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正式出爐!
央行網站10月15日消息,根據《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央行、銀保監會基于2020年數據,評估認定了19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包括6家國有商業銀行、9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4家城市商業銀行。
明確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
名單按系統重要性得分從低到高分為五組:第一組8家,包括平安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發銀行、寧波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北京銀行;第二組4家,包括浦發銀行、中信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第三組3家,包括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第四組4家,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第五組暫無銀行進入。
同日發布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簡稱《附加監管規定》)明確了附加監管指標要求、恢復與處置計劃、審慎監管要求等。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就《附加監管規定》答記者問時表示,系統重要性銀行分為五組,分別適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資本要求,附加杠桿率為附加資本的50%,分別為0.125%、0.25%、0.375%、0.5%和0.75%。
上述負責人稱,不同組別系統重要性銀行在恢復與處置計劃、信息報送與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后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結合監測分析和壓力測試情況,基于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判斷,完善監管指標設計,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差異化的要求,推動系統重要性銀行保持充足的損失吸收能力。附加監管要求不影響現有宏觀審慎評估(MPA)規定的實施。
提升銀行體系穩健程度
上述負責人表示,系統重要性銀行規模大,業務復雜性高,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強,在金融體系中提供關鍵服務,其穩健經營關系到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當前,我國銀行體系運行總體穩健,有力支持了實體經濟發展。從夯實我國銀行體系健康發展基礎的角度,需進一步完善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的基礎性政策框架,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在落實各項微觀審慎監管要求的基礎上,滿足更高的監管標準,提高其抗風險能力。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稱,開展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實施附加監管要求,有助于識別并強化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穩定系統重要性銀行杠桿率,提升系統重要性銀行發展質量,提高我國銀行體系穩健程度,在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同時,推動銀行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助力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構建。
談及實施《附加監管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影響,上述負責人強調,對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實施附加監管,對促進系統重要性銀行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根據《附加監管規定》,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在0.25%到1%之間,監管力度符合市場預期。入選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均滿足附加資本要求,無需立即補充資本,不會影響信貸供給能力。同時,《附加監管規定》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高資本內生積累能力,切實發揮資本對業務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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