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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上市申請披露不完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3: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王麗娜 香港證監會昨日公布了實施雙重存檔制度來的最新進展,通過處理的案例發現,上市申請中的相關資料披露不完備,同時申請人對于行業法律法規的改變可能對業務的經營環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披露不足。 香港證監會表示,在兩個已審核的個案中,上市申請人均從事受高度規管的行業,而在申請人的業務紀錄期接近完結時,政府引入了新的行業規例,其所施加的若干限制可能會對上市申請人的現金流和業務前景有重大影響。然而,招股章程的最初草擬本只就最新的監管發展作出概述。上市申請人在香港證監會提出查詢后,才就其業務及財務狀況預期會受到怎樣的影響,以及如何遵從新的規例提供全面的評估。 同時,香港證監會也關注到了在個別的上市申請中提交的審批資料的質量。在若干個案中,因為資料不齊備,而令人對保薦人是否適當地協助上市申請人準備須呈交審批的招股章程草擬本提出疑問。 在其中一個已審核個案中,招股章程草擬本不但未適當地解釋新引入的規例對上市申請人的業務的適用性,在許多其它重要的范疇也沒有提供詳細說明,包括上市申請人到目前為止的業務演進過程、業務模式和主要營運資產的足夠數據,以及若干主要的財務數據。在另一個個案中,保薦人多次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數據,但卻沒有給予適當的解釋。 在2007年10月至12月的三個月期間,香港證監會通過香港聯交所接獲30宗上市申請,在接獲的30項申請中,該會對17項申請給予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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