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思宇
隨著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各地正有序推進理財業務的規范發展。近日,第一財經了解到,又有地區嚴控轄內未持有理財子公司牌照的城商行嚴控現有理財產品規模,穩妥有序壓降,避免加大未來整改壓力。
在業內人士看來,該規定與前期監管導向相符,即鼓勵中小銀行回歸本源、深耕地方業務。畢竟按照理財新規,商業銀行應當通過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因而未持牌城商行理財業務受限在意料之中。
實際上,此前也有消息傳出,某中部省份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的城商行進行窗口指導,明確要求其對理財的規模進行管控,保持現有規模,不得提高。如今來看,部分城商行理財業務轉型在即,要么加速申請理財子牌照,要么轉型代銷。不過,有觀點稱,理財規模受限對中小銀行營收影響較小,并且若考慮轉代銷后獲得的代銷中收,則影響會更小。
理財業務受限
未持牌城商行理財業務轉型在即。近日,某東部省份下發相關通知稱,為按期完成轄內城商行存量不合規理財業務整改工作,推進理財業務規范有序發展,要求銀行要嚴格按照資管新規、理財新規要求,審慎開展理財業務。
其中,通知要求轄內仍設有部門開展理財業務的銀行,應嚴控現有理財產品規模,穩妥有序壓降,避免加大未來整改壓力;同時,要求控制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
這被業內視為是前期監管政策的進一步落實,此前也有消息稱其他省份下發過類似通知。更早之前,銀保監會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時也提到,商業銀行通過子公司展業后,銀行自身不再開展理財業務(繼續處置存量理財產品除外)。同時,理財子公司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效防止經營風險向母行傳染。
“未獲得理財子牌照的銀行,相關業務受限并不難理解。”某華東城商行分行高管曾對第一財經表示,因為根據資管新規,銀行的資管板塊肯定要與母行做全面風險隔離,進行專業化主動管理。
一位理財子公司總經理也對記者稱,如果一家銀行的理財規模只有兩三百億元,那么從投入產出的角度來看,專門成立理財子公司也并不劃算,不如不做“資產管理”,而專注“財富管理”。
事實上,無論監管部門是否明確未設立理財子的銀行不能新增理財投資,業內的共識在于,從監管思路和市場需求來看,設立理財子獨立開展資管業務是理財業務轉型發展的必然選擇。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已有不少城農商行積極布局理財子公司牌照。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開業或獲批籌建的中小銀行理財子共8家,包含7家城商行和1家農商行,注冊資本在10億~30億元。其中上海銀行設立的上銀理財正在籌建中,其他均已開業。
除了上述銀行外,廣東順德農商行、重慶銀行和長沙銀行曾在2018年就發布公告稱擬設立理財子;2019年,陸續又有威海市商業銀行、朝陽銀行和甘肅銀行加入申請設立理財子的行列。但是目前,這些較早申請的城、農商行尚未獲批復。2021年9月至今,又有北京銀行、西安銀行和貴陽銀行陸續發布公告,申請設立理財子公司。
不過,“從監管的批復來看,城農商行理財子牌照的發放有一定門檻。”前述城商行分行高管對記者說道,比如可能對銀行的理財規模、凈值化程度等,都有相關要求。
中信建投首席銀行分析師楊榮也稱,從已獲批設立理財子的商業銀行來看,其獲批時的理財規模均超過1000億元,這意味著設立理財子在存量理財規模上可能存在門檻。另外,可能對其準入條件也有要求,比如銀行需要足夠的人才儲備、成熟的科技系統和合理的管理模式,以支撐理財子公司的運營。
那么,對于無法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來說,理財業務受限對其影響有多大?對此,中信建投測算了包括成都銀行、長沙銀行、蘇州銀行、常熟銀行和蘇農銀行在內的5家銀行的理財業務受限對其營業收入的影響,結果為:理財規模受限對5家銀行營收的沖擊均不超過2%,對營收影響較小;若考慮轉代銷后獲得的代銷中收,則影響會更小。
此前也有上市農商行董秘向記者舉例稱,該行理財業務規模本身并不大,對凈利潤的貢獻大概在10%~20%,對營收的貢獻則在5%~10%,占比并不是很高,影響相對有限。
轉型代銷有優勢
除了布局理財子牌照外,對于無法滿足相關條件的銀行,無疑需謀求新出路。業內普遍預計,按照相關要求,大部分城農商行設立理財子的難度較大。
對于它們而言,一個主流選擇即是作為渠道,代銷其他機構的理財產品。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曾表示,對理財規模小于1000億元的中小銀行而言,成立理財子公司并不是最佳選擇。應抓住相關辦法暫未開放第三方機構銷售理財產品的時間窗口,提升理財產品銷售能力,打造成為理財產品“綜合超市”。
這也是不少業內人士的看法,相比其他非銀機構,中小行發展代銷有其獨有的優勢。一方面,是監管優勢;另一方面,是區域優勢。
2021年5月27日,銀保監會曾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對理財產品的銷售與代銷的范圍、流程、責任、信息登記、風控等方面進行明確和強化,打開了理財產品規范代銷的大門。
楊榮稱,目前,理財產品代銷機構包括其他理財公司、商業銀行、農村合作機構、村鎮銀行、農村合作信用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尚未對互聯網代銷平臺、券商、基金公司開放。因此,對于中小銀行而言,在監管未進一步放開代銷機構的情況下,應當抓住政策窗口,提前布局賽道,快速適應市場。
結合當前市場情況來看,代銷已經成為重要的理財產品銷售方式。國有六大行中,除了工商銀行只代銷自家理財子發行的理財產品外,另外五大行均有代銷其他銀行理財子的產品;同時,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和農商行,也紛紛與理財子建立代銷合作。
另外,“中小銀行發展代銷業務具有區域優勢。中小銀行在地方影響力較大,客戶信任度較高,且受到當地政府照顧和扶持,有利于其建立穩定的代銷合作關系。”楊榮提到,因此,在當下的政策窗口期,中小銀行應該著力建立完善的銷售體系,提高銷售能力,根據不同客戶的特點打造全體系理財產品超市,做好客戶和產品的中介。
責任編輯:梁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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