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融資: 資本方應創造價值而非擠壓實業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一些知名民營企業艱難獲取融資后,在與資本方合作過程中屢屢發生沖突,甚至雙方因爭奪控制權而激烈博弈,由此深陷“企業控制權困局”:企業創始人遭遇資本方“越位反殺”,企業控制權旁落,創業團隊被掃地出門。
有網民稱,一些資本猶如“野蠻人”,謀求的是一己私利,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甚至讓原本興旺發達的企業一蹶不振,所帶來的唯一結果就是實體經濟進一步的空心化。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要保證創業團隊“實業報國”夢想不至于夭折破滅,防止資本市場對實體經濟過度擠壓導致“脫實向虛”。
網民“亮”表示,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走到今天,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包括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關系、物質資本和知識資本的關系、大股東意志和利益相關者權利的關系等。如何處理好這些關系,讓它們和諧相處、良性互動,判斷的標準應該是企業能夠持續健康發展,行業不斷發展進步,將包括股東在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保護得更好。
網民“周琳”提出,如何看待上市公司控股權之爭呢?不妨跳出單純個案,用市場化、法治化、社會化的視角來審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股權變化應重點從三方面看待:一是合規合法,二是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三是能帶給社會更大貢獻。從資本市場的功能看,利用股票市場交易平臺進行并購重組,爭奪優質企業的股權,已成為國內外通行手段。隨著我國直接融資市場體系的完善,這類并購重組活動將更多。面對上市公司股權爭奪,各方要保持平常心,尤其對于股東和管理層變動無需大驚小怪。
網民“新望”稱,“野蠻人”并不像表面上看來那么不堪,其本質是公司控制權市場,是一種外部治理機制,當它有效發揮作用的時候,能夠制衡內部人、保護中小投資者,進而改進公司績效。但是這種作用的發揮,需要滿足許多條件。
網民“張勁”稱,創造價值而不是毀滅價值應該成為檢驗資本行為的唯一標準。對于資本而言,要創造價值,而不是毀滅價值,這是“信使”與“野蠻人”最根本的區別。
有網民建議,完善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從制度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設計。一方面,借鑒發達國家資本市場的經驗,研究同股不同權的AB股股權結構;另一方面,擴大公司法中任意性規范的范圍,賦予上市公司相應的防御能力,以應對敵意收購,進而避免短期投機行為對上市公司的干擾,營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的投資氛圍。
(記者 趙東東 整理)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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