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熊錦秋
現在或許到了對股票價值算總賬的時候,殼股、垃圾股、問題股或將打回原形,投資者若仍抱投機觀念參與爆炒,資產歸零等案例或將屢見不鮮。
11月8日深交所公告,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中弘股份成為首家因股價連續低于面值而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筆者認為,這標志退市常態化的到來,投資者理應強化自我保護。
中弘股份2018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觸發終止上市紅線,自11月16日起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三十個交易日),按規定,即便在退市整理期股票消除了“股價低于面值”情形,公司股票也會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次一交易日摘牌。
中弘股份股價在跌破1元之后有過巨量換手,顯示其基于股價原因退市確是心有不甘,但當前A股市場整體環境又根本托不起1元以上股價。中弘股份目前有巨額債務逾期、基本淪為殼公司,在終止上市前股價仍有0.74元,由于公司總股本高達83.91億股,市值仍有五六十億元;中弘股份終止上市,是A股從過度投機掙扎、不得不逐漸向理性價值回歸的一個縮影。
此前退市價最低的是*ST猴王,2005年9月21日以0.50元退市;理論上講,若中弘股份在退市整理版連續跌停,甚至可跌倒幾分錢,不排除中弘股份將創造股價最低記錄。
A股28年內平均每年僅有2.6家公司退市,美股每年則有數百家退市;當然港股退市率也較低,但積存在市場的殼股其股價極低,目前有200多家公司股價低于0.1港元。未來隨著A股市場逐漸成熟理性,將會有更多股票淪為仙股,進而觸及退市紅線而退市,這或是大勢所趨,畢竟市場再沒有更多閑錢來支撐殼股過高股價。
在退市常態化大形勢下,一些投資者將損失巨大,投資者對退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的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追究民事賠償,這方面要遵循“賣者有責”原則。“賣者有責”的核心是相關主體必須及時、全面、準確公開相關信息,依法依規履行信披義務,如有虛假陳述行為,自然要承擔責任。
當然,雖然部分投資者可通過虛假陳述訴訟索賠,但基于虛假陳述主體的財力等原因,所能獲得的賠償也或有限。為此,投資者也要強化“買者自負”意識、要加強自我保護,每個投資者都應對自己行為負責,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及其損益,不能將投資失敗原因單純歸咎于他人。
當前市場殼股炒作還并未絕跡,甚至個別殼股出現極為讓人眼紅的連續漲停走勢,而一旦被停牌核查,有投資者就抱怨“監管部門只管漲不管跌”。沒有什么內在價值的股票被炒上天,若不嚴加監管,日后必然跌勢慘重;一些跟莊投資者罔顧風險,熱衷于投機賺快錢,專門盯著那些股價大幅波動的個股,對于幾百倍市盈率的股票,還敢蜂擁而炒,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他日洪水滔天,這無異于引火燒身。
沒有交易就沒有傷害,一些投資者痛恨莊家老千,卻身不由己參與老千設置的賭局,這種情況也要改變。也就是說,在強調“買者自負、賣者有責”原則基礎上,也要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通俗來講,就是要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人。比如目前投資者進入港股通、退市整理版都有資金門檻,在筆者看來,一些高市盈率股、虧損股、殼股、ST股、違法違規問題股,同樣存在較大投資風險,這些投資風險并非普通投資者所能清醒認識,對此類股票同樣應該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若設置投資門檻,那么投資者難以增量投資此類風險股,今后退市等風險自然也與投資者無關,可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
總之,中弘股份退市案已給投資者帶來慘重教訓,有些人參與殼股投機,總以為退市風險還很遙遠,但這個進程可能比投資者想象的要快得多,尤其“股價低于面值”的退市紅線是由市場自主觸發,不以投資者個人意志為轉移,這就決定投資者必須順應市場大形勢,堅持價值投資,不要虎口奪食、刀口舔血。現在或許到了對股票價值算總賬的時候,殼股、垃圾股、問題股或將打回原形,投資者若仍抱投機觀念參與爆炒,資產歸零等案例或將屢見不鮮。
(本文作者介紹:資深市場評論人士。)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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