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賽柏藍 作者 | 遙望 顏色
3月1日,2022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正式開始執行,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2023年2月底前將談判藥品直接掛網,新一輪國談藥品落地進入最后準備階段,已經有省份要求醫院,新版國家醫保目錄公布后三個月內,及時召開專題藥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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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要求醫院3個月內開藥事會
2022年國談藥品,多地開始掛網
2月7日,四川醫保局等部門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導定點(協議)醫療機構建立院內藥品配備與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聯動機制,自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公布后三個月內,及時召開專題藥事會,做到國談藥品“應配盡配”。
同時,規范“雙通道”藥店準入程序,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偏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雙通道”藥店的覆蓋率。
一旦該征求意見稿正式通過意見征詢階段并執行,上述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是不少國談品種的最大隱憂。企業高額研發投入之后降價進醫保,迫切希望通過進入醫院、雙通道藥店等,打開市場銷售。而藥事會的召開頻率常常將創新藥品擋在門外。這時省級醫保部門直接規定藥事會召開時限,無疑為面臨進院難的國談藥品進院打開了一扇希望之門。
隨著3月1日的臨近,多省已經開始國談藥品進院前的準備工作。
今日,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醫保目錄新增藥品掛網工作的通知》,包括新增醫保談判(含競價藥品)、新增醫保目錄藥品(具體名單見文末附件)。
日前,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在《關于公布部分國家新增醫保談判藥品掛網采購的通知(第八批)》提到,藥品于2023年2月7日由“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院推送藥品信息,2023年2月10日生效。
這也意味著,最新的國談藥品將很快開始采購。
賽柏藍不完全統計發現,目前已經有多地陸續發布關于2022年國談藥品掛網結果的通知。
廣州(2023年2月10日24時前)
2月4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談判藥品掛網采購工作準備的通知》,要求相關企業在2023年2月10日24時前,盡快通過廣州平臺的“藥品基礎庫”填報藥品基礎信息等,協議期內的國家談判藥品按談判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直接掛網采購。
內蒙古自治區
2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醫保局發布《關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國家談判藥品掛網結果的通知》,將國家談判藥品(國家談判同通用名藥品)化濕敗毒顆粒等18個藥品參與掛網審核,審核通過的藥品將納入采購系統。
目前采購中心尚未公布各藥品具體的審核結果,相關信息需申報企業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動態調整管理】查看。
一些省市雖然暫時還沒有開啟國談藥品掛網的動作,但已經開始了對國談藥品企業資質信息的維護工作,福建省醫保局還發布了《關于開展2022年國談藥品信息登記的通知》。
接下來,各省市醫保藥品掛網的速度或將加快。
點擊下面,關注賽柏藍,后臺回復‘四川’獲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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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進院難題依然存在
如何保證盡快進院
從藥品降價和醫保報銷兩個維度來看,國家醫保談判都幫助更多患者用上了真正實用的藥品,但從藥品進醫保到患者用上藥品還有一段距離,藥品進院難題一直存在。
新華社新媒體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影響醫療機構配備藥品的因素有多種,包括臨床對藥品的需求程度、醫院自身成本考慮、醫院考核壓力、醫院已配備藥品種類存量、同類藥品的競爭等。
中國藥科大學教授丁錦希在上述文章中表示,正是因為調整頻率加快,新準入目錄的藥品數量增加,所以進院壓力大、進展慢的問題才逐漸顯現。可以說,“進院難”是醫保改革后出現的“陣痛”。
針對國談藥品進院問題,國家醫保局在公布新版醫保目錄的同時提出:直接掛網;指導醫院加強配備;指導各地完善“雙通道”管理機制,通過定點零售藥店等渠道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加強對目錄內藥品特別是談判藥品使用、支付情況的監測等加強談判藥品落地的方式。
除國家醫保局外,國家衛健委也在臨床層面給出了國談藥品落地的保障政策。
1月17日,國家醫保局官網公開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0769號(醫療衛生類068號)提案答復的函。
根據上述內容,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0版)》中,在指標37“醫療收入增幅”中,增加延伸指標,剔除有關項目后的醫療收入增幅,國談藥品和中藥飲片費用不納入醫療收入增幅考核指標。
《操作手冊(2022年版)》,繼續將剔除國談藥品收入項目納入指標37“醫療收入增幅”的延伸指標中,同時這一規定也并應用于指標38“門診次均費用增幅”、指標39“門診次均藥品費用增幅”、指標40“住院次均費用增幅”、指標41“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增幅”等,從醫院考核指標壓力層面為國談藥品的使用減少障礙。
同時,相關部門指導各地加強協議管理,將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談判藥品情況納入協議內容,并與年度考核掛鉤;對醫療機構年度醫保總額做出合理調整,對實行單獨支付的談判藥品,可不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總額控制范圍;對實行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種,及時根據談判藥品實際使用情況合理調整該病種的權重。
此外,各定點醫療機構落實合理用藥主體責任,建立院內藥品配備與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聯動機制,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及時統籌召開藥事會,努力實現“應配盡配”。
2022年12月23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全面排查并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也提出,將排查醫院是否存在直接搬用有關部門管理指標作為醫保部門管理指標,如住院、門診次均費用、藥占比等現象。
3月1日臨近,新版醫保目錄生效之后將真正檢驗國談藥品落地的情況,目前從企業以及一線銷售人員的表態來看,國談藥品順暢落地仍然任重道遠。
附:2022年國家醫保目錄新增納入藥品名單
責任編輯:常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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