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消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今日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新規)。新規修訂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適度擴展保障范圍、擴展疾病定義范圍等方面。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舊規范),對保險公司重疾險保障的病種進行了統一,對提升消費者對重大疾病保險的認識、保護消費者權益起到重要作用。不過,隨著醫學臨床診斷標準和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革新,舊規范中的部分內容已不能滿足當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訂和完善。
中保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銀保監會的指導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對舊規范進行了修訂。規范修訂工作以“科學規范、符合實際、適度前瞻”為總體原則,具體體現在“五個堅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助力產品供給側改革,科學合理地規范疾病定義,切實保護和提升消費者保障權益;堅持以數據分析和量化評估為依據,納入新規范的疾病符合醫學和經濟學意義上的“重大”標準;堅持重大疾病風險的可保特征,包括不確定性、同時可測定性以及偶然性等;堅持以最新醫療實踐為標準,充分考慮保險理賠服務的可操作性;堅持可持續發展與防范系統性風險為定位,同時兼顧疾病定義的前瞻性與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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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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