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徐諾金:進一步完善金融債權保護
記者 李國輝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需要充分保障金融安全,完善對金融債權的保護,這是保障國民經濟穩定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定的需要。”全國人大代表、中原銀行董事長徐諾金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一些破壞金融債權的問題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債務人通過虛假訴訟、行政干預、假借破產等方式惡意逃廢銀行債務。
就此問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徐諾金帶來一份關于完善金融債權保護的建議。他建議:一是加強政府主導金融債權保護的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由專門的法官辦案團隊進行金融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切實提高金融案件審判和執行質效。
二是健全破產審判工作機制,提高破產審判質效。嚴格把握破產受理標準,防范企業假借破產之名行逃債之實。繁案精辦、簡案快審,高效推進破產審理效率。
三是地方政府部門為市場主體營造平等、法治、競爭和開放的營商環境。
四是建議立法機關將企業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增加“侵害金融債權罪”。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嚴重損害了銀行的財產權,還對金融秩序造成嚴重破壞。建議將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明確界定為犯罪行為,增加“侵害金融債權罪”,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情節嚴重的企業及其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將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的打擊上升到國家法律的高度,使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制度化、規范化,為保障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基礎。
五是進一步完善失信懲戒機制,提高企業失信成本。考慮到立法進程較長和金融債權保護的現實需求,當前仍需促使現行打擊逃廢債的措施得以有效實施。應當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失信懲戒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建議加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管理、規范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制度,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具體執行細則,推動聯合懲戒措施切實落實到位,擴大失信懲戒的適用范圍,在征信業務中廣泛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以加快信用信息的共享。重點治理企業逃廢金融債務的失信行為,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持續提高企業的失信成本,使企業不敢違法、不愿違法,提升企業的守法意識及還款的自覺性主動性,有效保護金融債權。
責任編輯:趙般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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