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姜伯靜
證券市場禁入期結束之后,趙薇應該還會有機會。只是,“燕過留名”,誰還敢和她再做生意呢?我想,“小燕子”是很難再飛回來了。“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反啄”,依我看只是徒勞而已。
《荀子》有云:“鳥窮則啄,獸窮則攫。”意思是說,鳥類陷于絕境就會“反啄”;人處于絕境,就會不惜冒險。
人如此,鳥也如此。這不,我們熟知的“小燕子”,也開始“反啄”了!當然,這只是一種比喻。
日前,根據媒體報道,針對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一審判決結果,祥源文化和趙薇已經提起上訴。
有個詞叫“一地雞毛”,而用在之前一度處于風口浪尖的趙薇身上,那用“一地燕毛”來形容趙薇杠桿收購萬家文化之后的境況應該更為合適。
不過,“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為何反啄?這值得我們思考。而趙薇能否就此翻身呢?我認為很難。
祥源文化和趙薇為什么會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這是我們必須要認真思考的一個問題。
第一,大批的訴訟股民正在排隊中。
未來股民訴訟結果的可以預知,是祥源文化和趙薇決定反擊的一個根本因素。因為那將面臨大數額的賠償。本次一審判決結果,只是一個開始。
根據2019年1月18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民事判決書>的公告》顯示,“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賠償款合計人民幣488026.72 元。”
從數額上看,這個賠償額度并不算太大,且“被告”有“公司”與“公司、趙薇”的區別。
但是,要知道,這只是“法院對 17 名原告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而“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計收到 511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 1 起),訴訟金額共計 60541855.01 元,其中 17 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
也就是說,目前做出判決的只是此次龐大訴訟中極其微小的一部分,而大批的股民正在排隊起訴中,數千萬的訴訟金額正在等待祥源文化和趙薇。
祥源文化和趙薇,顯然不愿意“束手就擒”、老老實實的掏錢。
第二,祥源文化的業績不容樂觀。
作為趙薇杠桿收購對象的“繼任者”,祥源文化的業績不容樂觀。
雖然有原實際控制人對賠償的“兜底”,但祥源文化的業績比上年還是下滑了太多。
《祥源文化2018年度業績預告》稱:“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18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00萬元到2250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5.39%到83.5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4750萬元至-5500萬元。”
對于賠償,之前,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已經有承諾。“業績公告”稱:“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諾如因個人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導致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祥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承諾對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此公司涉及訴訟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不造成重大影響。”
但是,即便有孔德永的承諾,可面對正在進行的輪番訴訟,祥源文化也會心里沒底的。
第三,趙薇應該有“卷土重來”的意圖。
雖然今后如何還不可知,但按照春節假期后的表現看,中國股市又開始充滿了吸引力。
而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我會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也就是說,數年之內,趙薇夫婦都很難在中國資本市場露面了。趙薇,會甘心如此嗎?
雖然幾乎沒有可能,但趙薇應該有“卷土重來”的意圖。而這次上訴,應該就是一次試探。
看以上這三點,我們就能理解祥源文化和趙薇為什么會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甚至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根據報道,對于這次上訴,祥源文化董事長燕東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已經更換控股股東的祥源文化“有些無辜”。他說:“此前龍薇傳媒計劃收購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個被交易的標的,我們沒有能力去鑒別收購方的資金來源。監管機構要求上市公司如實披露,我們也將龍薇傳媒方面傳遞給我們的信息如實披露。并且孔德永先生與龍薇傳媒簽訂協議時的身份是代表當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并不是代表上市公司。”
燕東來的“無辜”,有些許道理。但是,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的“兜底”承諾表明,之前的萬家文化肯定是有過失的。
而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有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上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轉讓被收購公司控制權之前,應當主動消除損害;未能消除損害的,應當就其出讓相關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損害做出安排,對不足以消除損害的部分應當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約擔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購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
這樣看,孔德永“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的承諾是有依據的。
所以,祥源文化的上訴雖有希望,但希望渺茫。只不過,祥源文化有一個孔德永。而趙薇,則只能自己承擔未來的賠償了。
那么,趙薇勝訴的希望又有多大呢?我想,怕是比祥源文化更要渺茫。
第一,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已成定局。
趙薇夫婦50倍杠桿收購萬家文化的過程,我們已經不需要重復。不管是對事實的隱瞞,還是對股民造成的損失,讓趙薇戴上“證券虛假陳述”這個帽子,她一點也不委屈。
如果趙薇能夠推翻“證券虛假陳述”的罪名,那么她就有希望勝訴。但問題在于,她與“證券虛假陳述”已經脫離不了干系。
第二,按照相關法規看,前述一審判決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的判決合情合理。
一審判決中,有“駁回原告的其余訴訟請求”的字樣,法院判決并沒有完全滿足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這說明判決是客觀的。而趙薇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投資者的全部訴訟請求”,看上去更像是天方夜譚。
第三,法院的判決速度已經說明了相關部門的態度。
2018年8月2日、2018年9月19日,浙江杭州中院對案件分別進行開庭審理;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收到杭州中院《民事判決書》。看這個時間段,加上年末、春節的因素,這個速度,已經不慢。
第四,趙薇杠桿收購的影響已經非常惡劣,“翻案”已經幾乎沒有可能。
如果趙薇能夠勝訴,那豈不是一個笑話!將來,中國資本市場如何能健康發展?
當然,隨后的訴訟中,在某些股民的起訴資格以及其他一些技術問題上,可能還會有商榷,但趙薇的上訴想要勝訴卻是幾乎沒有可能的。
而未來的中國股市,“小燕子”還會飛回來嗎?
對于趙薇夫婦,監管部門應該會繼續重視,他們已經成為典型。2月20日,上交所《關于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東浙江祥源實業有限公司和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中,趙薇的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赫然在列。這已經足見監管部門的態度。
而證券市場禁入期結束之后,趙薇應該還會有機會。只是,“燕過留名”,誰還敢和她再做生意呢?我想,“小燕子”是很難再飛回來了。
“一地燕毛”之后,小燕子“反啄”,依我看只是徒勞而已。
(本文作者介紹:專欄作者,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最佳新聞評論獎得主,iDoNews 簽約專欄作者。)
責任編輯:楊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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