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員工侵占2100萬,炒股巨虧600萬
作者:張浩東
作為金融系統中占比數量最高的銀行,安全性一直很少遭到質疑,但即便銀行的風控做的再嚴格,也無法徹底杜絕銀行員工非法牟利的行為。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刑事判決書,再次曝光了銀行員工侵占巨額資產的事件,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的行為已屢見不鮮,背后反映出銀行內控的不足。
無論是銀行基層員工還是銀行高管人員,在利益的誘惑下,往往會忽視銀行內部的規(guī)章制度,從目前發(fā)生的各類案件來看,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和一些農商行,都存在著銀行員工謀取私利的行為。
01
套取資金炒股和消費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間,潘某在交通銀行海南分行擔任個人金融部市場推廣經理,由于長期在該崗位工作,潘某對各項操作流程都十分熟悉,這令潘某打起了銀行的主意。
據了解,潘某在銀行主要負責貴金屬產品在內的特許產品銷售業(yè)務,職務上的便利為潘某提供了可乘之機,潘某累計非法侵占銀行2100萬元。
潘某平常會接觸到大量黃金公司,除了維持銀行正常的業(yè)務往來外,潘某在一次與黃金公司的合作中,將黃金公司給銀行的10公斤沃德金條據為己有,并沒有實際入庫。
之后潘某又采取同樣的手法,先后6次讓黃金公司回購10公斤沃德金條,在整個過程中,潘某不斷的挪用黃金公司的回購款項,套取的資金被潘某用于炒股及個人消費。
此外,潘某還虛構了諸多交易訂單,銀行支付了貨物款項,而黃金等貴金屬產品卻被潘某操控,潘某以銀行的名義從一家公司訂購金條后,再讓其它公司進行回購,回購款被轉入潘某本人名下的賬戶。
經過了一年的作案,潘某的行為終于被銀行發(fā)現,不僅違反了銀行的規(guī)定,導致潘某丟失了來之不易的鐵飯碗,近2100萬元的金額,也注定讓潘某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認為,潘某在采購、銷售貴金屬時,以調低貴金屬產品價格、調換訂單和實物的方式,將銀行2100萬資金據為己有,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
02
銀行員工頻繁違規(guī)
根據法院的披露,被告人潘某將銀行資金挪用于炒股,在炒股期間虧損600多萬元,炒黃金期貨虧損了40余萬元,其余資金被潘某用于購買奢侈品和工藝品等。
潘某熱衷于收藏女性絲巾,在購買絲巾上消費上,潘某累計支出了200多萬元,涉及的品牌有愛馬仕、古奇等,被判刑后潘某購買的絲巾被法院強制拍賣,拍賣起價大多在2000元左右。
即便法院扣押了贓款979950元,并把潘某利用贓款購買的物品拍賣,但退還的資金無疑將難以彌補交通銀行的損失,后續(xù)法院將繼續(xù)進行追繳。
銀行員工在銀行系統內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銀行每天都會發(fā)生發(fā)量業(yè)務,有的崗位甚至直接接觸到上千萬和上億級別的基金,若銀行員工出現違規(guī)行為,帶來的結果將十分嚴重。
此前,還有銀行員工騙取用戶資金的情況,銀行員工因借了高利貸無法按時償還,便以高利息以及為完成攬儲為任務為由,吸引用戶將錢存到銀行,銀行員工再將這部分錢用于還債和炒股,前后騙取20名客戶,共計騙取金額接近500萬元。
去年以來,銀保監(jiān)開始加大對銀行的處罰力度,銀行罰單不斷,其中大量罰單都涉及銀行員工,因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詐騙、挪用資金等違規(guī)行為也是罰單的主要構成。
7月15日,蘇州銀保監(jiān)分局發(fā)布行政處罰信息,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被處罰款人民幣30萬元。違法違規(guī)事實為未能采取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員工常陽違法違規(guī)行為,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guī)則。
曾經是鐵飯碗的銀行業(yè),很多人擠破了頭想要進來。一直以來嚴格的入職門檻卻并沒能讓銀行擺脫員工頻繁違規(guī)的亂象,巨大的風險敞口長久地存在。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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