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美暢股份(SZ:300861)發布公告,公司于今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項目部分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公告指出,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公司擬在后續募投項目實施期間,根據實際情況繼續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具體原因如下:
1、對于部分采購業務,公司及子公司會采用統一集中采購的策略,從而獲得更高的議價權,降低采購成本,若按照募投項目拆分向供應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實踐,也不便于募集資金的日常管理和賬戶操作。
2、在不影響募投項目正常實施的前提下,公司將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對于募投項目較為緊急的資金需求,使用自有資金方式預先滿足募投項目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財務費用,不影響募投項目的實施。
3、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部分銀行承兌匯票,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據周轉速度,對于募投項目的部分款項,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先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后續再由募集資金專戶等額劃轉至公司自有資金賬戶。
4、募投項目支出涉及人員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稅金等費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人員薪酬的支付應通過公司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辦理,不能通過募集資金專戶直接支付。同時,根據征收機關的要求,每月繳納的社保費用、住房公積金及稅金等費用的繳納需通過銀行托收方式進行,若通過多個銀行賬戶支付,可操作性較差。
綜上所述,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推進,公司及實施募投項目的子公司計劃在募投項目的實施期間,根據實際需要并經相關審批后,先以銀行承兌匯票、自有資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項目的相關款項,后續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定期從募集資金專戶劃轉等額資金至公司及實施募投項目的子公司自有資金賬戶,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投項目使用資金。
公告顯示,本次募投項目包括美暢產業園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高效金剛石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募集資金總額為17.51億元,為美暢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得。
美暢股份表示,公司根據募投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使用自有資金、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項目部分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合理改進募投項目款項支付方式,加快公司票據的周轉速度,有利于降低財務成本、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影響募投項目投資計劃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更改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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