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02:01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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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擬對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投資 理財,在額度內循環使用,在防控風險前提下謀求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全體股 東的利益,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603030 證券簡稱:*ST全筑 公告編號:臨2024-036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申請撤銷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

并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自查,公司股票觸及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滿足《股票上市規則》第9.3.6條規定的可以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申請撤銷相應的退市風險警示。

●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后10個交易日內,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審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事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股票將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 條第(七)項的規定, 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在上交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不申請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

公司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以及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2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因2022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對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已2023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疊加其他風險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8)。

二、申請撤銷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

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上會所”)對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上會師報字(2024)第3374號)、《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上會師報字(2024)第3375號)。經審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03,122.08萬元;2023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488.57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57,382.36萬元;202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03,951.69萬元,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收入103,004.21萬元。

公司對照《股票上市規則》進行自查,公司股票觸及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滿足《股票上市規則》第 9.3.6 條規定的可以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公司將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后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不申請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

2023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488.57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57,382.36萬元。目前,公司盈利能力已在逐漸恢復,但由于公司部分業務所涉及的房地產行業尚處于復蘇期,公司適用《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 條第(七)項:“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明顯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導致投資者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其他情形”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其他說明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審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事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603030 證券簡稱:*ST全筑 公告編號:臨2024-042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開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一、情況概述

根據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上會所”)為公司出具的上會師報字(2024)第3374號《2023年度審計報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合并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為-1,344,571,017.84元,公司股本為1,327,493,320元,公司未彌補虧損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該事項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導致虧損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彌補虧損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具體如下:

2021年至2022年,公司持有的恒大商業承兌匯票陸續出現逾期未兌付的情形,同時恒大的應收款回款情況出現大面積惡化。導致公司部分業務開拓受阻,業務規模萎縮,業務收入減少。公司對恒大相關應收款項加大計提減值準備。上述原因綜合導致公司2021-2022年業績虧損。

2023年,公司因重整收縮業務規模、優化經營管理,精簡人員以及嚴控各項費用支出,使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公司根據重整計劃,償還了前期重大債務以及以股抵債,本報告期產生的利息支出較上年同期下降;同時公司本報告期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形成破產重整收益,2023年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實現盈利,使未彌補虧損金額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應對措施

1、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將更加嚴格控制項目簽約質量,加強風險控制措施,強化對客戶資金狀況、信用狀況和回款可行性的評估,在注重項目盈利水平的同時嚴把資金關,保持對客戶回款能力和項目回款周期的關注,全面評估項目可行性,確保公司項目回款情況穩定及時。

2、公司將持續推動科技創新,在裝配一體化、裝配式內裝技術與產品、智慧建筑一體化解決方案、基于全筑智能云平臺的智慧建造系統、綠色能源管理等方面持續推進研發活動,使得公司業務形成極具競爭力的產品體系,推進裝配一體化等裝飾相關產品及其他產品的技術整合與持續迭代,促進行業標準的建立,并借助平臺進行品牌輸出,以科技創新能力的持續提升賦能業務發展,增強公司主營業務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3、強化內部控制管理、做好提質增效。強化內控合規管理的同時,提高資金管理和預算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組織架構,針對重點領域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公司亦將根據監管政策的變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在總結過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加強項目精細化管理,加大項目資金回收力度,做好提質增效。

四、備查文件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603030 證券簡稱:*ST全筑 公告編號:臨2024-043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書面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和會議材料。會議由董事長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本次董事會就以下議案進行了審議,表決通過如下:

1、審議通過《202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2023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2023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此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通過《2023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此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6、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2023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是基于公司公司合并報表未分配利潤為-134,457.10萬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潤累計為人民幣-118,788.68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2023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40)。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7、審議通過《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上會所”)為公司出具的上會師報字(2024)第3374號《2023年度審計報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合并財務報表未分配利潤為-1,344,571,017.84元,公司股本為1,327,493,320元,公司未彌補虧損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42)。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8、審議通過《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2023年度預計需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體現了會計謹慎性原則,真實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狀況以及2023年度的經營成果,有助于向投資者提供更加可靠的會計信息。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41)。

9、審議通過《關于2024年度授信及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度授信及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39)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0、審議通過《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1、審議通過《董事會關于獨立董事獨立性自查情況的專項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不存在影響獨立董 事獨立性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中對獨立董事獨立性的相關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會關于獨立董事獨立性自查情況的專項意見》。

12、審議通過《2023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3、審議通過《2023 年度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4、審議通過《2023年度商譽減值測試報告》

根據東洲評報字【2024】第0002號東洲評報字出具的評估報告,對上海地東建筑設計的商譽減值準備6,200萬元。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5、審議通過《未來三年(2024年-2026年)股東回報規劃》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6、審議通過《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7、審議通過《關于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薪酬委員會審議并通過關于董事、高管的年度薪酬議案。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8、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召開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召開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臨2024-047)。

19、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同意公司在確保資金安全以及不影響正常經營周轉所需資金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本數)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低風險的投資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上述事項有效期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有效,并提請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決定具體實施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0日

證券代碼:603030 證券簡稱:*ST全筑 公告編號:臨2024-046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

的專項報告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及相關格式指引等規定,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編制的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1501號文“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準,由主承銷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7,361,111股,發行價格28.8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99,999,996.80元,扣除主承銷商承銷傭金及保薦費用共計11,16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488,839,996.80元;另扣減其他上市費用人民幣480,000.00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488,359,996.80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眾會驗字(2016)第5840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358,100,774.87元,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341,833.15元,現存放情況如下:

1、活期存款賬戶:

單位:元

(二)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371號文《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核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開發行3,840,0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該次發行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發行認購金額不足38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銷。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4,000,000.00元,扣除主承銷商承銷及保薦費用共計人民幣9,200,000.00元后,于2020年4月2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374,800,000.00元。此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9,200,000.00元(含稅),其他發行費用450,000.00元(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74,350,000.00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眾會驗字(2020)第3906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10,148,266.42元,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772.02元,現存放情況如下:

1、活期存款賬戶:

單位:元

(三)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303號文《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準本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61,434,989股新股,海通證券作為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人、主承銷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41,916,164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人民幣3.34元/股,認購股款合計人民幣139,999,987.76元,扣除主承銷商發行費用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獲配投資者認購股款合計人民幣137,641,497.20元,其中:41,916,164.00元計作公司股本,915,094.34元(不含稅)計作尚待支付的發行費用,94,810,238.86元計作資本公積。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36,726,402.86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眾會驗字(2021)第07495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36,726,402.86元,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0.00元,現存放情況如下:

1、活期存款賬戶:

單位: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公司和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在上海,分別與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寶路支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支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閔行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注銷在中國銀行閔行支行設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該專項賬戶注銷后,公司與國信證券、中國銀行閔行支行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二)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公司和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全筑裝飾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三方或四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或四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三)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及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詳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見附表1)。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不適用。

3、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5,700萬元(含5,7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500萬元(含3,5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500萬元(含3,5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740萬元(含74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4、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公司擬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不最高超過人民幣2.5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進行投資,滾動使用。在上述額度內,以實際發生額并連續十二個月內循環使用為計算標準,該額度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及實際使用情況逐步遞減。單項保本型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公司擬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2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投資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循環進行投資,滾動使用。在上述額度內,以實際發生額并連續十二個月內循環使用為計算標準,該額度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及實際使用情況逐步遞減。單項保本型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5、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不適用。

6、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結項及終止的議案》《關于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結余募集資金直接永久補流的議案》,鑒于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設計一體化及工業化裝修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已基本建設完成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擬將該項目予以結項。考慮到公司目前面臨的危機,公司擬終止“全生態家居服務平臺(一期)”項目,并將13,077.18萬元結余募集資金直接永久補充流動資金。該事項已經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開的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7、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將募投項目“全生態家居服務平臺(一期)”“設計一體化及工業化裝修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區域中心建設項目”的建設完成期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將募投項目“全生態家居服務平臺(一期)”

“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建設完成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2年12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期間被法院強制扣款4,507,370.26元,于2023年被法院強制扣款336,435.46元。

(二)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1、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詳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見附表2)。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募集資金92,298,182.03元置換前期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公司已于2020年5月8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涉及的款項。

3、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6,000萬元(含6,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上海全筑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筑裝飾”)使用不超過6,000萬元(含6,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500萬元(含3,5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740萬元(含74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4、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不適用。

5、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不適用。

6、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度公開發行可轉債募投項目結項的議案》《關于2020年度公開發行可轉債募投項目結余募集資金永久補流的議案》。鑒于公司2020年度公開發行可轉債募投項目“恒大集團全裝修工程項目”“中國金茂全裝修工程項目”實際已完成,“寶礦集團全裝修工程項目”因甲方受疫情的影響,對原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數量進行了縮減,目前該項目下工程項目均已驗收結項并基本完成募集資金支付。現公司擬將上述項目予以結項,并將結余募集資金27,385.17萬元直接永久補充流動資金。該事項已經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開的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7、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投項目延期的議案》。

公司于2022年期間被法院強制扣款1,731,321.72元,于2023年被法院強制扣款327,119.38元。

(三)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1、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詳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見附表3)

2、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金額為13,764.15萬元。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并將剩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經審慎論證,決定終止部分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即“區域中心建設項目”,并將剩余募集資金34,361,376.82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財收益,具體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算后實際金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該事項已經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募集資金賬戶注銷情況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公告:由于公司瀕臨破產,大額債務逾期未償還,面臨大量訴訟事項,部分募集資金銀行賬戶被凍結。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于合作推進企業重整優化營商環境的會商紀要》規定:“金融機構依據管理人提供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及時將破產企業在該受理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款項劃入管理人賬戶。”公司的破產重整已于2023年11月13日經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因此公司的破產重整管理人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管理人”) 有權將被凍結賬戶解凍并將資金劃入管理人賬戶。”

公司的募集資金賬戶的結余募集資金及利息均為補充流動資金,為方便賬戶管理,公司本有權將所有募集資金專戶的結余資金劃轉至公司普通銀行存款賬戶,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根據上述規定,公司被凍結賬戶的募集資金解凍后需直接劃轉至管理人賬戶。募集資金劃轉完成后,公司將注銷在銀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公司與海通證券、前述開戶銀行簽署的三方/四方監管協議也隨之終止。

截至本報告日,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部分已完成銷戶,部分正在辦理銷戶過程中。

六、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2020年度公開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金額為26,005.00萬元,其中資金26,000.00萬元,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金額為13,348.00萬元,其中一筆10,000.00萬元、另一筆3500.00萬元,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結余募集資金直接永久補流的議案》和《關于2020年度公開發行可轉債募投項目結余募集資金直接永久補流的議案》。根據上述議案,公司將結余資金中處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狀態的部分募集資金不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而直接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 10 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注1:鑒于 2016 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扣除發行費用因素,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48,836.00 萬元,綜合專戶利息等因素,公司內部決策調減募投 5“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至 13,887.25 萬元。截至目前,該項募投計劃已經投入完畢,募集資金專戶亦已銷戶,因此投資進度記為 100.00%。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3:“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4:“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

單位:萬元

附表2: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后“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證券代碼:603030 證券簡稱:*ST全筑 公告編號:2024-0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4年4月30日 14點30 分

召開地點:上海市徐匯區南寧路1000號C座15樓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

累積投票議案已經公司2024年4月8召開的第五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決議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5、議案6、議案9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

現場登記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2024年4月30日13:30-14:00期間至登記地點完成現場登記;擬通過電子郵件登記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2024年4月29日17:00前發送郵件至公司指定郵箱進行登記(登記郵箱:ir@trendzone.com.cn),逾期不再辦理登記。

(二)登記地點:上海市南寧路1000號18層會議室

(三)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有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有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股票賬戶卡、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1)。

2、個人股東: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股票賬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還應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1)。

3、融資融券投資者出席會議的,應持有融資融券相關證券公司的營業執照、證券賬戶證明及其向投資者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投資者為個人的,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投資者為單位的,還應持有本單位營業執照、參會人員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1)。

4、選擇網絡投票的股東,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或互聯網投票平臺直接參與股東大會投票。

六、其他事項

1、預計會期半天,出席會議的股東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2、通訊地址:上海市南寧路 1000號15層

聯系電話:021-33372630

郵箱:ir@trendzone.com.cn

郵編:200235

3、擬出席本次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會議開始前30分鐘持相關股東登記資料原件進行現場登記后入場,會議召開當天14:00以后將不再辦理出席會議的股東登記。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當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當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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