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3月1日消息,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稱,不支持全資子公司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受讓上海超日太陽大股東股份,這或許意味著,中國首宗債市違約逼近。
截至13:45分,11超日債報76.884元,下跌1.68%。
11超日債于去年3月7日發行,發行規模10億元人民幣,票面利率8.98%,首次付息日為本月7日。 超日太陽稱,如果公司于本月5日前發布無法按時支付首次利息的公告,那么11超日債將自3月5日起被實施停牌,并可能被停牌至債券暫停上市;如果債券暫停上市,發行人在暫停上市公告披露次一交易日起30個交易日內仍不能支付利息,則不再進行交易。
一個月前,超日太陽曾與青海省木里煤業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部分投資者曾寄希望于青海國資搭救超日太陽。1月30日晚間,超日太陽公告稱,2013年1月15日,倪開祿及其女兒倪娜已與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關于轉讓公司股權的意向書。但雙方的合作計劃尚屬框架、意向性約定,未具法律效應,亦未展開盡職調查,方案也尚需各項程序審批。
今日青海國資卻拒絕了其子公司受讓上海超日太陽大股東股份的申請,超日太陽再度陷入債務危機漩渦。
2月19日以來,超日太陽多次發布特別風險提示公告,提示11超日債的違約風險。本月7日,是11超日債的首次付息日,如果超日太陽本月5日前發布無法按時支付首次利息的公告,將成為中國債券市場首宗違約債券。(張為)
以下為相關公告:
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不支持全資子公司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受讓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股份事宜的公告
2013年2月28日,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以青國投函字【2013】1號《關于不支持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受讓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股份的通知》,函告我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青海省木里煤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里煤業),根據對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太陽)的初步調研,基于風險控制的原因,木里煤業關于受讓超日太陽大股東股份的意向,我公司不予支持,并請木里煤業做好后續相關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