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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盤后,海通證券(600837.SH)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和調查通知書,因在開展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業務的持續督導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違規。
此前7月,在證監會公布的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中,海通證券從去年的AA級被降至BBB級。《華夏時報》記者根據證監會官網統計后發現,自2020年開始,海通證券已收到監管層6張罰單。
9月8日下午,本報記者撥通海通證券信披電話后,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由于自己并不做業務,目前自己還不知曉公司被立案調查一事。
持續督導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
9月8日晚間,海通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9月7日簽收了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 0152021022 號)和《調查通知書》(證監調查字 0152021061 號)。
據悉,因海通證券在開展西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ST瑞德,600666.SH)財務顧問業務的持續督導工作期間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并調查相關情況。
海通證券表示,公司將全面配合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此前2019年,上交所曾發布《關于對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 》(下稱《決定》),對海通證券四名項目主辦人實施監管關注。
《決定》稱,項目主辦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未能對標的資產的業績預測和承諾審慎出具專業意見,未能有效督促交易對方履行業績補償及回購義務。
上述重組案即西南藥業被借殼上市案,交易于2015年完成。當年,西南藥業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取得哈爾濱奧瑞德光電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后者老股東對公司未來3年利潤實現作出業績承諾,然而3年屆滿,業績承諾僅完成64.02%。
記者了解到,根據借殼上市報告書顯示,當時支付給財務顧問海通證券的承銷和保薦費用為1900萬元。
西南藥業后來更名為奧瑞德,如今已被ST。2018年6月1日,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對ST瑞德立案調查。2020年6月公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ST瑞德被認定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包括2016年至2018年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
今年8月28日,ST瑞德發布中報稱,2021年上年半歸屬凈利潤為-9311萬元,同比增長2.74%。
9月8日,ST瑞德報收1.84元/股,距離其2015年高光時刻34.92元/股已跌去1798%,投資者損失嚴重。而作為ST瑞德的財務顧問,9月8日,海通證券股價微跌1.01%,報收13.67元/股。
此前被降級并收多張罰單
在證監會公布的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中,海通證券由去年最高的AA級,直接降至B類級別中的BBB級。記者了解到,自2020年年底至今年初,海通證券及其子公司頻頻遭遇監管處罰。
某大型券商分析師王宇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促進投行歸位盡責是證監會目前緊抓不放的系統工程和長期工作,注冊制下保薦機構必須要承擔更多的把關責任,投行的內控體系完整性則顯得尤為重要。
2020年7月至今,證監會集中公布投行行政監管類處罰信息共99條,涉及券商30家,值得關注的是,過去一段時間內,海通證券領罰6次成為投行業務被處罰最多的券商。
《華夏時報》記者統計后發現,海通證券在過去一年的時間里,共被處罰6次,其中包括5次警示函,1次監管談話。
根據處罰信息,今年4月26日,證監會經查,發現海通證券在保薦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報送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中,發行預案披露的認購對象間接股東的股權結構,與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中載明的股權結構不一致。
值得關注的是,兩次保薦工作的發生時間為今年1月11日和2月1日,且違規行為一致。這意味著,海通證券在短期內因同一情形違規2次。
證監會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按照相關規定,決定對海通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此前,2021年2月7日,海通證券作為山東新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薦掛牌主辦券商,未勤勉盡責,對掛牌公司內控情況、股權情況等核查不充分,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同日,海通證券還因兩項業務遭到監管談話。一是在履行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持續督導職責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等程序,未按規定對所利用的會計師工作進行審慎核查,走訪客戶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
除此之外,在擔任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收購上海宏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權財務顧問過程中,海通證券未對上市公司存貸雙高、標的資產相關方在上市公司實控人關聯企業繳納社保等異常情況保持必要的職業審慎并充分核查,未通過函證、訪談等方式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核查。
2020年12月24日,海通證券在保薦四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薦工作報告等材料中未披露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熊友輝涉嫌行賄的事項。
2020年9月10日,海通證券在保薦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過程中,存在對申請人凈資產收益率計算錯誤等違規行為。
為何海通證券會在短期內多次出現違規行為?公司對此有何解釋?事故發生后,公司在合規風控管理上有何動作?《華夏時報》記者向海通證券發送了采訪函,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責任編輯:馮體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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