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交易平臺 “出海”難逃監管: 發現一家關閉一家
[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還是屬于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
徐燕燕
近日,從中國央行再次傳來消息,將會加強對比特幣境外交易平臺的監管。隨著監管發力,境內的交易平臺逐漸偃旗息鼓,但“改頭換面”后轉戰場外交易或者轉頭“出海”,一些平臺實際變相實現了人民幣和虛擬貨幣的場內交易。
央行主辦媒體日前報道稱,針對境內外ICO和虛擬貨幣交易,人民銀行將采取一系列監管措施,包括取締相關商業存在,取締、處置境內外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網站等。以后只要發現一家就要關閉一家;同時,未來視事態發展情況,也不排除出臺更進一步監管措施的可能。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進一步取締的是比較大的場外交易平臺,并且屏蔽其設在境外的交易服務網站和APP等。
場外交易死灰復燃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緊急叫停ICO活動。隨后采取措施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于2017年9月30日前徹底關停其在中國的所有交易活動。
據了解,截至目前,各地搜排出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和ICO平臺已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清理整治后,以人民幣計價的虛擬貨幣交易量從一度占全球交易量的90%以上,下降到不足1%。
不過,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下稱“國家互金專委會”)2017年11月30日發布的《11月比特幣場外交易監測報告》顯示,隨著9月初境內ICO和比特幣交易的業務清理,場外交易規模再次繁榮。僅11月份最后兩周,LocalBitcoins、Paxful、CoinCola三家海外場外交易平臺的比特幣合計交易額達6.8億元。
所謂場外交易是交易對手通過私下協商進行一對一交易,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來說,場外交易的存在最初早于場內交易。
國家互金專委會監測發現,截至2017年11月25日,支持比特幣對人民幣的C2C場外交易平臺已達21家,上線時間集中在10月下旬到11月。國家互金專委會還發現,場外交易平臺業務內容日漸多樣,交易幣種不斷豐富,經統計,21家平臺共上線16種虛擬貨幣。在支付方式方面,支付寶、銀行轉賬仍是主流。
第一財經記者曾登錄一家境內虛擬貨幣公司設立的場外交易平臺,該平臺上分別有買家和賣家掛出的買賣信息,買家“拍下”一定數量的比特幣后,平臺將賣家的比特幣鎖定。根據約定的付款方式,買方向賣方支付人民幣,并確認完成付款。賣方收到人民幣款項后,確認交易成功,平臺自動釋放鎖定的比特幣給買方,平臺作為中間人從交易成功的每筆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監測報告稱,從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看,上述平臺網站主要分布在中國香港、美國、日本等地,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C2C場外交易專營模式,該類平臺只經營C2C場外交易業務,共15家;二是錢包APP+場外交易模式,通過附加即時通信等模塊,該類平臺將場外交易功能集成到比特幣錢包APP中,共2家;三是場內+場外交易業務模式,即兼營幣幣場內交易和比特幣對人民幣場外交易,共4家。值得注意的是,通過打通C2C場外交易與幣幣場內交易資金賬戶之間的虛擬劃轉通道,部分這類平臺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人民幣與比特幣的變相場內交易。
發現一家關閉一家
針對上述情況,1月2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協會”)發布的風險提示同樣注意到部分投資者轉向境外開展相關活動的行為,并提醒投資者“境外平臺一樣存在系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
風險提示稱,隨著世界各國政府都注意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有的境外交易平臺可能會被所在國政府強制取締,有的境外交易平臺因存在明顯的合規風險已被限制訪問。在這種背景情況下,境內投資者轉向境外平臺參與交易將面臨一定的風險。
與此同時,協會監測發現,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并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這實質還是屬于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協會提醒投資者,上述行為均面臨政策風險,投資者應主動強化風險意識,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在此之前,有關部門已經對規范比特幣礦場做出了要求,取消此前對比特幣挖礦相關的電價、稅收等優惠,以此方式來逐步引導壓縮、清退一些不合規范的比特幣礦場。此外,監管部門去年就對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禁止第三方支付為數字貨幣交易商提供交易服務。未來,更嚴格監管要求有望出臺。“以后只要發現一家就要關閉一家;同時,未來視事態發展情況,也不排除出臺更進一步監管措施的可能。”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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