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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華西能源訂單銳減前三季預虧超1.8億 實控人黎仁超股權近八成質押25%被凍結
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金度
華西能源新增訂單減少,經營壓力持續增強。
10月13日晚,華西能源(002630.SZ)發布公告顯示,公司預計1-9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8億元-2.5億元,同比由盈轉虧。
同日,華西能源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黎仁超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約2.16億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9.42%,占公司總股本的18.31%。
同時,黎仁超所持華西能源股份累計被司法凍結6805.28萬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總股本的5.76%。
營收連續三年下滑
10月13日晚,華西能源發布公告顯示,公司預計1-9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8億元-2.5億元,同比由盈轉虧,上年同期為盈利2037.14萬元。
華西能源表示,前三季度,行業競爭加劇,新增訂單減少;新開工項目減少,在建項目執行進度放緩,完工產品同比下降;受資金限制,新型煉鎂、礦物鑄件等新業務進展緩慢。以上多項不利因素預計將對2021年1-3季度的經營業績產生較為明顯的不利影響。
從單季度上看,華西能源一季度和二季度營業收入分別為4.36億元和1.9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2.36%和-52.93%;凈利潤分別為-5404.92萬元和-1.04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93.76%和-429.35%。
由此推算,華西能源三季度虧損金額在0.76億元至1.46億元之間,虧損金額有可能環比擴大;而公司2020年三季度盈利719.47萬元,目前由盈轉虧。
華西能源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包括裝備制造、工程總包、投資營運等三大業務板塊。
2021年半年度報告顯示,華西能源共簽訂各類訂單合同累計金額3.69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73.43%。
華西能源介紹,受資金限制,鷹潭泓騰銅加工項目終止,新型煉鎂材料等新業務項目實施進展緩慢,原材料采購和產品交付受到不同程度影響。
長期以來,我國能源結構呈現“以煤為主”的格局,火力發電占據了全國發電量的主要市場。
隨著環境保護要求的提高和節能減排力度的加強,近年來我國能源結構正逐漸發生變化,水電、核電以及風電、光電、生物質發電等清潔能源、新能源裝機容量增加,火電占總裝機容量的比例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在此背景下,華西能源的經營業績已持續三年下滑。
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0年,華西能源營業收入分別為36.48億元、36.23億元和22.07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1.77%、-0.67%和-39.08%,連續三年下滑;凈利潤分別為-1.42億元、3665.58萬元和-4.66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73.80%、125.77%和-1370.60%,盈利能力十分不穩定。
業績持續下滑之下,華西能源實際控制人也出現大比例質押和凍結。
10月13日晚間,華西能源公告稱,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系統查詢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黎仁超共計持有公司股份約2.7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3.05%;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約2.16億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9.42%,占公司總股本的18.31%。
同時,黎仁超所持華西能源股份累計被司法凍結6805.28萬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總股本的5.76%。
華西能源表示,本次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的主要原因及具體情況上市公司暫時無法獲悉。上述司法凍結與公司無關,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
實控人行賄314萬
此前,黎仁超還卷入一起行賄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黎仁超為與四川宜賓一公職人員鐘某某搞好關系,分多次送給其共計314萬元,最大的一筆為300萬元。
在判決書中,黎仁超作為“證人”出現。他的證言及親筆書寫材料證明,自貢商業銀行在啟動和籌備增資擴股事情方面,黎仁超希望能參與。
2013年8月左右,黎仁超陪鐘某某到北京中國銀監會匯報增資擴股的相關方面事宜,在入住酒店將10萬元現金拿給鐘某某。大約在2014年和2015年春節前,黎仁超借匯報工作在該公職人員辦公室給2萬元現金。
鐘某某收受賄賂之后,果然“關照”了黎仁超的華西能源。根據自貢商業銀行的股東資料顯示,華西能源出資3.34億元,占股21.98%,成為自貢商業銀行第一大股東。
判決書顯示,大約在2015年5、6月份,鐘某某給黎仁超說投資股票缺資金,需要借300萬元。黎仁超考慮到鐘某某提供的幫助和為了搞好關系,答應并讓劉某準備300萬元。因黎仁超是鐘某某的管理服務對象,劉某和黎仁超之間經常相互拆借資金。在事后和鐘某某交往中,鐘某某從未提及過這筆錢,也從未支付過利息。鐘某某出具借條也是想規避一些法律上的責任和風險。
目前,華西能源還涉及多起訴訟、仲裁事項。
8月26日,華西能源公告稱,公司過去12個月內,已披露5大訴訟、仲裁事項。
其中,華西能源與石河子天富南熱電有限公司的“鍋爐供貨合同糾紛”,涉案金額達2407.76萬元;與自貢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寧夏分公司已達成和解,公司向對方支付款項4037.3 萬元;與印度TRN 公司的“供貨合同保函糾紛”,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與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涉案金額達8582.81萬元;與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的“供貨合同糾紛”,裁決公司返還款項3187.11萬元。
華西能源上述已判決和未審、在審訴訟案件,合計涉及資金逾3億元。
不僅如此,華西能源及控股子公司連續12月發生的訴訟、仲裁事項共計96項,累計金額1.9億元,占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7.66%。
華西能源表示,以上訴訟、仲裁事項主要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供應商、客戶之間,由于拖欠貨款或產品質量瑕疵、延期交付等原因發生的買賣合同、供貨合同、工程承攬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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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ZB
責任編輯:李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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