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震驚全網!女子存入銀行100萬,5年后僅剩1元!法院這樣判了
山東棗莊的孫女士2009年在銀行存入100萬元,5年后去取錢,卻被銀行告知存折上只有1元。在與銀行交涉的過程中,孫女士還被刑事拘留……2020年12月,法院判決銀行支付孫女士存款及利息,然而,直到今年7月,法院對銀行實施強制執行,孫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錢。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這一案件的詳情。
銀行稱存折偽造 警方將儲戶刑拘
因為拿不到自己的存款,孫女士將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薛城支行(以下簡稱棗莊農商行)告上法院。
孫女士向法院訴稱,2009年7月和9月,她先后兩次在棗莊農商行(當時是山東棗莊恒泰農村合作銀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處)共存入100萬元,每次50萬元。2014年下半年,她拿著存折去取錢時,銀行員工卻告訴她,存折上只有1塊錢。
爭吵中,棗莊農商行報了警,派出所讓孫女士通過法院訴訟解決。不料,在法院審理中,棗莊農商行卻說,孫女士偽造了存折。2018年,經過公安偵查,孫女士并沒有偽造存折,但棗莊農商行仍拒絕支付孫女士的存款。孫女士要求法院判令銀行支付她的100萬存款及利息。
沒想到,到了2020年,棗莊農商行依然稱,孫女士涉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2017年薛城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2018年3月21日對孫女士刑事拘留,因孫女士患有嚴重疾病,2018年4月17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在公安立案偵查過程中,涉案存折被鑒定為是偽造的。棗莊農商行還向法院具司法鑒定意見,以存折交易頁碼上的字跡不是同一臺打印機打印等說明孫女士的存折是偽造的。
棗莊農商行還說,孫女士對涉案資金來源解釋前后矛盾,足以說明其在說謊;而且2009年存入銀行,到2014年才支取,長達近6年時間對存款不予管理,不符合常理。
法院判決:銀行支付儲戶存款及利息
經過證據交換和質證,棗莊市薛城區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9月28日,中國銀監會山東監管局批復,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同時山東棗莊恒泰農村合作銀行自行終止,其債權債務由棗莊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2020年4月9日,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出具《終止偵查決定書》,載明經查明沒有證據證實孫女士實施了變造金融票證的行為。
2020年12月24日,棗莊市薛城區法院判決,被告棗莊農商行10日內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及利息。其中,50萬以2009年7月存款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另50萬自2009年9月存款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利率均按照棗莊農商行公布的同期同類人民幣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棗莊農商行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不料,半年過去,棗莊農商行一直沒有履行義務。今年7月1日,法院對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立案強制執行。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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