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消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今日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人身保險監管部副主任賈飆對此表示,重疾險是我國保險業一類重要的險種,疾病定義是否科學合理是重疾險產品保障責任的核心,銀保監會將從監管角度對執行新規范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明確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應當符合新規范各項要求。二是明確過渡期為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確保重大疾病保險新老規范平穩切換。過渡期結束后各公司不得繼續銷售基于舊規范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三是要求各公司加強銷售管理,嚴禁借新老規范切換進行銷售誤導,嚴禁炒作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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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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