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A股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相關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西藏珠峰公告顯示,公司于12月9日收到西藏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文書顯示,西藏證監局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西藏珠峰存在關聯交易賬務處理及信息披露不準確、未審議及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控股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相關協議、未及時披露擔保進展情況等違規行為。
西藏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及部分時任相關董監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對西藏珠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西藏珠峰表示,上述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認真吸取教訓,積極進行整改,強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浙江正特的公告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2024年半年報部分會計處理存在差錯。2024年9月21日,浙江正特披露《關于2024年半年度報告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公司2024年半年報已確認的相關科目進行追溯調整。上述事項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關定期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部分時任高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浙江正特稱,公司將認真檢討,汲取教訓,持續加強對企業會計準則、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
安圖生物與寶泰隆12月9日分別收到河南證監局、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安圖生物涉及的主要問題是公司存在部分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議案中未回避表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部分時任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寶泰隆公告顯示,公司存在2022年在建工程減值測試資產組變更未提供合理性依據,重大訴訟進展未及時披露,2023年年報中前五大供應商信息披露不準確等問題。
2022年,公司將寶泰隆一礦、二礦、三礦與30萬噸穩定輕烴項目在建工程相關的資產認定為一個資產組,并以該資產組為基礎進行相關在建工程的減值測試,較2021年僅以30萬噸穩定輕烴項目在建工程相關的資產作為資產組的情況發生變更,但公司管理層未就該資產組變更提供合理性依據,違反了相關規定。
此外,公告顯示,寶泰隆公司2023年年報編制工作不審慎,未準確統計前五大供應商的采購額數據,對2023年年報中第四、第五大供應商的認定及采購金額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寶泰隆及公司部分時任董監高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寶泰隆稱,公司將嚴格按照要求積極開展整改工作,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財務管理規范性,強化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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