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1說案丨內蒙古農信聯社原理事長佟鐵順被公訴 年近七旬退休3年后落馬
作者:李玉敏,實習生許雨晴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佟鐵順依法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拉善盟分院依法向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佟鐵順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內蒙古2020年金融領域反腐風暴下,佟鐵順是落馬高官中年齡最大的一位,年近70歲。
“作家”高官:退休3年后被調查
根據內蒙古紀委監委網站公開信息,佟鐵順,男,漢族,1953年12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河北省安平人。1972年9月參加工作,參加工作40余年,早期就職于原哲里木盟(今通遼市)稅務局工作,歷任利潤科副科長、人事秘書科科長、副局長、局長,1996年調任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任副局長。2005年,佟鐵順調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2012年卸任黨委書記一職繼續擔任理事長,2014年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2017年8月佟鐵順退休,退休三年后,于2020年9月份被調查。
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中寫道,佟鐵順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在本系統銷售個人書籍;干預插手工程建設,違規投資設立培訓中心,破壞營商環境;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職務提拔、辦理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在佟鐵順的犯罪事實中,有一項“利用職務便利在本系統銷售個人書籍”,揭露了其高官之外的另外一面:“作家”。在即將退居二線之前,佟鐵順出版了詩歌集《情致心語》以及論文集《求索視界》。前者集納了佟鐵順所作的打油詩,共200多頁,2013年6月第1次印刷,當年9月就又第2次印刷,印數9000冊,定價38元每冊。后者則是其在農信社工作的研究文集,170多頁,也是印刷了2次,印數15000冊,定價35元每冊。
在其被查前半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十巡視組巡視了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巡查結果指出聯合社存在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違規發放補貼、超標準購置車輛時有發生,官僚主義禁而未絕等諸多問題。
老下屬更早落馬 400余人涉案
在內蒙古反貪風暴中,內蒙古農信聯社已經多人被查。在佟鐵順之前,他的老下屬楊阿麟被查,涉案金額逾1億元。楊阿麟案更加觸目驚心,被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稱為“較為典型的金融機構領導干部利用干部人事權收受賄賂、瘋狂斂財的腐敗案件”。
曾與佟鐵順共事8年的老下屬楊阿麟于2013年接任其職位,2018年退休4個月后接受調查,2019年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檢察機關逮捕。這位老下屬一人的案子造成系統內逾400人涉案,10余名農信社系統高管人員被留置審查調查。
根據巴彥卓爾市人民檢察院對楊阿麟的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8年,楊阿麟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任、理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工作調動、工程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其妻子王衛華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億余元,其中,二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0余萬元。
從其任職履歷來看,2006年3月楊阿麟開始在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工作,從進入這一系統工作,楊阿麟就是佟鐵順的副手,從二把手到接任理事長一職,二人共事時間長達8年。而根據公檢機關的起訴書來看,楊阿麟的腐敗行為也恰好伊始于在這一階段,對比二人起訴書中的各項犯罪事實也有很多相似之處。佟鐵順一案是否為楊阿麟案“塌方”暴露出的“高層”也未可知。
金融反腐 農信系統成為重災區
去年至今,多地農信系統掀起反腐風暴,安徽、內蒙古、山西、遼寧和陜西等多省區農信聯社“一把手”被查、落馬。如安徽省農信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山西省農信聯社原黨委書理事長崔聯會,山西省農信聯社原理事長楊建新和副主任王旭明,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農信系統金融腐敗一般涉案金融巨大、作案手段隱蔽復雜,伴隨“一把手”被調查指控,大量高管也會被查,呈現“抱團腐敗”的特點。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針對農信系統腐敗現象發表評論:“金融領域的專業性和復雜性,為一些腐敗分子以權謀私提供了心理安全屏障。在省農商行系統腐敗案件中,一些被審查調查對象上下合謀、共同作案,把業務鏈變成腐敗鏈,抱團腐敗,利益均沾,作案手段隱蔽復雜且事先精心策劃,反調查能力強,具備高智商犯罪特點。”
對于農信系統成為金融反腐的重災區的原因,金融觀察評論家莫開偉在其專欄中表達了自己的見解。他認為導致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省級農村信用聯社亦官亦商的管理體制,政企不分,權力過于集中;同時針對省級農村信用聯社的監管體制也存在問題;其次省聯社的管理層來自政府官員,金融方面的專業水平不高,對管理不利,從政府的“清水衙門”到 “油水厚”的部門比較難自持。
對于如何遏制農信系統金融貪腐,莫開偉認為省級農村聯社應立即轉型,從官辦徹底向真正的金融企業轉型;打破高管人員終身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建立金融企業優勝劣汰機制,打破金融企業能進不能出的舊有格局。對于農信系統的改革路徑,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目前討論較多的有聯合銀行模式、金融服務公司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統一法人模式四種。
2020年5月27日,金融委辦公室發文稱將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幾乎同時銀保監會制定出臺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意見》,并部署開展相關改革試點。今年1月26日,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工作會議提出:有序推進省聯社改革試點,推進村鎮銀行改革化險和兼并重組。
對于省聯社改革問題,央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今年3月2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改革要從實際出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辦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同時按照所有制結構,把黨的關系搞清楚,把黨的管理和黨的領導要加強,同時要進行清產核資,把一些不良資產要處置,還要追回欠款。
在7月14日國新辦舉行的上半年銀行業保險業運行發展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局負責人葉燕斐披露,大多數省區已經報送了深化省聯社改革的方案。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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