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姚文平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創新模式,金融監管機構在監管方面既要堅持原則,即守住底線,不碰紅線、“高壓線”,同時又要保持一定的靈活性,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保留一定的空間。建議相關監管機構可設定相對粗線條的、原則性的行業監管辦法或者指導意見。
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需要關注并處理好以下幾大關系:
一、處理好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分工與協作的關系
我國現有的金融業監管體系主要是按照銀行、證券與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來劃分的,隨著經濟以及金融市場的發展,這些不同的金融機構之間日益呈現出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已經給現有的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系帶來了一定的挑戰。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許多“準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會參與到相關的金融活動中來,這就會給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帶來更大、更多的挑戰。
2013年8月,國務院同意建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及外匯管理局,旨在加強金融監管協調,保障金融業穩健運行。聯席會議包括“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和“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等內容。
對于金融監管機構來說,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具有明顯的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的特征,參與的市場主體非常多元化,同時數量龐雜,相關監管涉及多個金融監管機構。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方面,迫切需要盡快明確現有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分工。在明確各自分工的同時,還要加強相互之間的協作,建立一個有效的溝通和協調機制。沒有分工,就會出現“三不管地帶”或者“多頭監管”的格局;沒有協作,監管的有效性以及專業性就值得懷疑。我們認為,在當前,需要由央行牽頭來協調不同金融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與此同時,除了金融監管機構以外,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可能還需要與工信、工商、稅務以及地方政府(金融辦公室)等部門開展合作。
二、處理好原則性與靈活性之間的關系
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創新模式,金融監管機構在監管方面既要堅持原則,即守住底線,不碰紅線、“高壓線”,同時又要保持一定的靈活性,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保留一定的空間。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在相關法律、法規相對缺失的情況下,監管既要給予相關市場參與者以充分的發展空間,又不能完全放任自流。
對此,我們建議相關監管機構可設定相對粗線條的、原則性的行業監管辦法或者指導意見,引導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同時通過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機制,促使相關參與者在紅線以內運行和發展。至于說紅線在哪里,從宏觀層面理解,就是不能損害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正如央行副行長劉士余指出的,發展互聯網金融應注意防范風險,兩個底線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資。
與此同時,我們應該看到,全球互聯網金融尚處于發展初期,一定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以往金融監管機構面對的往往都是那些資本實力雄厚、人才相對齊備、管理相對規范的金融機構,而互聯網金融的參與者往往是一些資本實力弱、人員數量少、對金融相關法律法規不太熟悉的機構或創業者。因此,我們對待互聯網金融不能求全責備,在監管方面需要保持一定的靈活性。
在監管的原則性與靈活性方面,還要把握好對于一些風險事件的處理。一個風險事件的出現是偶然的還是必然的,是個別事件還是系統性事件,需要認真分析和判斷。不能因為一些偶發事件而對原則性和靈活性的平衡監管理念做出頻繁調整,或者來一個180度的大拐彎。
三、處理好短期與長期監管之間的關系
短期與長期監管之間的關系,與原則性與靈活性之間的關系密切相關。從短期看,互聯網金融正處于發展初期,此時許多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還不是非常清晰。因此,當下監管機構持有“讓子彈飛一會兒”的監管理念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們同時需要認識到,市場參與者的做法、行為是有慣性的。說得通俗一些,我們不能以大人的標準來要求孩子,但也不能因為他們是孩子就完全放任自流。不然,他們要么沒法長大,要么即使長大成人了,一些陋習將難以改正,發展的隱患將難以消除。因此,在當前這個階段,即使它們還只是“孩子”,監管者應該告訴這些互聯網金融的參與者,哪些是堅決不能碰的,哪些是我們比較鼓勵和倡導的。
金融監管其實是存在“路徑依賴”的。長期其實就是由一個個階段性的短期組成的,階段性的、短期的監管會給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及參與者打上一個個“烙印”,監管者與被監管者走過的一段段“路徑”累積起來會形成一定的“依賴”。監管機構需要處理好短期與長期監管之間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防止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及“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
(本文作者介紹: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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