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管控四川信托,管控后信托法律關系不變
記者劉佳 北京報道
12月22日,據四川銀保監局公告稱,為進一步推進四川信托風險處置,四川銀保監局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托的有效管控。
對于四川信托被實施管控后,現有業務如何處理,如何保障信托受益人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等問題,四川銀保監局也做出詳盡解答。
監管部門對四川信托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四川銀保監局表示,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托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四川銀保監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上述股東依法采取監管強制措施。
對于為何監管部門要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管控?四川銀保監局表示,四川信托注冊在四川省成都市。近年來,因該機構公司治理失效,內控機制形同虛設,管理層漠視監管法規,以隱蔽方式大量開展違規業務,風險不斷累積,經營陷入困境,嚴重損害信托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四川銀保監局稱,“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對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帶來較大不利影響。為控制事態發展,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四川信托加快風險處置,盡快恢復正常經營,監管部門依法限制四川信托部分股東的股東權利。同時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發揮各方合力,加強對四川信托的有效管控。”
具體表現在,一方面督促其盡快改組董事會,聘請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加快風險資產處置;另一方面協調公安司法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對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占用的資金加快清收。從而更好地保護信托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對于四川信托被實施管控后,現有業務處理方面,四川銀保監局表示,被管控后其作為受托人與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托法律關系不會因此而改變。信托產品投資者需根據四川信托官網發布的公告,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托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工作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并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信托公司切實履行受托人職責,積極盤活、處置信托風險資產,依法保護信托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如何保障信托受益人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四川銀保監局指出,工作組將督促四川信托盡快委托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防止風險敞口進一步擴大。同時,要求四川信托聘請中介機構對公司風險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研究制定實施資產保全方案。在全面摸清風險底數的基礎上,制定最終風險處置方案,依法保護信托當事人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責任編輯: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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