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87 證券簡稱:維信諾 公告編號:2024-151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
其中,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現場會議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1號院7號樓環洋大廈二層。
3、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張德強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出席投票情況
1、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共計912人,代表股份572,363,5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0.9756%。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2人,代表股份427,350,0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0.5941%。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10人,代表股份145,013,4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3815%。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909人,代表股份13,282,8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9509%。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909人,代表股份13,282,8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9509%。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3、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議案1、《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70,86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382%;反對1,17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055%;棄權3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64%。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1,784,29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8.7178%;反對1,17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8535%;棄權3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287%。
此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議案2、《關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69,55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098%;反對2,32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065%;棄權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837%。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0,47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8.8753%;反對2,32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7.5163%;棄權4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6084%。
此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王祺律師和姜楠律師出席、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的事項為會議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項,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關于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387 證券簡稱:維信諾 公告編號:2024-153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截至目前,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控股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含對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擔保)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0%,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擔保金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1、公司分別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和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度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為全資子公司維信諾(固安)顯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維信諾貿易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汕頭市維信諾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霸州市云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云谷”)、全資孫公司昆山國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顯光電”)、控股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顯示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和公司提供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2億元的擔保。擔保額度有效期為公司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的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 年4月30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度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和其他相關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1 月2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度擔保額度進行內部調劑的議案》,同意將公司為國顯光電提供的未使用的年度擔保額度12.5億元調劑至固安云谷,調劑后公司為國顯光電和固安云谷提供的年度擔保額度分別為49.5億元和87.5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控股公司2024年度擔保額度進行內部調劑的公告》和其他相關公告。
3、公司分別于2024年12月10日和2024年12月2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將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提供的2024年度擔保額度由87.5億元增加至107.5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 年12月11日和2024年12月27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和其他相關公告。
二、擔保進展情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固安云谷因生產經營的需要,于2024年12月26日與芯鑫融資租賃(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芯鑫租賃”)簽署了《售后回租賃合同》,以其自有的機器設備與芯鑫租賃開展售后回租賃業務,融資總金額為人民幣2.5億元,租賃期限為36個月。公司對上述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與芯鑫租賃簽署《保證合同》。同時,公司以持有的固安云谷1.22%的股權為上述融資租賃業務提供質押擔保,并與芯鑫租賃簽署《股權質押合同》。本次擔保事項在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2023年度股東大會、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范圍內,無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固安云谷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經營、財務及資信狀況良好。本次擔保前公司對固安云谷的擔保余額為103.22億元,本次擔保后公司對固安云谷的擔保余額為105.72億元(其中占用2024年擔保額度預計的余額為67.96億元),本次擔保后固安云谷2024年度可用擔保額度剩余39.54億元。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4.注冊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新興產業示范區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冊資本:2,053,000萬元人民幣
7.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8.經營范圍:技術推廣服務;研發、生產、銷售:電子產品、電子元器件、配套元器件、機器設備及零配件、計算機軟件、硬件及輔助設備;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服務;貨物進出口業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及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注:2023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4年三季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0.公司直接持有固安云谷53.73%的股份,通過河北新型顯示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固安云谷23.57%的股份,因此公司通過直接與間接合計持有固安云谷77.30%的股份,河北新型顯示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固安云谷46.27%的股份。經查詢,固安云谷未進行信用評級,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四、《售后回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
出租人(下稱“甲方”):芯鑫融資租賃(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人(下稱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1、租賃物:租賃物為固安云谷持有賬面凈值約為2.85億元的機器設備。
2、款項用途:補充營運資金。
3、租賃本金:人民幣貳億伍仟萬元整。
4、起租日:起租日為支付租賃物協議價款當日(如分次支付租賃物協議價款,則在甲方支付第一筆租賃物協議價款當日)。
5、租賃期間:共36個月,自起租日起算,但具體起止日期以甲方單方發出的起租通知書為準。
6、租賃物留購價款:人民幣伍佰元整,含增值稅款。
7、擔保: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甲方簽署《保證合同》和《股權質押合同》。
8、合同生效:本合同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名或加蓋公章且相關協議已簽署后生效。
五、《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債權人:芯鑫融資租賃(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保證人: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鑒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或承租人”)與債權人簽署了《售后回租賃合同》(包括雙方對上述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及各類涉及還款安排等的后續協議,以下統稱“主合同”)。 為保證債權人實現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向債權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依據主合同規定應向債權人履行的全部義務責任、陳述與保證及承諾事項。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依據主合同之約定確定。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
(1)全部租金(租賃本金、租賃利息、租前息等)、服務費、違約金、租賃物留購價款、增值稅等稅款、債權人遭受的損失及其他應付款;
(2)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分擔保物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保全保險費、為實現財產保全而支付的擔保費、鑒定費、翻譯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手續費等);
(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確認為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的,主合同債務人應返還財產、支付資金占用費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
(4)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
(5)主合同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費用。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五條 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權簽字人或其有效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六、《股權質押合同》的主要內容
質權人/債權人:芯鑫融資租賃(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出質人: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鑒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或承租人”)與債權人簽署了《售后回租賃合同》(包括雙方對上述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及各類涉及還款安排等的后續協議,以下統稱“主合同”)。為保證質權人實現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權利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向質權人提供質押擔保。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依據主合同規定應向質權人履行的全部義務、責任、陳述與保證及承諾事項,主債權租金具體金額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以實際發生的金額為準。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依據主合同之約定確定。
第三條 質押權利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為出質人持有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1.22%的股權。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全部租金(租賃本金、租賃利息、租前息等)、服務費、違約金、租
賃物留購價款、增值稅等稅款、債權人遭受的損失及其他應付款;
(2)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分擔保物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保全保險費、為實現財產保全而支付的擔保費、鑒定費、翻譯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手續費等);
(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確認為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的,主合同債務
人應返還財產、支付資金占用費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
(4)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
(5)主合同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費用。
第五條 質押期間
本合同項下質押期限為自質權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質權擔保范圍內的應付款項全部付清并且質權人所享有的質權注銷登記之日。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權簽字人或其有效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質權自質押權利完成相應的質押登記時設立。
七、董事會意見
本次被擔保對象固安云谷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過直接與間接合計持有固安云谷權益的比例為77.30%。雖然固安云谷并非公司全資控股,但公司對其在經營管理、財務、投資、融資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風險處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河北新型顯示產業發展基金(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擔保或反擔保。
公司為下屬控股公司擔保,有利于拓寬子公司融資渠道,能夠保證公司持續、穩健發展,屬于下屬子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被擔保方資產優良,雖然固安云谷未提供反擔保,但公司對其有絕對的控制權,風險均處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給公司帶來較大風險。
八、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余額為1,991,749.26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44.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433,698.80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53.29%,對子公司擔保為1,558,050.46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未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
九、備查文件
1.《售后回租賃合同》;
2.《保證合同》;
3.《股權質押合同》;
4.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
5.202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6.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7.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8.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387 證券簡稱:維信諾 公告編號:2024-152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
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并于2024年12月26日召開2024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5名離職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752股限制性股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41)及相關公告。
上述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公司目前總股本將由1,396,809,613股減少至1,396,606,861股,公司注冊資本也將由1,396,809,613元減少至1,396,606,861元。本次回購注銷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辦理后最終完成,最終股本結構變動以實際情況為準。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人可采用信函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8:30-12:00、13:00-17: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志堅
聯系電話:010-58850501
電子郵箱:IR@visionox.com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東路1號院7號樓環洋大廈二層
3、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向公司申報債權。
(1)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來函請在信封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2)以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公司郵箱收到相應文件日為準,電子郵件標題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維信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以截止2024年11月30日的公司總股本1,396,809,613股為基準計算,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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