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297?????證券簡稱:博云新材????公告編號:2020-04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
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19年3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在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發展、確保公司資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可以使用任一時點最高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閑置自有資金用于委托商業銀行進行固定收益類或承諾保本的投資理財,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此議案于2019年6月17日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詳見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體和巨潮資訊網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49)。
一、本次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一)購買興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情況
1、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銀行”)購買2,000萬元理財產品,相關情況如下:
①產品名稱:興業銀行企業金融結構性存款
②產品期限:33天
③預期年化收益率:1.41%-3.20%
④產品收益計算日:2020年05月06日
⑤產品到期日:2020年06月08日
⑥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2,000萬元
⑦資金來源: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⑧公司與興業銀行無關聯關系。
2、投資風險
(1)市場風險:本存款產品到期收益取決于衍生結構掛鉤標的的價格變化,可能受國際、國內市場匯率、利率、實體信用情況等多種因素影響,最差的情況下只能獲得固定收益及浮動收益下方收益。對于不具備投資經驗的投資者,本產品收益計算方式可能較為復雜,客戶到期獲得的實際收益可能低于其預期收益目標。
(2)流動性風險:本存款產品存續期限內,除產品協議明確貴的的客戶可提前支取的情況之外,客戶不可提前支取或終止本產品,可能導致客戶在產品存續期內有流動性需求時不能夠使用本產品的資金,并可能導致客戶喪失了投資其他更高收益產品的機會。
(3)早償風險:本存款產品興業銀行有權根據市場狀況、自身情況提前終止該產品,客戶可能面臨提前終止時的再投資風險。
(4)法律和政策風險:本存款產品是針對當前政策法規設計,相關政策法規變化將可能對本存款產品的運作產生影響,甚至導致客戶資金遭受損失。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由于地震、火災、戰爭、非乙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互聯網系統、電力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及損失,興業銀行不承擔責任,但興業銀行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二)購買浦發銀行理財產品的情況
1、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購買3,500萬元理財產品,相關情況如下:
①產品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利多多公司穩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90天)
②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③產品期限:90天
④預期年化收益率:1.40%-3.45%
⑤產品收益計算日:2020年5月08日
⑥產品到期日:2020年8月06日
⑦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3,500萬元
⑧資金來源: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⑨公司與浦發銀行無關聯關系。
2、投資風險
(1)政策風險: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僅是針對當前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所設計;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則其將有可能影響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投資、兌付等行為的正常進行,進而導致本結構性存款產品不能獲得預期的產品收益,若產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型,甚至不能獲得本金回收。
(2)市場風險: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可能存在市場利率上升、但該產品的收益率不隨市場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資組合及具體策略的不同,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變化趨勢與市場整體發展趨勢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實際投資收益低于預期收益的可能。
(3)延遲兌付風險:在約定的投資兌付日,如因投資標的無法及時變現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況導致無法按期分配相關利益,則客戶面臨結構性存款產品延遲兌付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對于有確定投資期限的產品,客戶在投資期限屆滿兌付之前不可提前贖回本產品。
(5)再投資風險:浦發銀行可能根據產品說明書的約定在投資期內行使提前終止權,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實際運作天數短于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期限。如果結構性存款產品提前終止,則客戶可能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敗風險:在募集期,鑒于市場風險或本產品募集資金數額未達到最低募集規模等原因,該產品有可能出現募集失敗的風險。
(7)信息傳遞風險:客戶應根據客戶權益須知中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詢本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結構性存款產品信息,并由此影響客戶投資決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將由客戶自行承擔。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如果客戶或浦發銀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火災、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流行病、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中國人民銀行結算系統故障、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機、所涉及的市場發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違反該規定而無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約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產品資金損失的擴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繼續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浦發銀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則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結構性存款產品,并將發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的資金劃付至合同中約定的客戶指定賬戶內。
二、公司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財務部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門進行日常監督,定期對公司委托理財的進展情況、盈虧情況、風險控制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在確保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閑置自有資金適度進行投資理財,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通過對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高資金管理使用效率,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公司累計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個公司累計已贖回到期的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總金額為18,700.00萬元,未到期的理財產品總金額7,500.00萬元。未超過股東大會對公司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批準投資額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5月11日
證券代碼:002297?????證券簡稱:博云新材????公告編號:2020-04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任一時點最高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2,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此議案于2019年6月17日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詳見2019年6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體和巨潮資訊網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49)。
一、本次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一)購買交通銀行理財產品的情況
1、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購買2,300萬元理財產品,相關情況如下:
①產品名稱: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40天(匯率掛鉤看漲)
②產品期限:40天
③預期年化收益率:1.35%-3.35%
④產品收益計算日:2020年05月08日
⑤產品到期日:2020年06月17日
⑥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2,300萬元
⑦資金來源:公司閑置募集資金
⑧公司與交通銀行無關聯關系。
2、投資風險
(1)政策風險:本產品項下的掛鉤標的是根據當前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產品的受理、投資、償還等流程的正常進行。
(2)流動性風險:除產品協議另有約定,投資期限內客戶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客戶產生流動性需求,可能面臨產品不能隨時變現、持有期與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動性風險。
(3)信息傳遞風險:客戶需要通過登錄銀行門戶網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銀行營業網點查詢等方式,了解產品相關信息公告。客戶應根據本產品協議所載明的公告方式及時查詢本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產品信息,并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雙方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
(4)最差可能情況:客戶投資本產品可以獲得銀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證,若匯率觀察日EUR/USD(歐元/美元,下同)匯率定盤價不高于收益起算日?(產品成立且成功扣劃客戶認購資金的,以產品成立日作為收益起算日,下同)?EUR/USD匯率初始價減650BP,則整個存續期客戶獲得的年化收益率為低檔收益率,并以此為基礎計算客戶應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國家政策變化、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金融危機、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非銀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對產品的產品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響,可能導致產品收益降低。對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責任,雙方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導致銀行無法繼續履行產品協議的,銀行有權提前解除產品協議,并將發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戶產品資金劃付至客戶結算賬戶。
(二)購買浦發銀行理財產品的情況
1、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購買4,000萬元理財產品,相關情況如下:
①產品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利多多公司穩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90天)
②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③產品期限:90天
④預期年化收益率:1.40%-3.45%
⑤產品收益計算日:2020年5月09日
⑥產品到期日:2020年8月07日
⑦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4,000萬元
⑧資金來源:公司閑置募集資金
⑨公司與浦發銀行無關聯關系。
2、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購買3,000萬元理財產品,相關情況如下:
①產品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利多多公司穩利固定持有期JG6003期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30天)
②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③產品期限:30天
④預期年化收益率:1.40%-3.30%
⑤產品收益計算日:2020年5月08日
⑥產品到期日:2020年6月08日
⑦認購資金總額:人民幣3,000萬元
⑧資金來源:公司閑置募集資金
⑨公司與浦發銀行無關聯關系。
3、投資風險
(1)政策風險: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僅是針對當前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所設計;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則其將有可能影響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投資、兌付等行為的正常進行,進而導致本結構性存款產品不能獲得預期的產品收益,若產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型,甚至不能獲得本金回收。
(2)市場風險:結構性存款產品存續期內可能存在市場利率上升、但該產品的收益率不隨市場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資組合及具體策略的不同,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變化趨勢與市場整體發展趨勢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實際投資收益低于預期收益的可能。
(3)延遲兌付風險:在約定的投資兌付日,如因投資標的無法及時變現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況導致無法按期分配相關利益,則客戶面臨結構性存款產品延遲兌付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對于有確定投資期限的產品,客戶在投資期限屆滿兌付之前不可提前贖回本產品。
(5)再投資風險:浦發銀行可能根據產品說明書的約定在投資期內行使提前終止權,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實際運作天數短于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期限。如果結構性存款產品提前終止,則客戶可能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敗風險:在募集期,鑒于市場風險或本產品募集資金數額未達到最低募集規模等原因,該產品有可能出現募集失敗的風險。
(7)信息傳遞風險:客戶應根據客戶權益須知中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詢本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結構性存款產品信息,并由此影響客戶投資決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將由客戶自行承擔。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如果客戶或浦發銀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火災、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流行病、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中國人民銀行結算系統故障、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機、所涉及的市場發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導致結構性存款產品違反該規定而無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約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產品資金損失的擴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繼續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浦發銀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則浦發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結構性存款產品,并將發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的資金劃付至合同中約定的客戶指定賬戶內。
二、公司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財務部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門進行日常監督,定期對公司委托理財的進展情況、盈虧情況、風險控制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核實。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堅持“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通過適度理財,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同時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公司累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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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個公司累計已贖回到期的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總金額為54,320.00萬元,未到期的理財產品總金額9,300.00萬元。未超過股東大會對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批準投資額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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