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56 證券簡稱:美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85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已裁定
2、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額:52,835,749.82元及相關利息
4、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本次重大訴訟裁定為終審裁定,根據本次裁定,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公司可獲得業績補償款3,032,749.82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因目前暫未收到相關款項,以及其他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下案件,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結案,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美芝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與朱濤、濱州景耀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濱州景耀”)簽署了《公司與濱州景耀與朱濤關于廣東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權之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協議》”)。因朱濤承諾的廣東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聚建筑”)2022年的利潤目標未能實現及違反了回購別墅的承諾,公司向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佛山南海區法院”)提起訴訟,佛山南海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24-026),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8)。
二、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近日收到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佛山中級法院”)送達的《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4)粵06民終16589號】,佛山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訴人朱濤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關于重大訴訟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8),除已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發生的訴訟、仲裁事項共34件,涉案金額合計為人民幣4,004.68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26%,均為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下案件。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為人民幣2,576.57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為人民幣1,428.11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重大訴訟裁定為終審裁定,根據本次裁定,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公司可獲得業績補償款3,032,749.82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因目前暫未收到相關款項,以及其他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下案件,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結案,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屆時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嚴格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繼續積極維護上市公司及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4)粵06民終16589號】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證券代碼:002856 證券簡稱:美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86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證券簡稱:美芝股份,證券代碼:002856)連續三個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情況的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的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近期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不存在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公司經過自查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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