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兩財經|專家釋疑:證監會為何沒有并入新組建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3月7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我國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范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與此同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
既然都是金融監管部門,為何證監會沒有并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指出,證券市場具有特殊性,其監管的市場主體并非只有金融機構,還有數量龐大的上市公司,相較銀保監會主要監管金融機構,證監會監管的半徑更大,不適合并入到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當中。
盤和林還表示,此次金融監管體系改革通過合并監管的方式,擴大管理部門的監管半徑,對非證券類金融機構進行綜合性監管。監管部門職責更加明確,權力更加集中,統籌性綜合性監管能力更強,對系統性,綜合性風險的防范能力也將進一步加強。這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都能帶來積極影響,推動實現金融監管領域的高質量發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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