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宋輝 張瓊斯 梁銀妍
近年來,面對國內外復雜的經濟金融形勢,針對金融行業突出問題和法制建設的薄弱環節,金融管理部門積極推進各項金融立法進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體系。11月22日,在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上,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謝丹、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辦公室副主任戴欽公、銀保監會法規部副主任杜墨、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副司長黃卉就“變局下的金融法治協同與作為”分享觀點。
謝丹表示,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需要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經過近年來的建設,我國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基礎法律為統領的多層次法律體系,對金融細分行業的風險防范和化解作了不同程度的規定,為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奠定了制度基礎。
“但關于金融穩定的整體設計和跨行業跨部門的統籌存在不足,相關條款也較為原則,一些問題還缺乏制度規范。”謝丹表示,總體而言,社會各界對金融穩定專門立法的必要性有充分共識,普遍認為金融穩定法是金融體系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建設,有利于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建議盡早出臺實施。未來,將配合有關部門履行后續立法程序,推動立法進程。
近期,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草案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談及修訂原因,杜墨表示,主要是出于強化公司治理監管、完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四方面考慮。
杜墨分析稱,近年來,部分銀行機構股權關系不透明,個別大股東甚至把金融機構當作提款機,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對于這些問題,監管機構面臨股東監管授權不足、懲戒手段有限的困境。此次修法堅持穿透原則,加強主要股東資質穿透審核和股東行為監管,還專門增加對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監管措施。
此外,治理地下錢莊等非法跨境金融也面臨諸多體制機制挑戰。比如,現有法規對新金融產品仍存在監管空白,法律域外適用規則不健全,懲戒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等。
對于這些不足與挑戰,黃卉從金融立法方面提出具體建議。比如,要落實好功能監管,堅持風險為本,將功能監管原則細化落實到金融業務的法律規范中;要盡快完善非銀行支付機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等領域的立法,進一步強化支付機構的展業責任,理清央地金融監管的職責邊界;要研究完善金融活動域外管轄的法律規則,拓寬金融監管執法范圍,真正落實境內外穿透式監管。
資本市場治理方面,戴欽公介紹,證監會始終堅持“嚴”的行政處罰主基調,今年前10個月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49件,罰沒款金額15.38億元。證監會堅持發揮各方合力,推動構建立體追責體系,接下來將持續做好三方面工作,包括強化資本市場治理的制度供給、提高涉刑案件的移送效率,以及推動完善證券民事訴訟與賠償制度,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依法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等。
責任編輯:張文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