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3月24日消息,新浪財經獨家獲悉,身陷“中鼎”理財產品糾紛的前華夏銀行客戶經理濮婷婷,今日上午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終審判決,濮婷婷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決有期徒刑四年零九個月,從2012年底被拘開始其相當于已服刑17個月。終審維持一審原判。
“華夏銀行理財門”起始于2012年11月底,當時投資人在華夏銀行上海某支行購買的投資產品在到期后血本無歸,涉事總金額高達上億元。而原本這只名為“中鼎財富一號股權投資計劃”(下稱:中鼎一號)的理財產品承諾收益率高達11%。
2013年1月,中鼎理財產品的客戶都與擔保公司簽訂了轉讓協議拿回全部本金,但利息未拿回。涉案員工濮婷婷則被上海經偵移交檢察院處理。
2013年10月,該案在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結束一審,被起訴的總共4人,包括“中鼎”系列理財產品發行方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員王文明和李芳,銀行渠道經理濮婷婷,第三方理財銷售公司的張曉霞(其為濮婷婷推薦“中鼎”系列產品),罪名都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一審判決第一被告王文明有期徒刑六年多,李芳五年,濮婷婷四年零九個月,張曉霞4年。濮于11月30日被正式拘留,至今已服刑將近17個月。
在今日的終審判決中,除了有孕在身的張曉霞被改判3年零三個月緩期執行和王文明因錯過上訴期外,都維持了一審原判。
其中第四被告張曉霞目前懷孕在身,其一審時第一個孩子還在哺乳中,當時她申請了取保候審。也就是說,第四被告在取保階段成功再次懷孕,這成為其終審獲得改判的重要因素。(新浪財經 王霄 許旻 發自上海)
事件回顧:
2012-12-02:支行員工私售投資產品 華夏銀行澄清是非
2012-12-03:華夏銀行官方客服曾承認巨虧產品是銀行代銷
2012-12-04:華夏銀行稱會對中鼎虧損產品承擔應有責任
2012-12-05:華夏銀行巨虧理財品實際負責人魏辰陽已被控制
2012-12-14:外媒稱華夏銀行理財產品案或定性為非法集資
2013-01-22:華夏銀行私售理財品續 中鼎產品投資者拿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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