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處以45萬元罰款。
楊海安(時任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助理、楊海安直屬團隊負責人 )對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以及對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行為負有責任,被合計給予警告并處14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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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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