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81 證券簡稱:大豐實業 公告編號:2024-096
轉債代碼:113530 轉債簡稱:大豐轉債
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日常經營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合同類型:煙臺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一”),濱江奧體中心景區工程一一智慧化場景設備及智能化信息系統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二”)。
● 合同金額:合同一簽約合同金額為11,821.12萬元人民幣(含稅),合同二簽約合同金額為7,798.64萬元人民幣(含稅)。
● 合同履行期限:自訂立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 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 對上市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上述合同的簽訂將對公司當期及未來年度業績產生積極影響,并將進一步鞏固公司的市場地位與影響力。
● 特別風險提示:
1、合同條款中已對合同金額、生效條件、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做出了明確約定,合同雙方均具有履約能力,但在未來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觀環境重大變化、國家有關政策變化以及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相關項目利潤的貢獻尚無法準確預計,相關財務數據的確認請以公司經審計財務報告為準。
綜上,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合同概況
近日,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功簽訂兩項合同,現將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與無錫拈花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煙臺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合同》,合同承包范圍煙臺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包括但不限于專用設備的深化設計、紫薇堂LED系統測試與舞臺系統試制、技術提資、供貨安裝、演藝設備相關預留預埋施工、系統集成及售后服務等內容,包括燈光系統、音響系統、投影系統、LED大屏、威亞、水效、總控系統等硬件內容。合同總金額為11,821.12萬元(含稅),本次合同簽訂屬于公司日常經營范圍,無需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與杭州益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杭州濱江奧體博覽城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完成簽約《濱江奧體中心景區工程一一智慧化場景設備及智能化信息系統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景區(火炬塔)智慧化演藝系統,景區智能化系統,景區智慧化導視系統,景區智慧化素材及內容制作,簽約金額為7,798.64萬元人民幣(含稅),本次合同簽訂屬于公司日常經營范圍,無需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同對方情況介紹
(一)合同一對手方情況
公司名稱:無錫拈花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地址:無錫市濱湖區環山西路68號
法定代表人:吳國平
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旅游業務;住宿服務;餐飲服務;營業性演出;演出經紀;演出場所經營;建設工程設計;建設工程施工;舞臺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旅游開發項目策劃咨詢;名勝風景區管理;酒店管理;餐飲管理;票務代理服務;規劃設計管理;工業設計服務;工業工程設計服務;專業設計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會議及展覽服務;數字內容制作服務(不含出版發行);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管理;企業形象策劃;咨詢策劃服務;文藝創作;廣告制作;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日用百貨銷售;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裝服飾零售;針紡織品銷售;五金產品零售;建筑材料銷售;機械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網絡技術服務;軟件開發;數據處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無錫拈花灣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無錫拈花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其財務及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二)合同二對手方情況
公司名稱:杭州益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六和路368號一幢(北)三樓D3413室
法定代表人:朱曉鵬
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土地整治服務;工程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局、杭州市濱江區財政局
公司名稱:杭州濱江奧體博覽城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濱安路1338號三樓
法定代表人:熊建強
注冊資本:10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體育場地設施經營(不含高危險性體育運動);各類工程建設活動;旅游業務;演出場所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物業管理;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體育賽事策劃;健身休閑活動;廣告制作;健康咨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廣告設計、代理;廣告發布(非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施工;體育保障組織;組織體育表演活動;土地整治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體育健康服務;體育中介代理服務;工程管理服務;城市綠化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杭州濱江環境發展有限公司
杭州益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和杭州濱江奧體博覽城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均不存在關聯關系,其財務及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三、合同主要條款
(一)《煙臺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合同》
1、項目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東北部海域崆峒島
2、合同承包范圍:煙臺崆峒勝境項目演藝設備采購安裝總集成,包括但不限于專用設備的深化設計、紫薇堂LED系統測試與舞臺系統試制、技術提資、供貨安裝、演藝設備相關預留預埋施工、系統集成及售后服務等內容,包括燈光系統、音響系統、投影系統、LED大屏、威亞、水效、總控系統等硬件內容。
3、交付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體項目安裝調試
4、合同金額:118,211,193.23元人民幣(含稅)
5、結算方式:根據合同履約進度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條件: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爭議解決: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無錫拈花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濱江奧體中心景區工程一一智慧化場景設備及智能化信息系統合同》
1、項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
2、合同內容:景區(火炬塔)智慧化演藝系統,景區智能化系統,景區智慧化導視系統,景區智慧化素材及內容制作
3、總工期:240日歷天
4、合同金額:77,986,398.67元人民幣(含稅)
5、結算方式:根據合同履約進度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條件: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爭議解決: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對公司的影響
合同一總金額為11,821.12萬元,約占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6.10%,合同二總金額為7,798.64萬元,約占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4.02%,如上述合同順利實施,將對公司當期及未來年度業績產生積極影響,但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約合同而形成重大依賴。
五、風險提示
1、合同條款中已對合同金額、生效條件、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做出了明確約定,合同雙方均具有履約能力,但在未來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觀環境重大變化、國家有關政策變化以及其他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2、相關項目利潤的貢獻尚無法準確預計,相關財務數據的確認請以公司經審計財務報告為準。
綜上,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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