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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用“天干地支”炒股?這家券商被罰
臨近年底,券商的罰單一張接著一張……
繼昨晚中金公司5人收到監管約談之后,30日晚間,此前利用天干地支研究股票的國盛證券分析師劉富兵,也收到了江西證監局的監管函。
研報存在三大問題
國盛證券也被罰
江西證監局認為,國盛證券研究員劉富兵發布的《天干地支在擇時中的應用初探》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擇時中的應用初探》PPT文件,實質構成研究報告,而未按法規要求制作,未向國盛證券申請入庫、審核、發布,私下交流外傳,導致該研究報告被媒體廣泛轉載,致使該報告事實上被發布。
二是未經國盛證券審核,未進行登記、備案,將研究報告提供給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對待發布對象。
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紀歷分析股票市場走勢,研究方法不專業審慎,研究結論不客觀科學。
上述行為違反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根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劉富兵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在《天干地支在擇時中的應用初探》研究報告事件中,江西證監局認為,國盛證券研究員劉富兵私下交流外傳研究報告的行為,反映了公司未對員工行為有效管控,未對研究人員的研究產品進行有效管理。《天干地支在擇時中的應用初探》研究報告事件持續發酵,引發市場熱議,導致發生聲譽風險,造成惡劣影響,反映出公司在應對該輿情事件的過程中,未對聲譽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與評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風險。
江西證券局決定,依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國盛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今年以來已有5家券商因研報被罰
今年以來,針對券商研報發布的合規性要求持續趨嚴,年內已有多家券商分析師因研報問題受罰,其中包括此前引起市場熱議的“關于寧德時代的2060年業績預測年報”。
根據21世紀資本研究院統計,截至2021年12月26日,各地證監局在2021年,共對券商及個人,就研究所的違規情況下發了8份監管函,涉及到的券商包括中泰證券、申萬宏源、國元證券、興業證券、國信證券等5家券商。
其中包括此前引起市場熱議的國信證券發布的“關于寧德時代的2060年業績預測年報”。
監管的罰單信息顯示,《寧德時代系列之二——儲能篇:第二“增長曲線”的終局探討》對寧德時代儲能業務2060年營收中樞的預測存在部分假設不夠審慎,分析邏輯不夠嚴謹。
針對券商研報內容存在的問題,監管已進行了多方關注。
2020年5月22日,中證協宣布,為適應證券研究業務發展需要,加強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自律管理和證券分析師聲譽風險管理,推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健康發展,組織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進行了修訂。
修訂后的規則從2020年6月21日起實施,2014年6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證券分析師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日常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
修訂后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共40條,《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共30條。兩份規則的修改共計33處,主要圍繞七大方向,具體包括:加強研究報告質量管控、提升研究報告質量;加強對分析師發表言論、使用自媒體和客戶服務的管理,規范分析師執業行為;加強分析師廉潔從業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提升分析師職業道德水準;加強分析師考核、參加評選管理,強化分析師執業獨立性;加強保密管理,規范分析師上市公司調研;規范外請專家服務行為;規范研究報告發布、轉載,以及宏觀經濟、產業研究及境外上市公司研究報告發布行為。
2020年9月16日,深圳證監局發布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2020第5期)。其中,文件指出,個別證券分析師為了抓熱點,導致研報內容出現“硬傷”,對公司聲譽造成一定損害,轄區證券公司應當以此為戒。
責任編輯:陳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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