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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四部門罕見約談馬云等螞蟻集團高層,“花唄”、“借唄”侵害消費者權益值得高度關注
來源:21財聞匯
圖:圖蟲
2日,證監會網站消息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云、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了監管約談。
昨日,上交所信息顯示,螞蟻集團網上申購中簽號碼共有701696個,每個中簽號碼對應認購500股螞蟻集團股票。
螞蟻集團回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第一時間向螞蟻集團詢問約談原因及內容,螞蟻集團方面對此回應稱,會深入落實約談意見,繼續沿著“穩妥創新、擁抱監管、服務實體、開放共贏”的十六字指導方針,繼續提升普惠服務能力,助力經濟和民生發展。
該消息引起市場廣泛關注,而目前正是螞蟻集團上市的關鍵時刻,實控人、董事長、總裁被監管約談并不常見。
從此前監管部門的公開表述來看,監管約談通常是指監管部門對被監管對象的違規或者涉嫌違規行為進行規勸或者批評的行為,比如證監會對具備分紅能力而不分紅的公司進行監管約談;深圳證監局發布監管約談通知,對深圳前海聯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核查發現違規情形或違規線索等。
對于廣大投資者而言,此時最為關心的是,監管約談會否對螞蟻集團上市進程造成影響。
對此,一位知名投行人士表示,“監管談話不是處罰,應該不會對上市產生影響。”
目前,螞蟻集團上市已進入最后階段,將在11月5日實現滬港兩地掛牌上市。
銀保監會、央行:網貸公司對自然人單戶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0萬元
11月2日,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就《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提出,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應當主要在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
意見提出,第十條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郭武平:
“花唄”、“借唄”侵害消費者權益值得高度關注
郭武平撰文表示,我國基本金融服務已覆蓋99%的人口,按照近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精神,在鼓勵創新的同時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實施同一監管,監督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郭武平表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出臺相關發展規劃,鼓勵金融與技術的融合與創新,既鼓勵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建設,又支持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相互合作,還對金融科技公司發展給予了足夠空間和包容審慎。形成了大型金融機構市場份額有序下降,其他金融機構份額上升,新興金融科技公司蓬勃發展的互相補充、競爭合作的市場格局。
從消費者服務角度看,金融科技公司的“花唄”“白條”“任性付”等產品,其內核與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沒有本質差別,也具有信用供給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費者支付的利息與費用是其盈利主要來源;再如“借唄”“金條”“微粒貸”等產品,與銀行提供的小額貸款無本質差別。從消費者風險控制看,在其第一還款來源不足時,銀行要求抵押擔保作為第二還款來源;金融科技公司則要求賬戶現金作為擔保,或通過延期支付資金、收取其他費用等作為風險控制措施。
基于上述邏輯,持牌金融機構和新興金融科技公司都必須保護好消費者權益。相對而言,對于金融科技公司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目前缺乏明確規則和要求,出現了監管套利行為,與持牌金融機構形成不當競爭,最終難以有效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
郭武平提到,近年來金融服務供給主體越來越多元化,出現了無序競爭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產生了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一些亂象。
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合作中,資金大部分來源于金融機構,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頭壟斷地位,收取過高費用,增加了金融消費者成本。在對個人和小微企業的聯合貸款中,90%以上的資金來源于銀行業,有的高達98%以上,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導客引流的優勢,直接收取的費用占客戶融資綜合成本的1/3左右,加上代銷或其他過度增信產品等收取的費用,往往高達2/3。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已經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這些亂象的本質是將本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數據,變成部分公司謀取自身利益、向消費者收取高額服務費的資本。
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更加值得高度關注。與持牌金融機構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賴購物、交易、物流等行為數據,更多依據借款人的消費和還款意愿,缺乏對還款能力的有效評估,往往形成過度授信,與場景誘導共同刺激超前消費,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輕人深陷債務陷阱,最終損害消費者權益,甚至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危害。
圖:圖蟲
在收費方面,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統一標準,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機構。比如“花唄”與銀行信用卡業務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續費高于銀行,與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實際上是“普而不惠”。
同時,有的金融科技公司存在過度收集并濫用客戶信息、信息管理不當的問題,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其信息在平臺方、支付機構、出資方等之間流轉,侵害了消費者信息安全權。前幾年現金貸快速發展時,非法買賣借款人個人信息的情況時有發生。與此不同的是,微軟、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由于在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方面受到嚴格限制,沒有成為大型放貸機構。
郭武平建議,鼓勵金融與科技共同發展,合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一方面要鼓勵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費者體驗。
另一方面,要支持金融科技公司繼續探索創新,緊扣金融消費者不同于其他消費者的特點,降低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真正使科技為金融賦能。同時,加強金融支付和信用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更好服務廣大金融消費者。
制定統一規則,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包括統一產品審查標準、統一銷售標準、統一信息保護標準。通過統一市場規則,消除監管套利,促進市場穩健運行和公平競爭,最終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強化金融科技公司的風險管控。金融科技公司應有針對性地逐步建立資本和撥備計提等風控措施。
加強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持續監測,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防止贏者通吃,“店大欺客”,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加強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和投訴糾紛化解。持牌金融機構和新興金融科技公司都要落實投訴糾紛化解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消費者訴求,公平對待各類消費者,探索建立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并按照依法公正、調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各地建立的第三方金融糾紛調解機構,多渠道化解金融消費糾紛。
銀保監會: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
11月2日上午,銀保監會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會議強調,要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會議要求,要努力推動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銀行業保險業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堅定不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支撐推動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兩新一重”等重點領域和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強對民營、小微、“三農”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增強金融普惠性。
要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前瞻性應對銀行不良資產反彈。有序推進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化解。持續拆解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堅決整治各種金融亂象。嚴防外部輸入性風險。
堅定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持續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化解風險,改革優化政策性金融。推動完善公司治理,強化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監管。圍繞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快推動商業養老金融改革發展。堅定不移擴大金融服務業雙向開放,加強國際經濟金融合作。
著力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提升金融監管能力。加強制度建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提高監管透明度。完善風險全覆蓋的監管框架,增強監管的穿透性、統一性和權威性。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圖:圖蟲
【延伸】央行主管報紙: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與監管
一、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產生了積極影響
近年來,阿里、騰訊、百度、京東等科技公司成長迅速,并不斷向金融領域滲透發展,利用其長期服務積累的客戶數據和新興的大數據處理技術,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我國金融服務生態,特別是在一些小額、零售行業,起到了積極助推作用。
如在電子支付領域,推動我國支付服務深刻變革。今年二季度,我國電子支付業務中,非銀支付機構電子支付業務筆數是商業銀行的3.52倍。在信貸領域,大型互聯網企業積極開展小額信貸業務,促進服務重心不斷下沉,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提升。螞蟻小貸“花唄”的用戶量超過1億,其中約50%分布在三線以下城市。
在征信服務領域,大型互聯網企業開創了以線上數據為基礎的信用評價和征信業務。如螞蟻科技為我國超過3億“信用白戶”建立了數字信用記錄,開展線上實時風控。在資產管理領域,大型互聯網企業以良好的線上體驗,有效提升用戶黏度,有力推動網絡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務。截至今年二季度,天弘基金余額寶規模達1.22萬億元,個人持有比例99.99%。理財通客戶數量突破1.5億,管理資金保有量達9000億元。
二、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帶來的問題和風險
一是壟斷和不公平競爭。
首先,大型互聯網企業憑借技術優勢掌握大量數據,輔以互聯網技術的外部性特征,容易形成市場主導地位。大型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業務不但使其原有業務市場主導地位得以鞏固,更使其新開設的金融業務更容易獲得數據、信息和客戶資源,迅速獲得競爭優勢。
其次,上述競爭優勢可使得大型互聯網企業在資源配置中權力過度集中,并逐步強化為市場壟斷。大型互聯網企業可大量“燒錢”,從搶流量、搶客戶入手占領市場,利用直接補貼或交叉補貼,先使自己成為“贏者”,再兼并其他競爭者,造成“贏者通吃”的局面。
第三,大型互聯網企業還可能導致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傳統措施失效。過去應對市場權力過度集中的有效做法是放松市場準入,但現在一旦放松某一領域的準入門檻,允許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他們可能迅速搶占市場,擠垮競爭對手。
二是產品和業務邊界模糊。
金融服務必須滿足特定資質要求,堅持持牌經營原則,嚴格準入和業務監督管理。若大型互聯網企業大量開展金融業務,但卻宣稱自己是科技公司,不僅是逃避監管,更容易無序擴張,造成風險隱患,不利于公平競爭,也不利于消費者保護。
此外,大型互聯網企業往往同時提供多種類金融產品和服務,這些金融產品和服務業務在傳統框架下往往邊界較為清晰,相互之間設有“防火墻”,監管要求相對明確,但大型互聯網企業的介入和技術的運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一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結構、功能和性質,造成這些產品和服務的邊界模糊、性質易混淆,為監管套利提供了可能。
三是信息技術可控性、穩定性風險。
大型互聯網企業使用前沿信息技術往往給監管機構風險識別、監測與處置造成困難。
首先,監管機構難以識別高科技“黑箱”及其隱含的風險。
例如,區塊鏈網絡通常由多個節點共同維護,一旦技術問題或服務中斷導致交易失敗和經濟損失,其責任主體難以確定。
其次,監測滯后將影響風險處置的及時性。金融數據通常面臨多系統、多環節留存,導致數據流轉追蹤難、控制難,數據確權與可信銷毀更加困難。即使隱私保護法律法規相對完善,這類活動依然難以被監管機構有效監測、及時預警,只有在信息泄漏導致網絡詐騙等違法行為發生后才做處置,對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再次,大型互聯網企業采用數據驅動、平臺支撐、網絡協同的業務模式,增加了風險處置的困難。
四是數據泄露與侵權風險。
大型互聯網企業從事金融業務意味著消費者各種金融和非金融信息的集中采集和暴露。大型互聯網企業不僅掌握消費者的社交、購物、網頁瀏覽信息,而且還掌握其賬戶、支付、存取款、金融資產持有和交易信息,甚至還可通過面部識別、健康監測等將這些信息與其生物信息緊密關聯。
一旦保管不當或遭受網絡攻擊造成數據泄露,稍加分析便可獲得客戶精準畫像,導致大量客戶隱私泄露,進而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身安全隱患。同時,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易導致“算法歧視”,嚴重損害特殊群體利益。相較于傳統歧視行為,算法歧視更難約束。尤其是當某一個大型互聯網企業擁有涉及數億消費者天量數據信息的情況下,即使從個體和逐筆看,其數據來源和使用均獲得了消費者授權,但從總體看,可能存在“合成的謬誤”,這些數據在總體上具有公共品性質,其管理、運用并非單一消費者授權就能解決其合法性問題。
五是系統性風險。
首先,大型互聯網企業“大而不能倒”。
螞蟻集團個人用戶超10億,機構用戶超8000萬家,數字支付交易規模118萬億元,其上市市值可能創歷史記錄。一旦出現風險暴露,將引發嚴重的風險傳染。
其次,大型互聯網企業服務群體數量龐大,服務對象常常是傳統金融機構覆蓋不到的長尾人群。這類客戶通常缺乏較為專業的金融知識與投資決策能力,從眾心理嚴重,當市場出現大的波動或者市場狀況發生逆轉時,容易出現群體非理性行為,長尾風險可能迅速擴散,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
最后,大型互聯網企業集團內跨行業、跨領域金融產品相互交錯,關聯性強,順周期性更顯著,其風險隱蔽性與破壞性會更嚴重。不僅如此,由于大型互聯網企業網絡覆蓋面寬,經營模式、算法趨同,金融風險傳染將更為快速,可能在極短時間內迅速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三、加快建立我國大型互聯網企業有效的監管框架
第一,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監管制度體系。
一是明確監督管理原則,立足金融消費者保護、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維護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確保金融穩定安全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為目的,建立健全有效監管框架。
二是完善相關技術和業務標準。發揮相關職能部門作用,制定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標準和風險規則,發揮標準規則、檢測認證作用,推動大型互聯網企業在技術及其業務運用上有序合規發展。
三是加強監管協調,推動監管機構之間的數據和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提高監管政策在制定和執行等各個層面的協調。
四是加強行業自律,推行基礎設施建設、統計監測、信息披露、標準規則、投資者保護等工作,引導從業機構合規審慎經營。五是鼓勵競爭,維護公平市場環境。
第二,嚴格市場準入,全面推行功能監管。
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嚴格做好市場準入管理。功能監管采取穿透式監管,根據金融科技業務特征,按照相關業務類別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避免監管空白。堅持監管一致性原則,即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只要從事相同的金融業務,就要接受同樣的監管,以維護公平競爭、防止監管套利。
通過立法、制定補充細則等手段,延伸和擴充現有監管法規體系。無論是將大型互聯網企業納入到已有的法律框架和監管體系,還是根據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和監管制度,都應遵循和堅持一致性原則,實行功能監管。
第三,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在平衡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加強數據管理,防止數據壟斷。
在不影響國家信息安全和用戶隱私保護的前提下,制定金融科技行業數據標準,推動數據標準的統一、提升數據的機器可讀性。加強消費者保護,完善個人數據采集、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規則。進一步明確大型互聯網企業所持有巨量消費者數據的法律屬性和財產權利邊界,確保數據生產要素公平合理優化配置,防止數據壟斷并藉此獲得超額利潤。在嚴控數據濫用風險的同時,兼顧數據開放,推動數據共享,包括推動金融機構脫敏數據的共享,以及政府公共數據與私人部門數據間的共享。
此外,在推動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時,充分考慮大數據及其處理要求,并作為金融業和金融科技的重要基礎設施予以規劃和發展。
第四,發展監管科技,提升風險識別、防范與處置能力。
監管部門要大力發展監管科技。如發展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來自動化處理金融數據,及時掌握金融運行情況;發展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分析技術等,提升數據信息處理能力及風險識別能力;系統地構建基于互聯網技術特別是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為核心的數字化監管體系,實現即時、動態監管和全方位監管。做好壓力測試和模擬操作,全面提升在線風險控制、處置和修復能力,即時控制網絡相關金融風險跨時、跨機構和跨區域傳染。
第五,強化宏觀審慎管理,防范系統性風險。
科技巨頭進入到金融科技領域并發展成為“大而不能倒”的系統重要性大型互聯網企業巨頭,應明確其金融企業屬性,應將其納入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框架。
一方面,來源于金融業務經營收入超過一定比例的,對其整體按金融控股公司相關規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對所有金融業務進行嚴格穿透式監管。
另一方面,建立一套適用于監管大型互聯網企業巨頭的微觀和宏觀審慎監管指標體系,在與當前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相應審慎監管標準總體一致的前提下,強化對大型互聯網企業巨頭的技術安全等其他附加監管要求。
【延伸2】易綱:大科技公司是金融游戲規則改變者,消費者隱私保護是極大挑戰
當下,世界各地的金融產業正在經歷深刻的數字變革,大科技公司已經改變了人們消費產品和服務的方式,并與傳統金融機構開啟競合游戲。
2020年11月2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數字經濟中的央行角色”主題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就大型科技公司和傳統商業銀行的競爭、金融產業新趨勢、消費者隱私保護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易綱表示,疫情期間有一個顯著的趨勢變化,非接觸金融更加流行,人們的活動已從面對面轉到虛擬平臺,就如以往線下舉行的香港金融科技周如今也轉到線上。在新的世界,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不僅給傳統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也給央行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在技術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中讓金融服務更安全,對央行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命題。
在討論中,全球金融穩定委員會副主席Klaas Knot表示,金融科技和疫情沖擊正在改變人們對信任機制的理解。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大科技公司正在提供云計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已經趨近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境地。國際清算銀行總經理Agustin Carstens則強調了數據的重要性,認為大科技公司已經大到不能忽視(too large to ignore),在進化過程中,金融監管必須跟上步伐。
目前全球市值排名前十的BigTech總共提供了約50種金融服務,涉及支付、信貸、資產管理和保險等諸多領域。其中,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數據,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和大科技公司的信貸總額達到近8000億美元,中國、美國和英國是金融科技信貸最大的市場。
全球金融穩定委員會(FSB)10月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與發達經濟體相比,新興市場和發達經濟體中大科技公司金融業務的擴張更為廣泛而迅速,低收入人群和農村地區的普惠金融需求有所改善。不過,競爭可能會威脅現有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和地位,并帶來消費者數據隱私保護等相關風險。
就大科技公司對金融產業帶來的影響,易綱表示,金融科技和大科技公司帶來了效率的提升,并降低了成本,是金融創新的重要部分。同時,大科技公司和傳統商業銀行也有競爭,大科技公司有更大能力直接觸及消費者和潛在客戶,風險管理能力強,比起傳統銀行擁有很多優勢。
易綱提到,大科技公司顯著提高了金融服務水平,尤其是偏遠地區的服務需求有所改善,這是以前難以想象的,如移動支付和二維碼等技術的普及,已經改變了游戲規則。傳統金融機構存在了很多年,在新的技術變革面前,如何獲得消費者,如何進行風險管理,都是它們考慮的問題。現在出現了一個新現象,傳統金融機構開始與大科技公司合作,利用它們的數據優勢開展金融服務,提供信貸給企業,提高風控水平,易綱表示,這是必須關注的新趨勢。
自次貸危機以來,全球金融監管已進入趨嚴態勢,有了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賦能,金融科技成了日受重視的變量。余偉文在會末提問,隨著金融科技的不斷發展,最讓他夜不能寐的一個問題是什么。易綱表示,商業秘密的保護和消費者個人隱私的保護,是極大的挑戰。
此外,余偉文在會上問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進展,易綱對此表示,目前還處于初始階段,需要制定復雜而完整的法律和監管框架,中國央行也期待與國際清算銀行(BIS)和全球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展開討論和合作,讓央行數字貨幣穩步發展,確保更加穩定安全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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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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