逾30%的所得稅。”他告訴記者。[詳情]

21世紀經濟報道 | 2018年09月13日 02:26
避稅天堂淪陷:海外金融賬戶將裸奔 去香港買保險降溫
避稅天堂淪陷:海外金融賬戶將裸奔 去香港買保險降溫

  CRS來襲知名避稅天堂淪陷 富人海外賬戶即將“裸奔”? 中國9月首次交換CRS信息;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等均已參加CRS;記者調查發現,投資入籍成規避CRS手段 CRS參與國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瑞士等富人理想遷移地。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伴隨著多個知名避稅天堂淪陷,高凈值人群海外隱形財富或將被揭開蓋子。 今年9月起,按照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同多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部門首次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與此同時,上月底剛剛獲得通過的新個稅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稅條款。這意味著,中國納稅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資產配置情況將會被我國稅務部門掌握,逃稅、避稅的行為將浮出水面,并且還面臨著高額的個人所得稅補繳。 財富研究機構New World Wealth稱,中國也是富豪“流失”嚴重的國度,伴隨著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列支敦士登、百慕大、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瑞士等加入CRS,富人海外賬戶或即將“裸奔”。不過記者調查發現,依然有人在利用CRS的程序漏洞來進行逃避稅,比如投資入籍。 投資入籍成規避CRS手段 今年9月起,按照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同多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部門首次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與此同時,上月底剛剛獲得通過的新個稅法首次引入了反避稅條款。 CRS在全球范圍內開始實施之后,是否仍有升級版避稅手段?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依然有人依靠CRS的程序漏洞來進行逃避稅。 在百度上搜索CRS,頁面充斥各種辦理移民護照的中介廣告。記者向一家名為“喬治中國”的中介公司咨詢,一名自稱移民律師的人向記者表示,現在可以通過在沒有參加CRS的國家辦理護照來達到資產避稅目的。他向記者推薦了危地馬拉,該國目前沒有承諾實施CRS,并且對境外資產有稅收優惠:該國法律規定,如果不參加公民選舉,海外資產收入可以不征稅。 當記者提出是否申報CRS信息不是根據國籍而是根據是否為中國納稅居民時,該“律師”聲稱,在實際審核過程中,金融機構判定稅收居留地基本還是依據護照。“銀行怎么可能知道你是住在中國呢?基本上還是看護照,你的護照是危地馬拉,提供的地址也是危地馬拉,銀行也不可能去核實你的居住地,他也沒有權利去核實,他只能靠護照。” 辦理危地馬拉護照的一個簡單途徑是投資入籍計劃,該國政策規定,捐款5萬美元給危地馬拉政府,即可快速入籍。上述“律師”表示,這與其他國家的投資買房入籍計劃是類似的,并且成本還比較低。 依靠這類投資入籍計劃來吸引境外投資,是很多國家都有的做法,這也可能成為規避CRS的手段。OECD于今年2月份發布了一份報告,提出了幾種濫用投資居留權計劃以規避CRS的方式。越來越多的國家提供“投資居留”(RBI,residence by investment)或“投資公民”(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計劃,這些計劃允許外國個人獲得公民身份或臨時/永久居留權,以換取當地投資或支付費用的增長。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均提供買房移民政策,只需在該國購買50萬歐元的房產即可入籍。 OECD提出,這些計劃的濫用,可能為洗錢者和逃稅者提供后門。這些計劃授予了某一國的公民身份或司法居留權,通常不提供稅務居留權,而CRS的申報是基于稅務居留權。稅務審裁處要求納稅人為稅務目的自行證明其所有居留地。這就形成了規避CRS的漏洞。 可能的方式之一是:賬戶持有人虛假自我認證稅務居留地,并提供稅務居留地證明作為支持。例如,F國納稅居民X,根據RBI計劃申請M國的護照,獲取該身份要求X在M國購買至少50萬歐元的房產,或以每年至少4萬歐元的價格租用房產。 獲得M國的居民身份后,X在B國的B銀行開立新賬戶,并自我證明為M國的稅務居民,并未對其在F國的稅務居留地進行自我證明。此外,X提供的文件沒有顯示其與F國有任何聯系。由此,B銀行將確認X為M國居民,并將收入和賬戶的其他信息報告給B國稅務機關,B國稅務機關與M國交換CRS信息。按照M國政策,X無需對不是來自或匯往M國的任何收入繳稅。 前述中介公司“律師”對記者描述的途徑即是如此:中國納稅居民X,按照投資入籍計劃申請危地馬拉的護照,此后再在中國香港銀行開戶,這樣只會被認定為危地馬拉居民,并且由于危地馬拉沒有加入CRS,涉稅信息將不會被交換。 OECD表示,CBI(投資公民)/RBI(投資居留)計劃可能被利用來破壞CRS的盡職調查程序,這可能導致報告不準確或信息不完整。這些計劃可能導致高風險,尤其是在該計劃不要求在本國的實際存在,或對本國內的實際存在不進行檢查的情況下。OECD已經開始針對這些行為采取措施,包括編制高風險計劃清單、發布咨詢文件,尋求對要求披露CRS規避安排和離岸結構的強制性披露規則模型的意見。 安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苗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種做法不可取。現在已經參加CRS的有102個國家和地區,沒有加入的多為發展中國家,例如一些非洲、東南亞的國家。但這些國家本身經濟不發達,或者政治結構不穩定,將資產配置到這些國家是沒有價值的。另外,有些沒有參加CRS的國家稅負并不低,如果為了規避CRS將資產結構放在那里,還需要考慮是否會變成當地的稅務居民。 趙苗表示,CRS是一個全球大趨勢,現在沒有加入的國家并不能保證之后不會加入。所以現在人們在稅務規劃方面的重心應該不再是以前的通過種種不合法手段少交稅或者不交稅,“要從稅務合規的這個基礎上去考慮,而不再是簡單粗暴地、單純利用信息不透明而不交稅”。 在這場打擊跨境避逃稅的“貓鼠”戰役中,稅務管理機構能否最終取勝仍存疑問。不過不容否認的是,眾多避稅天堂正在淪陷。 哪些避稅天堂淪陷? 2018年2月發布的《Global Wealth Migration Review》全球財富方向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富豪的財富增長使得亞洲超級億萬富豪的人數增長了四分之一,達到637人,每隔一天就有一位新億萬富翁誕生,人數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多的億萬富翁的地區。 與此同時,報告顯示,2017年約有95000名百萬富翁遷移,而2016年為82000人,2015年為64000人。最受各國富豪歡迎的移民國家為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阿聯酋、以色列、瑞士、新西蘭、新加坡。新加坡被認為是世界上商業最友好的國家之一,稅率特別低。財富研究機構New World Wealth稱,中國富豪“流失”嚴重。 如今包括中國在內的富人們通過持有一本其他國家的護照來規避稅收的路徑被堵上。記者發現,富人遷移理想地中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瑞士、以色列、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已出現在2018年首次交換信息的國家(地區)名單中。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也在名單之中。 其實,伴隨著50個國家及地區去年首批信息交換,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列支敦士登、百慕大等曾經為人熟知的“避稅天堂”去年已經淪陷。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報告,隨著持有海外金融資產的納稅人信息為其所在國稅務當局掌握,近850億歐元的額外稅收收入被“挖”了出來。 2014年9月,我國在G20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承諾將實施CRS,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次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標志著我國正式加入CRS“俱樂部”。 根據OECD官網數據,目前加入CRS的國家(或地區)總數為102個,有評價稱,這“基本涵蓋了大部分國家和地區”。而伴隨著越來越多國家的加入,富人海外配置金融資產以避稅的路子越來越窄。 海外金融賬戶將“裸奔”,去香港買保險降溫 海外避稅的高凈值人群的哪些資產已被CRS盯上? CRS的概念最初來自于美國的《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又稱“肥貓法案”),FATCA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內收入局報告美國稅收居民賬戶的信息,目的在于查明美國納稅人的離岸財產信息。CRS可視作全球版的FATCA,即全球范圍內國與國之間的稅收信息交換,便于各國查明該國納稅人的個人金融資產信息。 CRS的影響人群首先是持有境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這些賬戶包括存款賬戶、托管賬戶(包括證券、期貨以及理財產品、基金、信托計劃、專戶/集合類資產管理計劃)、其他賬戶(包括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者年金合同,投資機構的股權或者債權權益)。尤其是高凈值人群,其在境外持有的上述金融資產信息將被提供給國內稅收監管部門,CRS揭開了他們的境外財富“保護罩”。 從這個意義看,那些跑到中國香港或者其他地方買保險避稅的人,可能算盤要落空了。其實降溫去年已開始。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數據, 2017年內地訪客新造保單保費較2016年下跌30.1%,而市場分析,CRS為數據“降溫”的主因之一。 工銀國際報告指出,由于CRS簽署國之間所交換的信息僅包含金融資產,所以推斷在CRS實施之后,更多的高凈值人士將會提高其在非金融資產方面的配置(包括房地產、珠寶首飾、字畫古董及飛機游艇等)。從另一角度來說,CRS的實施將利好境內金融機構。由于CRS也將適用于對于海外保單及家族信托信息的披露,這將大大降低國內客戶對于購買境外保單的熱潮,因此CRS的實施一定程度上對于中國境內的保險業、財富管理業等有推動影響。 境外殼公司避稅或已行不通 CRS的影響人群還包括通過境外殼公司投資的中國稅收居民。一位曾經在外資銀行工作過的員工回憶,此前其工作之一就是協助國內企業注冊離岸公司賬戶,而避稅被認為是這些離岸公司的主要作用之一。 在CRS的規定下,這類企業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消極非金融機構”——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的非金融機構,例如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對于這類機構,金融機構需要識別出這些機構及其背后的實際控制人,若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機構需要收集并報送控制人相關信息。 信息交換完成后,各國稅務部門將依據本國的法律規定進行監管。即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個稅法增加了相應的反避稅條款: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這意味著,此前在海外有財產沒有申報的中國富人,不僅要補繳高額的個人所得稅,擁有的境外公司還可能面臨最高達25%的企業所得稅。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宓迪[詳情]

新京報 | 2018年09月12日 02:30
海外避稅天堂終于迎來謝幕 但目前美國并不在CRS之列
證券時報 | 2018年09月11日 01:31
海外賬戶即將“裸奔” 只有富人的錢才受影響嗎?
海外賬戶即將“裸奔” 只有富人的錢才受影響嗎?

  海外賬戶即將“裸奔” 只有富人的錢才受影響嗎? 大貓財經 “在香港保險紅火的那兩年,也趁還有漏洞的時候買了,現在我怎么有點慌”。 9月還沒開始的時候,貓哥的朋友就開始表達了自己的擔憂。而一位旅居新西蘭的華人更“慌”一些,而他慌的根源是一則新聞。 一個多月前,外媒報道,新西蘭、澳大利亞的包含KiwiBank、澳新銀行(ANZ)、西太平洋銀行(westpac)、新西蘭銀行(BNZ)各大商業銀行凍結了數千的賬戶,并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于外國納稅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國居民。 而他們共同的慌張,都來源于一項已經生效的國際協議——CRS。 根據經合組織(OECD)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時間表顯示,從2017年1月1日起,中國及香港等數十個國家地區已經同步開始實施CRS,2018年9月份,根據此前簽訂的協議,中國等國家和地區就要進行首次信息交換了,而這個協議,恰好關心的就是你的金融賬戶。 可以說,盛傳許久的CRS終于落地了。 01 “CRS”終于來了 ●CRS是什么呢? 其全稱叫做“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通用報告標準。當然,如果我們把這一系列的協議稱之為CRS還是不準確的,只是CRS作為其中最基礎的部分而為人所知。 其實這一系列的協議的核心是《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是G20委托經濟合作組織(OECD)發布的的一系列程序規則,而這個規則下包含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和CRS。 簡單來講,CRS是金融機構將外國稅收居民的信息報送稅務局的標準和程序,而稅務局根據《主管當局間協議》來進行信息互換。而整套規程的核心是穿透,穿透最終的權益者身份,讓他們不能再用離岸等方式,來避開居住地的納稅要求,同時也意味著在境外“隱身”的金融資產即將透明化。 CRS法規說,不管你是什么樣的架構,我都要你穿透,讓你告訴我,你的最終受益人是誰,我希望你的稅務信息是透明的。 當然,在2017年的9月的時候,已經有53個國家(或地區)進行了首次信息互換,而其余的50個國家(或地區)則是在2018年的9月進行,而中國香港、澳大利亞、新西蘭等都在本次信息交換的行列中。 而澳新地區的凍結賬戶,只是一個前奏而已。 02 影響誰呢? 所以,在海外進行過資產配置的人群有些慌了,尤其是配置了高額金融資產的人群,則普遍壓力山大。 ▌而這樣的信息互換會影響到哪些人群呢? ①在海外沒有金融資產的人不用擔心,國內的CRS需要做的是對境外的稅收居民的資產做盡職調查,不涉及國內稅收居民。 不過呢,作為締約方之一,中國的香港和澳門地區的稅收居民在內地的賬戶,也在調查之列。而同理,內地居民在港澳地區的賬戶也在當地的稅務部門核查范圍之內。尤其是近兩年,在人民幣貶值等因素的影響下,在香港開銀行戶口、購買香港保險的人越來越多,而這些金融資產重要的盡調對象和交換范圍。 ②影響的主要是中國境內的居民。當然這個居民的概念不是按戶籍或者國籍來區分的,而是按居住地來分的。舉幾個例子: 在中國境內居住的中國公民A,在新西蘭有一筆大額存款,那么顯而易見,他的信息會被報送給中國稅務部門;而新西蘭人B雖然沒有中國國籍,但是在國內長期定居,那么他的信息也在向中國的報送范圍之內。 而長期居住在新西蘭的中國公民C在香港有一筆大額金融資產,那么香港對其資產信息作出盡調后,若判定其為新西蘭稅收居民的話,需要將他的稅務信息報送新西蘭稅務部門。 D在新西蘭取得了永久居留權,但是在中國居住,且一個納稅年度內一次離境沒有超過30天,而多里離境也沒超過90天,那么他的稅務信息要報送中國的稅務機關。而這一條,同樣適用于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③特別強調,CRS規定的金融機構,涵蓋了幾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托、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各種金融投資產品的投資實體、特定的保險機構等,而上報的信息包含存款賬戶、保險合同等資產信息和姓名、賬戶余額等個人信息。 比如,中國內地居民在香港的大額保單在報送的范圍內;海外家族信托里的公司賬戶,還會穿透到信托受益人,然后進行報送;以理財消費為目的設立的公司,很可能被識別為“消極非金融機構”,穿透到實控人然后報送。 ④只針對高凈值人群嗎?首次信息交換肯定是針對高凈值人群了,2018年之前,金融機構就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盡職調查。 但是,未來就不一定了。因為根據國稅總局提供的時間表,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要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那么,所有的海外金融資產都將無所遁形。 03 “避稅天堂”不再,還是乖乖繳稅吧 ▌如果擁有海外賬戶,到底有什么影響呢? ①照章納稅沒啥影響,但是如果逃避稅的話,那么很可能面臨補繳稅款甚至額外罰款。 可以說,全世界對于反避稅都是煞費苦心。目前加入到這一協議中的國家或地區已經達到了103個,包含我們熟悉的香港地區、英屬維爾京、開曼群島、愛爾蘭等享譽世界的離岸金融中心或者“避稅天堂”。 BVI、開曼、愛爾蘭,都是在2017年9月就進行了首次信息交換。據媒體報道,2017年第一批啟動的CRS里,在首批交換信息的50個國家(地區)近2000個雙邊交換關系中,有50萬自然人被披露了離岸資產,征收的額外稅收大約有850億歐元。 ②首批核查的主要是高凈值(總額大于100萬美元)人群,那么問題來了,我國的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的換匯額度是等值5萬美元,那么錢是怎么出去的呢?要知道,在外匯管理的各項條目上,都需要“符合國家規定”,那么如果不符合規定呢? 現在的賬戶信息報送的是稅務部門,那么未來如果稅務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共享信息的話,這個隱性風險還是相當大的。 ③除了CRS外,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即將與2019年開始實施,而除了日常人們關注的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外,還增加了反避稅的條款: “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這也就意味著,國際“避稅天堂”也不再是偷稅漏稅避稅的天然避風港了,所謂的“合理方法”也是由稅務機關來裁量了。 那么,賬戶透明了,避稅不行了,那就乖乖照章納稅吧。[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 2018年09月06日 07:41
全球征稅時代到來 中國富人避稅天堂風光不再(視頻)
全球征稅時代到來 中國富人避稅天堂風光不再(視頻)

   全球征稅時代到來 離岸“避稅天堂”風光不再 本報記者 陳若萌 深圳報道 長期以來,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很多富人都悄無聲息地將自己的巨額資產轉移到所謂的“避稅天堂”,如巴哈馬、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盧森堡…… 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地區)經濟,這些有“避稅天堂”之稱的國家(地區)有一些共同點:對前來注冊登記設立公司只收極少的年度管理費;對公司股東信息、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給予高度保密;不征稅或稅負極低;無外匯管制;監管寬松。同時,在這些國家(地區)設立的公司幾乎被所有國際大銀行承認,可在銀行開立賬號。 但是從目前已公布的承諾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相關協議條款(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簡稱CRS)國家(地區)名單看,共有100多個國家(地區)參與,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熱門移民國家以及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盧森堡、巴哈馬等這些曾經的“避稅天堂”赫然在列,而隨著CRS+反避稅條款在中國的實施,這些中國富人的“避稅天堂”或將風光不再。 “避稅天堂”多數淪陷 中國互聯網公司中的三大巨頭——百度、阿里巴巴、騰訊就在“避稅天堂”之一的加勒比海地區的開曼群島都注冊有自己的離岸公司。之所以稱為“避稅天堂”,那是因為這些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對各類國際商業公司、離岸公司的稅負極為輕微,甚至完全免征稅款,而且幾乎所有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都與主要經濟大國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條約。 而離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冊地以外經營,不能在注冊地經營的公司。世界上離岸金融中心主要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塞舌爾群島、薩摩亞群島、馬恩島等,多數為島國。它們的優勢便是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 同時,離岸公司作為一種商業組織形式,不僅限于公司(有限、無限、控股、免除、國際商業公司、股份、公眾公司等),還包括信托基金和合伙企業等形式。離岸公司充當的角色更多是轉口貿易及其銀行賬戶收款。 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今年9月,中國政府陸續與其他CRS參與國完成首次信息交換。“CRS在中國的推進,代表著中國會收集非居民信息去跟非居民所在國分享,同樣地,反過來,中國稅收居民在海外的信息,將來也會被海外這些地區交換回中國稅務總局。鑒于目前有100多個國家(地區)已經承諾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主導的CRS體系,這些國家(地區)之間的涉稅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網絡將逐步建立,不少中國富人的資產在這張大網里面將很難藏匿。”畢馬威中國稅務咨詢蕭文燦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不僅如此,中國實施CRS后,將以“稅收居民”身份而非國籍信息來判定進行信息交換。舉例來說,A是法國國籍,但是長居中國,并且在中國工作,那么A就是中國的稅收居民,在海外的金融賬戶信息需要交換給中國稅務部門,而非法國稅務部門。一旦被查詢到海外巨額收入,相關人員可能面臨巨額的個稅補繳,以及海外設立公司的25%企業所得稅,此前中國公民通過簡單買一本其他國家護照來規避CRS申報的時代將徹底結束。 而如果A在海外通過BVI(“避稅天堂”維爾京群島)空殼公司進行投資,而BVI公司持有香港銀行賬戶,公司收益在BVI不用交稅,之前在香港和中國內地也沒有申報繳稅,BVI公司的利潤只要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在現行稅法下,個人A無需繳稅;而反避稅條款下,中國稅務部門可以以受控關聯公司的名義將沒有商業實質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潤視同個人直接取得而課稅。 “由于這家BVI公司是消極非金融機構(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容易被當作跨境逃避稅的工具,CRS規定,銀行需穿透這家BVI公司,最后會識別出其背后的實際控制人A。之后香港銀行和香港稅務部門會將這家公司和A的相關信息報給英屬維爾京群島稅務部門和中國稅務部門。這樣一來,A及其在BVI隱匿的收入,都將變得透明。之前大部分‘避稅天堂’將因加入CRS而不復存在。”蕭文燦分析。 轉移至非CRS參與國非明智之選 會不會有中國富人為了逃避這種賬戶信息透明化而把資產轉到那些尚未承諾實施CRS的國家(地區),如美國、柬埔寨等? “目前CRS已覆蓋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而且今后還會有更多國家和地區加入;投資時,稅只是其中一個要考量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要考量資產收益和安全問題,因此把錢轉到目前尚未承諾實施CRS國家的做法,在全球征稅時代到來的今天并不明智。”蕭文燦坦言。 “此舉得不償失。”一位熟悉CRS相關法律的資深律師也向記者直言。 一方面,美國雖然沒有參與CRS,但美國有類似CRS的美國《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 主要目的就是防范美國公民和居民濫用海外“避稅天堂”稅收優惠政策轉移財富進行避稅。為了最大限度落實這項政策,美國財政部先后與近百個國家簽署實施《海外賬戶納稅法案》的相關協議,這也驅使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聯合100多個國家推行CRS,共同防范本國居民利用不同國家稅率高低差別,將財富流向稅率更低的海外國家避稅,給國家造成不小的稅收流失壓力。2014年6月中美兩國已就該法案在中國的實施達成初步協議。不過,到目前兩國仍未正式簽署政府間協議(IGA),FATCA還沒有正式在中國落地,但中美兩國金融信息互換無疑已經提上了日程。 另一方面美國擁有嚴格的資產來源申報與繳稅規定,貿然將海外財富轉向美國,除了招致美國相關部門的反洗錢調查,還容易面臨遠高于中國的繳稅負擔。 上述熟悉CRS相關法律的資深律師向記者指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美國既有個人所得稅(個人勞動勞務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又有資本利得稅(通過各類投資獲得的收益繳納資本利得稅),因此高凈值客戶需繳清上述兩項稅收,才能讓海外財富存放美國,但這兩項稅收平均稅率不比中國低,因此這種做法反而得不償失。(編輯:張星,本報記者陳植對本文亦有貢獻)[詳情]

21世紀經濟報道 | 2018年09月06日 01:30
CRS最大漏洞:離岸避稅天堂淪陷 美國岸上天堂崛起
CRS最大漏洞:離岸避稅天堂淪陷 美國岸上天堂崛起

   CRS最大漏洞:離岸避稅天堂淪陷,美國岸上天堂崛起 來源: 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美國的金融機構現在很忙,忙著將客戶的錢從傳統離岸避稅天堂(比如巴哈馬、瑞士、百慕大等),轉移到美國岸上天堂(比如特拉華州、內華達州、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等)去。 美國的金融機構現在也都在學習一項新技能,如何幫外國客戶利用美國漏洞規避CRS。 比如,波士頓博爾頓全球資本公司稱,一名富有的墨西哥人可以用其BVI公司在美國銀行開戶,如此一來墨西哥政府最多只能知道該客戶在美國銀行開戶的BVI公司,而美國的銀行不會為墨西哥政府提供這位墨西哥富豪的個人信息。 比如,羅斯柴爾德里諾分公司負責人潘尼稱,一位王姓的香港人從國內銀行轉移資金,非常擔心自己的財富信息會被中國監管部門知曉。潘尼說,把自己的資產轉到內華達州一家信托公司后,這位投資者就可以避開美國稅收和本國信息披露。 CRS來襲,避稅天堂統統淪陷,海外逃避稅或無所遁形。 但是,CRS的最大漏洞——美國,卻成了全球最大的避稅天堂之一。 △十大避稅天堂,彭博社 今天看“新瑞士”美國,如何通過干掉瑞士,建設自己的岸上天堂,推行FATCA卻“偽雙邊信息互換”,拒絕執行CRS,成長為世界最大避稅天堂之一的。(不是陰謀論) 01 干掉瑞士 雖然自90年代以來,美國就開始建設岸上金融, 改稅制,自1984年7月以后豁免投資組合利息預提稅,讓外國人放心的把錢投在美國,不收30%的預扣稅, 建岸上離岸地,比如特拉華州,有獨立的、“享有盛譽的”法院,允許提供保密的、低稅的公司架構和資產保護信托架構,讓外國人能把錢投進來,也讓美國自己人的錢也別流到離岸避稅天堂去。 雖然特朗普稱,他自己就有378家特拉華公司。 更甚之,在特拉華州的一座土黃色的不起眼的兩層小樓,威爾明頓北奧蘭治街1209號這個地址,就是28.5萬家公司的注冊地址(2016年,衛報報道),特朗普和他的總統競選對手希拉里,都在1209號注冊過公司。 但是,在08年之前,瑞士才是離岸財富的絕對王者,最高時全球50%的離岸財富都集中在瑞士。 看不慣的美國,2008年,開始指控UBS(瑞銀集團)幫助美國客戶逃稅。 迫于美國政府壓力,2009年UBS妥協了,同意向美國支付7.8億美元了結訴訟,并提供4450個涉嫌逃稅的美國客戶賬戶信息。 但是,美國政府卻開始加碼,想一勞永逸的解決海外避稅賬戶的問題,在奧巴馬政府推動下, 一年后,2010年,美國通過了“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肥咖),要求外國金融機構(FFI)向美國IRS報告美國納稅人的賬戶信息,以脅迫美國公民和綠卡人士申報海外賬戶,。對于不配合的FFI,就其來源于美國的所得征收30%的預提稅作為處罰。 在美國大國蠻橫之攻勢下,德國、英國等飽受逃稅之苦的拮據的歐洲國家(都想要離岸資產),一改往日對瑞士銀行保密制度的放任,也開始不斷對瑞士方面采取行動, 與此同時,G20也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達成了一致:不能再容忍長期慫恿逃稅的避稅天堂。 △UBS 2013年9月,瑞士和美國達成協議,決定執行美國FATCA; 2014年5月,瑞士和其他46個國家簽署了《稅務事項信息自動交換宣言》,承諾執行銀行間信息自動交換全球新標準,瑞士銀行保密制度走向終結。。。 對那些曾有洗錢或逃避稅行為的人來說,曾經的瑞士銀行賬戶越來越變成一筆毀譽參半、漸至臭名昭彰的負面資產。。。 對于離岸財富王者瑞士,雖沒有變成青銅,但也嚴重受傷,僅在美國起訴UBS當年,瑞士離岸財富份額就整個下降了22%。。。 而與之相應的,是美國“岸上”財富的攀升。這是美國斂取的第一波離岸財富。 △彭博社 02 施行“偽雙邊互換”FATCA 殺一儆百。 殺一瑞士,以FATCA儆其他離岸天堂。 要么自此與美國客戶“斷絕關系”,要么不接受FATCA但還與美國客戶“藕斷絲連”被征30%預扣稅。要么就乖乖接受FATCA。。。 面臨失去進入美國金融體系的威脅,113個管轄區(2017.12.19數據),包括瑞士、百慕大、開曼群島、巴哈馬等等傳統離岸避稅天堂,包括如中國、俄羅斯等經濟體,都逐漸開始承諾遵守這個傲慢而野蠻的FATCA法案。 △來源:wikipedia By L.tak,美國財政部(不是最新的) 甚至俄羅斯,當美俄正在談判FATCA時,遇14年3月俄羅斯吞并克里米亞導致美俄暫停談判,眼看搭不上FATCA正式生效的“末班車”,普京只用11小時就簽署了一項法令,以為俄金融機構執行美國FATCA的掃除法律障礙。(來源:福布斯) 那113個管轄區,都是屈服于美之大國的淫威啦?。。。是,也不全是。。。 其實,大部分國家與美國是簽署的雙邊互換協議版本,希望信息互換,從美國對等地獲得本國的居民信息。 FATCA有單邊和雙邊信息互換兩種 普及下,美國財政部基于執行FATCA有兩套不同的政府間協議(IGA),即模式1和模式2,其中模式1又分互惠性(1a)和非互惠性(1b)協議,而模式1a就是雙邊信息互換模式。 所以,大多數管轄區選擇的都是模式1a雙邊信息交換模式,比如中國,比如大部分非天堂的。 但是簽了模式1a選了雙邊互換就能收到美國提供的信息嗎?這就然并卵了。 雙邊互換其實是不平等的 1a雙邊的,收到美國換回的信息有條件, 首先要在數據保密和安全方面達到美國政府的標準, 其次,實話說,盡管奧巴馬政府時期就在努力推動互惠擴大互換,但直至目前美國國內仍舊還沒有一部法規支持互換除存款賬戶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所以簽約國只能非常有限地從美國收到一點點點信息。 比如13年12月德國簽了模式1a雙邊互換模式,就存款信息看,與從德國銀行獲得的信息比,美國銀行互換回去的信息實在是吝嗇到之至。 △來源:TJN 這本來就是不平等條約好吧,你也別氣。 就是這個“偽雙邊互換”沒有互惠的FATCA,美國納稅人信息披露大門被打開, 除了直接根據換回的賬戶信息追繳的稅款外,美國還用FATCA連嚇(FATCA和FBAR海外資產未申報的處罰,重者牢獄之災)、帶哄(自愿披露計劃或簡易程序,自行繳械投降免刑罰輕罰款)地,把美國納稅人的錢從傳統離岸追回來了一些,還切斷了美國人資金外逃到傳統避稅天堂這個念想,想都不要再想。 推FATCA,這是美國斂取的第二波離岸財富。 △彭博社 03 拒絕執行CRS 學著FATCA,經合組織OECD(受G20委托)于2014年7月發布了CRS,想讓參與國家/地區之間相互交換對方稅務居民資料,以提升稅收透明度,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國信息不透明進行逃稅漏稅及洗錢。 △央視新聞 截至2018年8月7日,已達103個國家/地區簽署了CRS框架。 在2017年7月首批交換信息的50個國家(地區)近2000個雙邊交換關系中,已有50萬自然人被披露了離岸資產,被額外征稅約850億歐元。 而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也將都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參與國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換。甚至,還為此準備好了新個稅反避稅條款。 △注:截至8月份,中國已與58個國家和地區激活自動交換關系,上證報 早在一個多月前,外媒也不停在發布重大消息,稱新西蘭、澳洲各大商業銀行凍結了數千的賬戶,并要求確認開戶人是否屬于外國納稅人,范圍仍將在持續擴大。 拒絕執行CRS 各國推進如火如荼,但與之對應,比較戲劇性的是, 推行全球透明積極分子美國,一邊用FATCA管住/追回了自己納稅人的錢,對本國人士的海外賬戶了如指掌,一邊卻拿FATCA當擋箭牌,拒絕加入CRS,不想放棄自己的“岸上”金融建設。。。 甚至,對于拒絕簽署執行經合組織的新全球披露標準,美國財政部并不覺得有任何歉意。 以此,美國成了CRS最大的漏洞。 所以,這幾年,把錢從傳統離岸天堂轉移到美國岸上天堂去,也成了美國金融機構天賜良機的新生意。 從倫敦的律師到瑞士的信托公司,都在忙著幫富有的客戶把財富從如巴哈馬、瑞士、百慕大等,轉移到美國特拉華州、內華達州、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等。 擁有數百年歷史的歐洲金融機構X1,在內華達州里諾開了一家信托公司,距離哈拉斯(Harrah‘s)和埃爾多拉多(Eldorado)賭場只有幾個街區。由于國際新的披露要求,即CRS,他們正在將富裕外國客戶的財富從百慕大等轉移到內華達州。 世界上最大的離岸信托提供商之一X2,在CRS信息報告要求日之前,匆忙幫客戶將數十個賬戶從瑞士、開曼和其他離岸地轉移到了蘇必利爾(SiouxFalls)。 總部位于日內瓦的信托公司X3,正在申請在美國南達科他州皮埃爾市開設公司,以“為他們的外國客戶提供服務”。 所以,如南達科他州信托基金規模已經從06年的328億美元增長到14年的2270億美元,信托公司數量從06年的20家增至16年初的86家。(來源:南達科他州銀行業務部門數據) 2017年,美國離岸金融規模全球第1位,占22.3%,而15年時,美國占比還僅14%。 △TJN 這是美國斂取的第三波離岸財富。并還在繼續。 “聽,這是錢流向美國的聲音”。 [詳情]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 2018年09月05日 22:33
避稅者好日子到頭:稅務信息將成個人信用重要部分
避稅者好日子到頭:稅務信息將成個人信用重要部分

  避稅者的“好日子到頭了”——反避稅新規出臺 來源:經濟之聲 備受關注的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除了個稅起征點調整到5000元之外,新個稅法中增加了反避稅條款也同樣值得關注。這意味著,那些熱衷在“避稅天堂”開賬戶偷偷藏錢的人,或者是涉及洗錢、漏稅的等不合規行為的人,今后恐怕將會更加地無所遁形。 中國將與多國交換財產信息 為打擊海外賬戶避稅問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會上有一個重要的協議,叫做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簡單地說,就是各國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報對方公民在自己國家財產信息的標準,以共同打擊納稅人利用跨國信息不透明進行逃稅、漏稅及洗錢等行為。而我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信息顯示,從2018年9月起,國家稅務總局將與多個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第一次交換信息。 北大教授劉怡: 比如說,一個香港人在內地的信托公司想買金融產品,信托公司就把這些信息告訴給香港的有關部門。這樣的話,這個香港人就必須要在香港申報他在內地得到多少收入。同樣,中國內地的公民在香港買的這些產品也必須要申報。盡管稅法在2006年就有納稅申報的這種要求,中國公民在境外獲得所得要進行申報,但是我們可能都沒有去申報。 今后,中國稅務部門通過與其他國家(地區)的信息交換,將可以輕松了解和掌握中國富人們在這些國家的資產收入信息。劉怡表示,這種信息的透明將產生重要的威懾作用: 以前的富人可能通過離岸的架構,就是我們講的避稅港的地方去設公司,或者買信托買保險,得到的一些所得沒有報告給中國國內。現在你不報,那邊也會提供信息過來。 避稅者“好日子到頭了” 根據中國人大網公布的修改后的個稅法,新增的反避稅條款作為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包括: 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等等。 劉怡認為,這意味著個人的稅務信息將作為個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變得越來越重要: 納稅調整就是說,比如說你的應納稅額是100萬,你只報了10萬,就要調整成100萬來征稅,然后肯定就有滯納金、罰款,而且可能還有信息的披露。現在有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你這些違規的記錄就會記錄在里頭,然后你以后的出行、貸款之類的都會受到影響。現在稅務的信息變得很重要了,它可以甚至凍結你身份證,出行等都可能會受到影響。 為了防止高凈值人群在境外逃避稅,去年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計劃7月1日起要求金融機構全面清查收集本國非居民金融賬戶信息。 中國居民應就其全球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我國個稅的基本法則。長期以來,很多富人都悄無聲息地買本外國護照或者開個離岸公司“輕松”實現逃稅、隱藏財富甚至洗錢。而對于他們來說,CRS+新個稅法將意味著“好日子到頭了”。 [詳情]

央廣網 | 2018年09月05日 11:34
窮人割肉繳稅有錢人花式避稅 真的避得過去嗎?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 2018年09月05日 10:38
香港首次與內地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打擊跨境逃避稅
香港首次與內地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打擊跨境逃避稅

  打擊跨境逃避稅 香港首次與內地交換金融賬戶信息 陳益刊 中國稅務機關開始實質性掌握你的海外金融賬戶信息,想通過把資產轉移到海外逃稅已經不再可行。 今年9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將按計劃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第一次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 普華永道中國私人客戶服務中區主管合伙人王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中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真正實現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互換還需要稅務征管機關間磋商確定。9月內地將與香港、澳門實現信息互換,之前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官網信息,中國已經與法國、英國、德國簽訂協議交換相關信息。這意味著中國個人在上述國家或地區擁有海外賬戶的相關信息將被稅務機關掌握,隨著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反避稅條款,中國個人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將遭到嚴打,被稽查風險大幅提高,尤其是金額超100萬美元的高凈值人群。 目前包括中國在內至少有101個國家或地區承諾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這些國家或地區既包括新加坡、中國香港等中國海外賬戶比較集中的地方,也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 個人海外賬戶信息“透明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并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而稅務機關很難掌握本國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這阻礙了各國打擊這一逃避稅行為。 在全球反避稅浪潮下,各國稅務機關只有聯手進行信息自動互換,才能有效制裁跨境逃避稅行為。為此,OECD在2014年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下稱《標準》),具體由《主管當局協議范本》(MCAA)和《統一報告標準》(即CRS)兩部分組成。前者是為了規范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后者(即CRS)主要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告訴第一財經,中國與57個國家或地區在MCAA協議下的CRS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關系已被激活,2018年9月開始將陸續與激活關系的國家(地區)進行信息交換。 “中國與這些國家地區真正實現互換信息還需要雙方稅務主管部門單獨磋商簽訂協議,這只是影響那些在這些國家地區擁有金融賬戶的個人。由于中國香港、新加坡離得近且語言相通,因此不少內地高凈值人群海外賬戶設在這些地方,隨著內地與這些地方實現了信息互換,這意味著稅務機關將掌握你的這些海外賬戶信息。”王蕾說。 李旭紅表示,隨著今年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互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將直接影響到持有境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依照CRS規定,其在境外持有存款賬戶、托管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現金價值保單、年金合同、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等金融資產存放的國家(地區)當局,需要將上述金融資產的相關信息批露給國內監管部門。 “尤其高凈值人士境外持有的外匯金融資產的信息,包括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賬戶余額,以及利息、股息和金融資產交易信息將為監管部門所掌握,對于高凈值人士來說,這些海外資產將透明化,其資金渠道和外匯的合規性也可能會被審查。”李旭紅說。 按照我國實施《標準》時間表,去年7月,中國金融機構開始對新開立的個人和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去年底前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盡職調查。今年5月31日前金融機構報送信息。2018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第一次交換信息。在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打擊個人反避稅升級 為了打擊個人逃避稅,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新增了反避稅條款。 具體來看,明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稅法明確,存在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的行為等情形,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王蕾舉例,中國內地個人A在海外通過香港的空殼公司進行投資,香港公司的利潤只要不分配到個人股東層面,在現行個稅法下,個人A無需繳稅;而在上述反避稅條款下,中國稅務機關可以以受控關聯公司的名義將沒有商業實質的香港公司取得的利潤視同個人直接取得而課稅。 “以前稅務機關不知道誰在香港開設了賬戶,現在隨著中國內地與香港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互換,就掌握了你的個人在香港賬戶信息,在新的個稅法下,如果存在逃避稅行為被稽查風險很大。”王蕾說。 王蕾認為,個人反避稅條款的引入將防止個人通過不具合理商業目的的關聯方交易、離岸架構及其他特殊安排逃避納稅義務。建議存在以上涉稅安排的高凈值人士積極關注這一條款的實施細則,充分審閱現有涉稅安排的合規性,及早發現潛在稅務風險,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新稅法下個人的整體稅務的有效與合規。 王蕾表示,居民身份的判定與CRS也息息相關,中國公民通過簡單買本他國護照來規避CRS申報的時代將徹底結束。未來擁有海外賬戶的個人稅收合理籌劃要有正當的商業理由。 李旭紅的一項高凈值人群對CRS反應的調研發現,高達約62%的高凈值人士認為CRS會增加個人所得稅納稅負擔,約58%的人士認為CRS可能導致重新調整資產的配置,約54%的人士認為CRS會在一定程度上泄露自己的個人隱私。 至于如何應對CRS的挑戰,調研中超過半數(約59%)的高凈值人士認為應當咨詢稅務專家,約34%的人士認為應當通過重新配置資產來應對CRS,還有約19%的高凈值人士認為可以通過移民或改變納稅人身份來應對。[詳情]

第一財經日報 | 2018年09月05日 05:54
影視工作室個稅為何要查賬征收?稅務人士:防止避稅
影視工作室個稅為何要查賬征收?稅務人士:防止避稅

   推薦閱讀: 稅務部門對工作室改為查賬征收 加強影視業稅收征管 影視工作室個稅為何要查賬征收?稅務人士:防止避稅 規范經濟秩序 9月3日,有媒體報道稱,近日橫店各影視工作室陸續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東陽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通知顯示,依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影視工作室已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管理條件,2018年6月30日起終止定期定額征收方式,要求影視工作室在終止日期起45天內,按照定額終止前執行期內每月實際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分月匯總申報,未按規定期限如實申報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處理。終止定期定額后,征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征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在東陽注冊了工作室的影視工作者證實到,確已收到這項通知。 一位地方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影視行業是監管的重點之一,改為查賬征收主要出于加強監管的考慮,這要求相關企業建立完整的財務報表,更加規范。 要求建立完整財務報表 此前多地影視工作室作為個體工商戶,稅收實施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按照規定,這些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規模小,無法建賬,由稅務部門按照一定方法進行核定。 但從記者采訪得知,一些規模已經不小的企業也將核定征收的方式作為避稅方式。 北京永大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偉明向記者解釋,核定征收是稅務機關針對賬簿不健全的企業的一種征收方式,但有些利潤率高的企業也利用這種政策少交稅。 一位稅務稽查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以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個體戶不需要建賬,先由納稅人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應納稅款,再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核定一定時期的稅款征收率或征收額。 他舉例道,如果核定一個服裝市場的多家個體戶,他們的現金流、收入、成本等指標差異不會太大,比較好核查,但影視工作室收入情況較特殊,不同的明星、不同的時間段收入都缺少參照,這也是稽查的一個難點。 一位具有多年稅務稽查經驗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采用核定征收辦法,企業對于開支項目,不必注意索取發票憑證,一來自己節省時間精力,二來客戶可能更為歡迎。 她進一步表示,納稅人如果覺得自己查賬征收時的稅負會高于核定征收時的稅負(比如是一個高利潤率的納稅人,或是一個支出很難取得正規發票的納稅人),則會隱瞞自己已具備健全賬簿憑證的事實,而向稅務機關要求適用核定征收辦法。現實中,許多本來規模不小且早已健全了管理制度(包括賬務體系)的納稅人,聲稱自己是無法建賬、只能核定的小個體戶,無疑是瞅準了個體戶申報簡單、交稅更少的好處。 一位地方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影視行業是監管的重點之一,改為查賬征收主要出于加強監管的考慮,這要求相關企業建立完整的財務報表。 適用5%~35%五級累進稅率 何為查賬征收?根據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凡按照規定達到建賬規模的業戶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憑合法有效的憑證,如實記載經營事項,正確核算盈虧。 華僑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稅務總局稅科所特聘研究員楊默如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于查賬征收,只要收入和支出都有規范的憑證并如實做賬和報稅,算出來的利潤和稅負是最真實客觀的,其稅負有可能高于、也有可能低于核定征收情況下的稅負。 她進一步指出,讓各地在對個體戶的稅收征管中,減少核定征收的比例、提高查賬征收的比例,將能提升稅收的透明度和公平度,進一步規范社會經濟秩序。 楊默如告訴記者,查賬征收的稅率,將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執行。 根據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會議審議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修正案,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詳情]

每日經濟新聞 | 2018年09月04日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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