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29 證券簡稱:潤建股份 公告編號:2024-052
潤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 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2、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議案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潤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以公告形式發布了《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
3、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日期、時間:
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3:00期間的任意時間。
4、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廣東省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夏路16號富力盈凱廣場4501公司會議室。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李建國先生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真實、有效。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共265人,參加表決的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137,346,25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已剔除截至股權登記日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已回購的股份數量。)的49.2110%。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263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1,467,38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258%。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共2人,參加表決的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135,878,86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8.6853%。
3、網絡投票情況
參與本次會議網絡投票的股東、股東代表及股東代理人共263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1,467,38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258%。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參加了會議。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網絡投票表決的方式,逐項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并形成本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7,245,55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267%;反對67,1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89%;棄權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45%。
其中,中小股東投票表決結果為:同意1,366,68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1375%;反對67,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5728%;棄權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898%。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潤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于潤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潤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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