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7年7月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已經五年過去了。按照慣例,第六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即將召開,這也將深遠影響未來五年的金融格局變遷。
作者:劉延輝
來源:華夏時報
自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我國已先后五次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作為金融領域最高規格的會議,每次均對我國金融改革與發展特別是對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產生了深遠影響。
今年下半年將召開第六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筆者認為,此次會議可能圍繞九個重點方面進行系統闡述、周密部署,或將更加強調金融監管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
前五次全國金融會議
均產生深遠影響
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批準設立中央金融工委,確定金融業實行分業監管,成立了證監會和保監會,人民銀行專門負責銀行業和信托業的監管,撤銷省分行建立九大區行,加強貨幣政策的獨立性。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我國金融秩序明顯好轉,為實體經濟抵御亞洲金融風暴做出了重要貢獻。
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對加強金融監管和銀行業改革的思路進一步明確,決定撤銷中央金融工委,組建中央匯金公司,成立銀監會。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我國金融業快速發展,取得許多重要成績,金融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
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設立了中國版的主權投資基金中投公司,創業板正式啟動。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是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擴大對外開放和加速融入世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轉型進入關鍵階段之際召開的,此后開啟的新一輪金融改革使我國金融對外開放面貌和金融格局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加強金融基礎建設、改善金融發展環境。會議提出的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建立全面審慎的風險管理體系等都產生了重要影響,會議形成的發展思路至今仍指導著金融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
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把金融競爭力和金融安全提高到國家戰略層面,決定成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組建銀保監會,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職能,形成了目前的“一委一行兩會一局”的金融監管格局。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是在我國宏觀經濟環境發生重要變化的背景下召開的,彼時我國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矛盾已逐步顯現和突出。
本次全國金融會議
或圍繞九個方面重點闡述
今年下半年將召開第六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在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從內部看,我國經濟發展環境的復雜性、嚴峻性和不確定性上升,高效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務艱巨繁重,從外部看,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世紀疫情疊加的復雜局面,東西方分歧加大,矛盾交織,對抗加劇,全球化面臨嚴峻挑戰,局部出現暴發點的突發風險明顯增加。
筆者認為,第六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全面總結過去五年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的成績和經驗,分析研判當前形勢,部署和決策今后五年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會議可能在以下重點方面進行系統闡述、周密部署,做出重大決策。
一是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金融改革與發展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做好金融各項工作關鍵在黨。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發揮黨在金融工作中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是新時代做好金融工作的本質特征和根本保證。
二是金融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金融要服務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踐行金融發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人民共享的發展思想。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也是金融業踐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
三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確保國家金融安全。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始終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務,必須堅持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不動搖,確保國家金融安全。
四是堅持金融市場化改革方向不動搖。我國一直將堅持市場化改革作為我國金融業改革的基本原則,遵循經濟和金融發展規律,堅持市場在金融資源的配置和定價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市場導向的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推動我國金融業改革發展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行。
五是堅持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根本宗旨不動搖。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金融脫離了實體經濟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會走向歪路歧路邪路,防止金融“脫實向虛”、資金在金融系統內空轉是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
六是審慎和辯證處理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是一對矛盾體,屬于相伴相生的立統一的關系。面對金融創新,金融監管可能由于缺乏前瞻性出現制度缺失和應對失當。必須統籌發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的辯證關系,既要認識到沒有創新的市場必然是一潭死水毫無前途,更要時刻保持警覺、吸取教訓,加強預判,為黨和國家、為社會和人民把好大門。
七是健全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既要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也要建立和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對違法違規主體和個人給予有力震懾,可以說這方面我國尚處于較為初級的階段,有大量工作要做,大量的空白亟需彌補。
八是完善各類金融法律法規,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系。法律法規是我國金融穩定和發展的基礎和基石,必須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依法依規打擊濫用市場地位和各種形式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完善金融法律法規,逐步形成框架完整、邏輯清晰、制度完備的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法治體系,在法治化的基礎上為所有市場主體創造公平合理的經營和競爭環境。
九是對我國金融監管制度進行總結和改革,著力提升監管效能。從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我國一直堅持與時俱進,堅持根據我國金融業具體實際不斷探索和完善金融監管制度和架構,金融監管改革一直是進行時。
筆者認為,即將召開的第六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更加強調金融監管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為更好地實現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實現金融的資金融通、資源配置和管理風險職能作用,實現依法監管、公正監管、源頭監管、精準監管和科學監管,落實各方監管責任,彌補監管短板,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能力,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有必要對當前我國金融監管架構進行科學調整和完善,著力提升監管效能。
(作者為中國保險學會研究二部負責人)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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