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持有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飛利信”)股份3,57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0.25%)的董事岳路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892,500股(占公司總股本0.06%)。持有公司股份401,000股(占公司總股本0.03%)的董事楊惠超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0,250股(占公司總股本0.01%)。
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的《減持股份告知函》?,F將有關情況提示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總股本為1,435,273,808 股。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明細如下:
■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股東個人資金需求。
2、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首發后非公開發行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所送紅股及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擬減持股份數量、比例:岳路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892,5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楊惠超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100,250股,占公司總股本0.01%。
4、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窗口期內不減持)。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三、承諾履行情況
公司股東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除上述承諾外,作為公司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前六個月內新增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許莉、楊惠超、朱亞光、范策、 唐宏文、常國良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該新增股份總額的50%。
3、除前述股份鎖定承諾外,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4、在本人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
數的25%,在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報告日,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四、其他相關說明及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本次減持計劃期間,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將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實施減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岳路先生、楊惠超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股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 構、持續性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岳路先生出具的《減持股份告知函》
2、公司董事楊惠超先生出具的《減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