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慧晶 昨日,中鼎財富四期理財計劃的擔保方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負責人向本網確認,中鼎財富四期理財計劃的背后實際控制人魏辰陽及其妻子劉昕已經被鄭州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控制,現在案情正在審理中。本網記者多次撥打鄭州市公安局處置非法集資專案組電話,被告知要找上一級的處置非法集資指揮部,但拒絕透露聯系方式。
魏辰陽是2011年卷入4.3億河南新通商擔保案的主角。河南新通商投資集團成立于2010年1月,旗下擁有地產、汽車、擔保、創投四個相對獨立運營的子公司。據媒體報道,公司成立前后業績發展一度非常迅速,2009年下半年曾創造近億元的擔保銷售額。2011年10月下旬,河南新通商集團旗下的通商創業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卻無發兌付擔保理財資金,遭到眾多投資者的圍堵。
此次華夏銀行理財案中簽訂的四期中鼎財富理財投資計劃中,普通合伙人均為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0日,法人代表是魏小琛。據財新網報道,魏小琛即魏辰陽的妹妹。上述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負責人亦確認,項目的實際控制人就是魏辰陽及其妻劉昕,目前已被鄭州市公安控制。
上述負責人表示,第一期“中鼎財富一號股權投資計劃”中典當公司的工商注冊是假的,錢已經被轉走,去了哪里尚不清楚。第二期投資于河南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當時是要投資于海南馬自達4S店,但資金已經被挪用,第三期項目投資于投資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但奧新4S店表示股東簽名是假的,沒有經過股東決議。所以四期項目都沒有用到項目上。而通商國銀當時表示,四期項目都有不同的銀行托管和代銷,不會有問題。
由于項目資料涉嫌造假,中發擔保表示無法為該項目代償,具體要看公安部門的處理結果。
中金公司昨日發表報告稱,此次華夏銀行的事件對行業而言有標志性的意義,如果監管機構要求銀行兜底將后患無窮。在產品并非銀行發行、渠道并非銀行代銷、高收益(11-13%)非保 本條款、50 萬認購門檻等情況下,若仍然需要銀行兜底,則進一步強化社會對銀行兜底的預期,對銀行甚至所有金融機構是災難性的沖擊,而且會進一步扭曲金融體系風險定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