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常佩琦
銀行理財頻現“提前終止”。5月以來,多只理財產品提前“離場”,原因包括業績不達預期、產品規模縮水、觸發合同條款等。
業內人士認為,步入理財凈值化時代,產品提前終止是適應凈值化轉型的正常現象。隨著此類情況增多,理財公司應向投資者及時提示,做好相關資金兌付及善后工作。
多只產品提前終止
近期,多只銀行理財產品提前“退場”。僅昨日,就有民生理財和華夏理財公布了產品提前終止公告。
昨日,民生理財公告稱,由于產品所投資的資產提前終止,為保護投資者權益,該公司決定于6月11日提前終止民生理財玉竹固收類兩年封閉150號理財產品,并將在提前終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收益分配。此外,據其5月30日公告,民生理財富竹安盈一年封閉1號和8號理財產品均已于昨日提前終止。
華夏理財同日連發3條產品提前終止公告,包括華夏理財固定收益增強型三個月定開理財產品2號及3號、華夏理財混合偏債型一年半定開理財產品1號。值得注意的是,華夏理財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92號、93號成立時間均不足2個月,近期也宣告提前終止。
除上述兩家公司外,中銀理財、中郵理財等機構近期亦有數只理財產品提前終止。
終止原因多樣
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并不罕見。數據顯示,去年有超2000只理財產品被提前終止運作,多為固收類產品,風險等級主要為R2和R3。
記者梳理發現,雖然理財產品提前終止的原因較為多樣,如業績不達預期、產品規模縮水、觸發提前終止條款等,但核心原因依然是保護投資者權益。
民生銀行的一位理財經理告訴記者,該行提前終止理財產品的常見原因之一在于產品所投資的資產提前到期。“例如,一只產品期限為14個月,假設其投向的資產大部分在第13個月到期,若在最后1個月投資其他資產,則有可能拉低產品的整體收益率,因此提前終止可以保護投資者權益。”該理財經理說。
一位銀行業研究人士分析稱,上述情況屬于產品資產配置問題,另有幾種情形或導致理財產品提前終止:
一是產品業績表現不佳。當市場波動加大時,理財產品凈值持續走低,業績不及預期,因此部分機構選擇提前終止相關產品,有助于減少潛在損失。
二是產品實際認購規模偏離募資目標較多,或理財總份額持續偏低。例如,中郵理財郵銀財富·鴻錦一年定開43號(財富專屬)人民幣理財產品便因連續10個交易日總份額低于1億份而被提前終止。
三是觸發提前終止條款。例如,中銀理財今年有3只產品因達到止盈條件——即在止盈觀察期內,產品首次連續兩個估值日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均不低于止盈目標收益率3.40%(年化),而提前終止。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隨著理財市場監管制度不斷完善,為規范理財產品經營管理,更好滿足制度要求,少數理財產品可能提前終止運作。金融市場波動加劇,理財產品投資難度增加,凈值有所回撤,也可能觸發提前終止條款。此外,受多重因素影響,理財產品未來投資收益不確定性增加,為兌現已有收益,部分理財產品選擇提前終止運作。
對于2023年理財產品大規模提前終止,董希淼認為,這是2022年末理財產品破凈贖回潮的“后遺癥”,受2022年兩次“破凈潮”影響,部分投資者風險偏好下降,贖回理財產品的需求明顯增加。
提前“退場”是正常現象
多位受訪人士認為,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是正常現象。“這是理財產品適應凈值化轉型的一個方式,屬于市場化行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告訴記者。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對理財公司而言,在保持信息透明、客戶溝通順暢的情況下,部分機構選擇提前終止相關理財產品,有助于節約運營成本,減少潛在損失。從投資者角度看,被提前終止的產品占比相對較小,機構根據宏觀環境變化,靈活調整產品,可以更好地保護投資者,使其及時止損。
“目前,大多數理財產品都有提前終止相關條款,但投資者往往將其忽略。”董希淼表示,隨著理財產品提前終止情況增多,銀行和理財子公司須以適當的方式特別提醒、告知投資者,并對提前終止的原因進行說明,做好相關資金兌付及善后工作。
婁飛鵬認為,對于理財公司而言,須強化投研能力,提升資產配置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同時,要做好投資者教育,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理性看待市場波動。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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