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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218 證券簡稱:全柴動力 安徽全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安徽全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略發展需 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合理確定公司發展規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序,提高決 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決策質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安徽全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并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戰略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專門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 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第二章人員組成 第三條戰略委員會成員由七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 第四條戰略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員在委員內選舉, 并報請董事會批準產生。 第六條戰略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會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并由委員會根據上述 第三條至第五條的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三章職責權限 第七條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一)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二)對本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投資融資方案進行研究并提出建 議; (三)對本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準的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 究并提出建議; (四)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五)對以上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 (六)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戰略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章決策程序 第九條公司管理層負責做好戰略委員會決策的前期準備工作,并提供有關 方面的資料。 第十條戰略委員會根據管理層的提案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將討論結果提 交董事會,同時反饋給管理層。 第五章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戰略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由董事會秘書于會議召 開五日前(如全體委員同意,可豁免該通知期限)通知全體委員,主任委員不能 召集或主持時可由其他一名委員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戰略委員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委員因 故不能出席,可書面委托其他委員代為表決;每一名委員有一票表決權;會議作 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戰略委員會會議以書面或舉手的方式表決。 第十四條戰略委員會會議必要時可以也邀請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 員列席會議。 第十五條如有必要,戰略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為其決策提供專業意見, 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戰略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方式和會議通過的議案必須遵 循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細則的規定。 第十七條戰略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 簽名,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秘書保存。 第十八條戰略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及表決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報公司董 事會。 第十九條出席會議的委員均對會議所議事項有保密義務,不得擅自披露有 關信息。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工作細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工作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 的規定執行;本工作細則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 立即修訂,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本工作細則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安徽全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