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廣中茂等兩公司年報“難產” 董事長收證監局警示函 來源:和訊網
8月2日,從福建證監局獲悉,因至今未披露債券2020年報,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福晟)董事長金定勝、天廣中茂(00250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廣中茂)董事長張充收警示函。
經福建證監局查明,福建福晟、天廣中茂作為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債券2020年報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其中,金定勝作為福建福晟董事長,對福建福晟未能按期披露定期報告事項負有主要責任;張充作為天廣中茂董事長兼總經理,對天廣中茂未能按期披露定期報告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福建證監局決定:分別對金定勝、張充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公開資料顯示,福建福晟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為金定勝,注冊資本50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對房地產、工業、農業、商業的投資等。
但福建證監局公告當天,8月2日,天眼查顯示,福建福晟新增5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金額合計約4.89億元,執行法院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閩侯縣人民法院。
另悉,目前福建福晟共涉及法律訴訟208起;有失信記錄1條,未履行數量1條;有被執行人記錄26條,被執行總金額32.31億元;有限制高消費記錄15條。
另一家收罰單的天廣中茂,財務情況同樣不容樂觀。
天廣中茂從事園林綠化與生態修復、食用菌、消防產品與消防工程三大主業,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有“消防第一股”之稱。但自2018年起,天廣中茂業績頻頻“變臉”,盈轉虧且虧損擴大,再加上實控人持續減持套現13億余元離場……2020年5月,天廣中茂被面值退市。
天眼查顯示,目前天廣中茂共涉及法律訴訟33起;有被執行人記錄4條,被執行總金額9939.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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