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李庚南
只有通過規范,讓上市公司逐漸將分紅變成一種規矩,一種習慣,最后變成一種股市的信仰。只有這種信仰真正成為上市公司的共同信仰的時候,中國的A才會走出浮躁,歸于寧靜,才會有一片晴朗。
2019年的年報行情或許比往年來得更早一些。
2月22日,繼蘭州民百發布10派16的高派現分紅預案后,方大特鋼更是送出了10派17的闊氣分紅。東方財富網數據顯示,截至2月23日,A股已有55家上市公司披露2018年年報利潤分紅預案,其中實施現金分紅的有52家,股息率超過4%的有11家,最高達21.22%。
上市公司的闊氣分紅無疑為正在回暖的A股添加了人氣,上周五滬指終于又重回2800點。隨著A股的逐漸回暖,會不會出現分紅與股價齊飛的場景?市場正拭目以待。
對于A股而言,或許一場上市公司分紅的高潮,其功效更甚于指數的上揚。畢竟,分紅代表的是一種更厚實的信心。無論多寡,至少是公司表明愿意和長期投資者共享收益成果的一種姿態。
如果股市是點撥企業“飛黃騰達”的廟堂,那么定期分紅以回饋投資者就應該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還愿”。這不僅是上市公司良心與誠信之體現,也是上市公司贏得投資者信賴、贏得可持續發展根基的理性選擇。
股市融資的初心是什么?應該是企業以良好的發展前景說服投資者投資入股的融資行為,而展示給投資者的良好愿景則是能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獲得投資預期收益,包括獲得未來分紅及期望的溢價。
不幸的是,很多上市公司忘記了初心,忘了“在佛前許下的愿”,甚至上市之初壓根兒就沒“閃”過回饋投資者的念頭,而是徑奔“圈錢”而去,視投資者為無物,大肆玩弄高位套現的戲法。
據前不久廣發銀行與西南財經大學聯合發布的《2018中國城市家庭財富健康報告》,目前國內城市家庭總資產中,僅有0.96%的資產配置了股票,不足1%;僅有0.38%配置了基金等。有學者隨即指出,中國家庭資產投向股市的比例太低?;蛟S,僅從數據看,中國家庭在資產配置方面過于保守。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A股究竟有多少魅力、有多少誠信,可以安放投資者的財富增長之夢?
老百姓選擇股市的理由是什么?斷不是為了玩“寶馬進去自行車出來”的黑色魔幻,而是期望通過投資分享上市公司發展的成果,實現資產的合理增值;而持續穩定的分紅恰是投資者分享上市公司成果的最基本也是最實在的路徑。
誠然,股市帶給投資者的收益不只是分紅,還有可能收獲的股價上漲溢價;但必須弄清楚,一個穩健的市場,股市投資收益應該主要來自上市公司的年終分紅,而不是低買高賣的價差。正如前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所指出的,“股價上漲的回報不是上市公司給的,而是投資者潛在的溢價轉讓得來的收益?!?/p>
現實中大多數中小投資者或許并不看重分紅回報(即使看重也無奈),而是追求在股市的漲跌中賺快錢、獲取財富的快速增值。正是這種追漲殺跌的投資理念,形成了A股特有的波動律,加劇了市場的大起大落。而現實回饋給投資者的往往是傷痕累累、損失慘重,在股市漲漲跌跌的零和博弈中,反復上演著一出出人生悲喜劇,而被薅羊毛、割韭菜往往成為眾多中小投資者的宿命。
因此,從監管的角度看,某種程度上把分紅制度視為治理股市的“牛鼻子”,一點也不過分。唯有把分紅回饋投資者視為上市的初心,上市公司才不至于熱衷于圈錢套現,才不至于無所敬畏地發布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
國際經驗表明,經營健康的上市公司更有實行穩定分紅的內在動力,因為連續穩定的現金分紅能夠向外界傳遞公司財務和經營狀況穩定的強烈信號,它不僅代表上市公司現在的盈利能力,也代表著上市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成為投資者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具有長遠投資價值的重要參照,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市場估值與市場形象。
為此,證監會通過監管引領不斷向上司公司灌輸重視現金分紅、注重回饋投資者的市場理念。強調上市公司應“強化責任擔當、重視公司治理、注重現金分紅、遠離市場亂象”,在堅持依法從嚴監管的同時,積極倡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引導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資者回報,并強化對長期不分紅、利用“高送轉”概念進行炒作的上市公司的從嚴監管、持續監管,推動上市公司不斷提高現金分紅水平,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我們看到,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機制越來越重視。2008年10月發布的《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2012年5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對未按回報規劃履行承諾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監督檢查措施。2013年11月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對上市公司不同發展階段現金分紅比例提出了不同要求:公司處于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占比不低于80%;處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占比不低于40%;處于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占比不低于20%。2015年8月發布的《關于鼓勵上市公司兼并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盡管如此,A股仍藏著不少一毛不拔的“鐵公雞”。Wind資訊顯示,2013年至今,有379家上市公司在過去5年里沒有實施分紅。其中,不乏海航國際、青島港等凈利潤較高的上市公司。
如何有效治理股市“鐵公雞”頑疾,喚醒投資者的理性與維權意識?這或是推動A股走向健康發展的一大難關。關鍵是推動實施強制分紅制度,而不宜停留在倡導的軟約束層面。
在當前信用基礎上,監管部門在分紅制度推進方面應進一步細化現金分紅的制度機制,將強制分紅制度貫穿于監管全過程,貫穿于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
應借鑒國際慣例,推行上市公司生前遺囑制度,將“分紅”事宜強制納入上市公司章程,讓上市公司在自身信息披露、分紅制度、發行人及公司高管減持等方面做出承諾,違背承諾甘愿接受監管處罰(包括自動退市)。
監管部門要強化對上市公司承諾兌現情況的監督。對長期不分紅、少分紅的上市公司除了在再融資、高管減持等方面實施差異化嚴格監管措施外,還應通過強化現場檢查監管頻率、誡勉談話等實施更直接的市場懲戒,并通過市場的選擇引導投資人遠離股市“鐵公雞”。要嚴格執行退市制度,不僅要將虧損股、“僵尸”股清除出股市,對嚴重失信、損害投資人利益的企業也應強制退市。
不妨以即將面世的科創板、注冊制為契機,由公司在上市之初就基于未來盈利前景的現金分紅機制做出既符合監管導向又切合自身實際的適當性承諾,——這將構成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把上市公司對投資人的回報固化為其上市的一種承諾、一種信仰。
同時,在推行強制分紅制度的時候,更要注重上市公司分紅的“含金量”,要研究出臺針對“象征性”分紅公司的約束機制。要求上市公司分紅既要量力而行,更要平衡好大股東與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要總體上實現上市公司盈利與分紅的基本匹配。要把A股上市公司整體分紅率與股息率水平提高到一個與國際接軌的水平。
只有通過規范,讓上市公司逐漸將分紅變成一種規矩,一種習慣,最后變成一種股市的信仰。只有這種信仰真正成為上市公司的共同信仰的時候,中國的A才會走出浮躁,歸于寧靜,才會有一片晴朗。
(本文作者介紹:先后供職于工商銀行、人民銀行,現為銀行監管部門人士,長期負責小企業金融服務推進工作,潛心研究小企業金融服務問題。)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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