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編號:臨2021-112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非公開
??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說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簡稱“本次發行”)的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對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現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涉及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
??本次修訂后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詳見公司登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編號:臨2021-113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非公開
??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與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大提示:
??公司董事會根據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調整的情況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是否攤薄即期回報進行分析、將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承諾主體的承諾等事項形成修訂議案,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承諾主體的承諾不等于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的保證,亦不代表公司對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審慎、客觀的分析,就上述規定中的有關要求落實如下:
??一、本次發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一)財務指標計算的主要假設和前提
??以下假設僅為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對公司2021年度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亦不構成盈利預測。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1、假設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于2021年9月底實施完成,該完成時間僅用于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實際發行完成時間為準。
??2、假設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行業情況、產品市場情況及公司經營環境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3、在預測公司期末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時,以預案修訂稿公告日的總股本6,082,177,633股為基礎,除此之外,僅考慮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影響。
??4、不考慮發行費用影響,預計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假設以2021年9月10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以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80%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為27.95元/股,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431,028,622股。上述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份數量僅為估計值,僅用于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最終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票數量。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到賬的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準、發行認購情況以及發行費用等情況最終確定。
??5、2020年,公司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707,817.68萬元和662,511.29萬元。根據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及謹慎性原則,假設2021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對應的年度增長率為0%、10%、20%三種情形。該假設僅用于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并不代表公司對2021年度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亦不構成公司盈利預測。
??6、本測算未考慮預案公告日至2021年末可能分紅的影響,該假設僅用于預測,實際分紅情況以公司公告為準;未考慮其他非經常性損益、不可抗力因素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后,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如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等的影響。
??(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基于上述假設情況,公司測算了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即期主要收益指標的影響,具體情況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一一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規定計算
??由于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從投入使用至募投項目投產和產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項目產生效益之前,股東回報仍然依賴于公司現有的業務基礎,本次非公開發行可能導致公司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的下降,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當年存在股東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二、公司采取的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具體措施
??本次非公開發行可能導致投資者的即期回報被攤薄,為維護投資者的權益,公司將通過多種措施防范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實現公司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具體措施如下:
??1、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權利,確保董事會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確保獨立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財務的監督權和檢查權,為公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2、加強募集資金管理,確保募集資金合理規范運用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規范,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把募集資金存放于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集中管理,嚴格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注重募集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3、積極推進募投項目投資建設,盡快實現項目預期效益
??本次募投項目旨在建設液態奶、嬰兒配方奶粉、健康飲品生產基地以擴大產能,建設數字化和乳業創新基地項目提高公司整體運營效率、構筑競爭壁壘,并為公司經營發展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充分論證和調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趨勢及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資金實力。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積極推進募投項目投資建設,爭取盡快產生預期效益,降低攤薄即期回報風險。
??4、嚴格執行利潤分配政策,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
??公司現行《公司章程》已經建立了完善的投資者回報機制。為進一步明確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公司根據《公司法》《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中國證監會公告〔2013〕43號)等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制定了《未來三年(2021-2023年)股東回報規劃》,進一步明晰和穩定對股東的利潤分配。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公司將嚴格執行利潤分配政策,積極推動對股東的利潤分配,切實保障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綜上,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公司將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募集資金管理,確保募集資金合理規范運用,積極推進募投項目投資建設,嚴格執行利潤分配政策,以有效防范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
??公司制定上述填補回報措施不等于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承諾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保障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切實履行出具如下承諾:
??1、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本人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如公司未來實施股權激勵,本人承諾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作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7、本人承諾切實履行本承諾,如違反本承諾并給公司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措施及承諾事項的審議程序
??公司董事會對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事項的分析、填補即期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等事項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并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持續披露填補即期回報措施的完成情況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履行情況。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1-109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臨時
??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以書面(傳真等)方式召開。會議對2021年9月9日以郵件方式發出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中的審議事項以書面(傳真等)方式進行了表決。應參加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十一名,實際參加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十一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簡稱“本次發行”)的相關議案。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案進行調整。董事會逐項表決通過對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發行數量和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進行修訂,原發行方案中其他內容不變。具體如下:
??1、發行數量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62,48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17,76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為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發行監管問答一一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5號一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相應修訂非公開發行預案中的相關內容,編制《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
??三、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規定,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相應修訂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編制《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四、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與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為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對即期回報攤薄影響進行的分析及作出的填補回報措施進行修訂。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與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1-111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公司
??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
??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簡稱“本次發行”)的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本次方案調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調整的具體內容
??1、發行數量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62,48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17,76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2、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原發行方案中其他內容不變。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調整需履行的相關程序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資金規模進行了調整,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于董事會的授權,本次方案調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1-114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關于類金融業務
??相關事項承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正在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公司為保障自身供應鏈健康發展,搭建了供應鏈金融體系,先后成立了全資子公司內蒙古惠商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簡稱“惠商擔保”)從事擔保業務,惠商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簡稱“惠商保理”)從事商業保理業務,以及內蒙古惠商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簡稱“惠商小貸”)從事小額貸款業務。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2020年6月修訂)》等相關要求,公司就擔保業務、商業保理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出具《承諾函》,承諾內容如下:
??1、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前或募集資金到位36個月內,不再新增對類金融業務的資金投入(包含增資、借款、擔保等各種形式的資金投入),亦不會將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直接或變相用于類金融業務。
??2、惠商擔保、惠商保理和惠商小貸客戶全部為公司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伙伴,公司承諾惠商擔保、惠商保理和惠商小貸未來繼續全部與公司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伙伴開展業務。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1-115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關于《中國證監會
??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
??反饋意見通知書》
??之反饋意見回復修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1857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094)。
??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逐項落實,按照反饋意見要求對所列問題逐項回復和核查,并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
??現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審核意見,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回復內容進行進一步的補充和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修訂稿)》。公司將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反饋意見回復的相關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1-110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屆監事會
??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以書面(傳真等)方式召開。會議對2021年9月9日以郵件方式發出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中的審議事項以書面(傳真等)方式進行了表決。應參加本次監事會會議的監事五名,實際參加本次監事會會議的監事五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臨時會議,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簡稱“本次發行”)的相關議案。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案進行調整。監事會逐項表決通過對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發行數量和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進行修訂,原發行方案中其他內容不變。具體如下:
??1、發行數量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62,48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最終以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不超過608,217,763股(含本數)),在上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批復后,由公司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競價結果確定。
??若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現金股利、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限制性股票登記、股票期權行權、回購注銷股票等導致股本變動事項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若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或發行股份總數因監管政策變化或發行核準文件的要求等情況予以調減的,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
??調整前: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30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調整后: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04,725.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為推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發行監管問答一一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5號一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相應修訂非公開發行預案中的相關內容,編制《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
??三、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規定,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相應修訂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編制《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四、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與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議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為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意公司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調整的具體情況,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對即期回報攤薄影響進行的分析及作出的填補回報措施進行修訂。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布的《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與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修訂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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