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6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4年第35次審議會議于2024年12月25日召開,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志邦家居”,603801.SH)(再融資):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公司經營現狀、行業發展趨勢、市場競爭格局、下游市場容量等,說明本次募投項目的必要性、產能規劃合理性以及新增產能消化措施。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房地產市場調控影響、行業競爭態勢、公司銷售模式等,說明2023年經銷、大宗業務收入同比增幅優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與主要經銷商是否存在關聯關系。(2)說明2024年6月末合同負債大幅減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結轉合同負債確認收入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謝天宇、朱培風。
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證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顯示,公司本次擬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67,000.00萬元(含67,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資于清遠智能生產基地(一二期)建設項目、數字化升級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債。本次可轉債及未來經本次可轉債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結合公司財務狀況和投資計劃,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67,000.00萬元(含67,000.00萬元),具體發行規模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向可轉債持有人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具體贖回價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進行信用評級,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發行的可轉債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
公司本次發行可轉債方案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發行方案通過股東大會審議之日起計算。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適時聘請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關事宜與其簽訂受托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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