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4年12月25日 02:16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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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已提前以電話、郵件等方式發出。

2. 會議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表決(線上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 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7人(其中:以線上會議方式出席會議的有丁晨、謝文彬、萬榮杰、肖世練、鄧延昌、梁融共6人)。

4.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韓桃子女士主持。

5. 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本議案。

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審計需求,公司認為深圳廣深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廣深所”)能夠滿足公司對于審計機構的要求,公司擬聘任廣深所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本議案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審議批準,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2.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本議案。

公司擬于2025年1月9日以現場投票及和網絡投票的形式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已提前以電話通知、電子郵件等形式送達全體監事。

2.會議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表決(線上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會議應參與表決監事3人,實際參與表決監事3人(均以線上會議方式出席)。

4.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廣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5.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本議案。

同意聘任深圳廣深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3年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

2.公司上一年度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北京興華”);本次公司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深圳廣深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廣深所”)。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未來審計需求等情況,公司認為廣深所能夠滿足公司對于審計機構的要求,公司擬聘任廣深所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3.公司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符合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印發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財會【2023】4號)的規定。

4.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監事會對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無異議。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公司擬聘任廣深所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廣深所具備執行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從事財務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的資質和能力,與公司和公司關聯人無關聯關系,不影響在公司事務上的獨立性,不會損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廣深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滿足公司審計工作要求。廣深所相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深圳廣深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

組織形式:合伙企業

主要經營場所:深圳市福田區濱河大道5022號聯合廣場B座1502

首席合伙人:陳叔軍

歷史沿革:廣深所改制于1982年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82〕192號”文件同意設立的廣州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1997年12月31日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深注協字〔1997〕141號”文件批復改制設立,1998年1月22日獲得深圳市財政局頒發的編號為44030005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2022年2月7日,通過了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備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廣深所擁有合伙人3名、注冊會計師20名,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為5人,其他證券業務為2人。廣深所2023年度業務收入(經審計)1348.42萬元,其中審計業務收入721.93萬元,證券業務收入396.23萬元。2023年廣深所為1家醫藥制造業上市公司提供年報審計服務。

2.投資者保護能力

截至2023年末,廣深所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1500萬元,相關職業保險能夠覆蓋因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和職業保險購買符合相關規定。

3.誠信記錄

廣深所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自律監管措施及紀律處分的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最近三年內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自律監管措施及紀律處分的情況。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擬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裴來霞,1981年2月出生,2009年3月成為注冊會計師,具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裴來霞女士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未受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其他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裴來霞女士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二份,其他證券業務報告二份,復核新三板審計報告一份。

(2)擬簽字注冊會計師:吳玉嬌,1979年6月出生,2020年6月成為注冊會計師,具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吳玉嬌女士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未受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其他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吳玉嬌女士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三份。

(3)擬項目質量復核人:陳叔軍,1968年3月出生,1995年6月成為注冊會計師,具有證券服務業務從業經驗,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陳叔軍先生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未受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其他行政處罰和監管措施。陳叔軍先生近三年簽署上市公司審計報告一份、其他證券業務報告二份、復核上市公司審計報告二份。

2.誠信記錄

擬簽字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復核人最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自律監管措施及紀律處分。

3.獨立性

廣深所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復核人等不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對獨立性要求的情形。

4.審計收費

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未來審計的需要,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行業標準及公司審計的實際工作情況,確定年度審計報酬事宜并簽署《審計業務約定書》。公司2024年度報告審計費用和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定價原則將綜合考慮公司的業務規模、工作的復雜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員配置等因素確定。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興華為公司提供4年審計服務。公司2023年財務報告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意見為否定意見。

前期公司擬聘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中興華”),僅履行了上市公司相關聘任程序,因雙方就審計時間和人員安排未達成一致意見,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與中興華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中興華未正式執行公司審計業務,中興華不屬于公司前任會計師事務所。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原因

考慮到公司與原審計機構北京興華的聘期已滿,且其已連續多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綜合考慮公司業務發展和未來審計需求等情況,公司認為廣深所能夠滿足公司對于審計機構的要求,公司擬聘任廣深所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三)上市公司與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事宜與北京興華、廣深所進行了溝通說明,雙方均已知悉本事項且對本次變更無異議。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一一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有關規定,雙方已積極做好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相關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已對本次聘任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事項進行了審查,認為廣深所能夠滿足公司審計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會提名聘任廣深所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二)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以7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同意聘任廣深所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三)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以3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同意聘任廣深所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四)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報備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審計委員會事前審議的書面文件;

4.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其基本情況的說明;

5.前后任會計師事務所溝通函;

6.深交所要求報備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25年1月9日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提交的相關議案,現將本次會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5年1月9日15:00。

(2)網絡投票時間為:2025年1月9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1月9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表決結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為2025年1月3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于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428號寰宇匯金中心9棟1單元5002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

為更好地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將對中小投資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外的其他股東)的表決結果單獨計票并披露。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詳細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136)、《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38)。

三、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時間:2025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記地點: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428號寰宇匯金中心9棟1單元5002室。

3.登記方式:現場登記、書面信函或郵件方式登記。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會議當天現場登記。

(1)自然人股東登記。符合條件的自然人股東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和持股證明登記;授權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股票賬戶卡復印件及持股證明辦理登記。

(2)法人股東登記。符合條件的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憑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持股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及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授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持股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證辦理登記。

(3)本地或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書面信函或郵件方式登記,書面信函或郵件須于2025年1月8日16:30前送達本公司。信函郵寄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428號寰宇匯金中心9棟1單元5002室。(信函上請注明“出席股東大會”字樣),郵編:523073;電話:0769-22088897;郵件:stock@sz002141.com。

(4)本次股東大會不接受會議當天現場登記,謝絕未按會議登記方式預約登記者出席。

4.聯系方式

聯系人:溫秋萍 電話:0769-22088897 郵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428號寰宇匯金中心9棟1單元5002室

5.注意事項

(1)本次股東大會會期半天,與會股東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2)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地點,并攜帶登記方式中相關證件的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絡投票時涉及具體操作需要說明的內容和格式詳見附件1。

五、備查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六、附件

1.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2.授權委托書

特此公告。

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141

2.投票簡稱:賢豐投票

3.填報選舉票數

對于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5年1月9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1月9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5年1月9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3: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賢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于本次股東大會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議案投票,如沒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表決: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人股東賬號: 授權委托書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日期:

注: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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