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96 證券簡稱:海南瑞澤 公告編號:2024-105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者變更議案的情形。
2、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2月26日15:00
網絡投票時間: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9:15至2024年12月26日15:00。
2、會議召開地點: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落筆洞路53號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悅樓6層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張灝鏗先生
6、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會議出席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621名,代表股份數為290,175,5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2859%。
(1)現場投票情況: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數為281,902,900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5650%。
其中委托出席會議情況:張仲芳女士、張藝林先生委托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張海林先生代為投票表決。
(2)網絡投票情況: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615名,代表股份數為8,272,6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209%。
2、中小投資者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共616名,代表股份數為8,514,1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419%。
(1)現場投票情況:通過現場(或授權現場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資者1名,代表股份數為241,5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10%。
(2)網絡投票情況: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615名,代表股份數為8,272,63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209%。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等現場出席了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與會股東審議并通過如下提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子公司向海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東支行申請貸款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286,900,60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714%;反對3,146,50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843%;棄權128,437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43%。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5,239,20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5353%;反對3,146,50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36.9562%;棄權128,437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5085%。
(二)審議通過《關于對子公司借款追加抵押擔保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286,672,40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7928%;反對3,342,20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1518%;棄權160,937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55%。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5,011,00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8551%;反對3,342,20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39.2547%;棄權160,937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902%。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陳岱松律師、梁家雷律師到會見證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關于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596 證券簡稱:海南瑞澤 公告編號:2024-106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召開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訊方式送達各位董事及其他相關出席人員,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張灝鏗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會議董事9人,其中陳健富先生采用通訊表決,其他董事均現場出席會議,公司全體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資金周轉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副總經理趙立新先生借款人民幣1,5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個月,自借款發放日起計算,借款年利率為3.1%。
本議案屬于關聯交易事項,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公司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具體內容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596 證券簡稱:海南瑞澤 公告編號:2024-107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召開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訊方式送達各位監事及其他相關出席人員,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吳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參加監事5名,實到監事5名,全體監事通過現場方式參與會議表決,董事會秘書秦慶女士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向關聯方借款能夠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資金周轉需要,本次關聯交易發生的金額,遵循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借款利率依據市場化確定,定價公允、合理。本次關聯交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審議,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具體內容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596 證券簡稱:海南瑞澤 公告編號:2024-108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4年12月26日,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為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資金周轉需要,2024年12月26日,公司與副總經理趙立新先生簽訂了《借款協議》,公司擬向趙立新先生借款人民幣1,500萬元(具體以實際借款金額為準),借款期限為3個月,自借款發放日起計算,借款年利率為3.1%。
(二)關聯交易事項
趙立新先生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趙立新先生屬于公司關聯自然人,本次借款事項構成關聯交易。
(三)審議情況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議案經全體董事審議通過。本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公司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并經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在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趙立新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趙立新先生系公司副總經理,未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公司股份。
經網絡查詢,趙立新先生誠信狀況良好,非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借款利率依據市場化確定,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向關聯方趙立新先生借款,主要是為了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資金周轉需要。本次交易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良影響。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與趙立新先生及其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
六、獨立董事同意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2024年第六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全體獨立董事審議通過。具體意見如下:
經審核,公司向關聯方借款能夠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資金周轉需要,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借款利率依據市場化確定,定價公允、合理,本次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該議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七、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簽署主體:
出借人/甲方:趙立新
借款人/乙方: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額:人民幣1,500萬元,具體以實際借款金額為準。借款發放日為甲方實際支付借款資金之日。
3、借款期限:本協議項下借款期限為3個月,自借款發放日起算。乙方應于借款到期日前向甲方償還完畢全部借款本金,利隨本清。
4、借款利息:本協議項下借款利率為3.1%/年。乙方應于借款到期日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率×計息天數/365天,其中,計息天數為自借款發放日(含)至借款到期日(不含)期間的天數。
5、雙方相關義務:出借人保證出借資金系其合法自有資金,該資金不得向社會公眾(即不特定對象)吸收或募集。
6、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就應付未付款項應按每日萬分之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直至借款人清償完畢全部借款、利息、違約金等。
(2)借款人違反本協議任一約定的,出借人有權宣布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款項。
八、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24年第六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決議;
4、借款協議。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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