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則行政一審案件,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證監局”)局長賈文勤出庭應訴,引發各方關注。
根據北京金融法院披露,2023年12月22日,北京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認定某科技集團連續多年財務造假,對涉案項目銷售形成的營業收入,應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抵銷但未予抵銷,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金融時報》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上述科技集團正是集財務造假、嚴重資不抵債、監管處罰等于一身,已于2021年6月從A股退市的信威集團。
2023年12月22日,因連續多年財務造假和信息披露虛假記載,北京證監局對信威集團及相關責任人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1500萬元不等罰款。
在向北京證監局陳述申辯未果后,信威集團實控人、時任董事長、總裁王靖,時任董事、副總裁、財務總監余睿,時任副總裁劉昀對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中針對其相關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
2024年7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此案。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從市值2000億元到重大虧損
公開資料顯示,信威集團主營業務為海外電信網絡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其前身為中創信測,于2003年在上交所上市。2014年,中創信測通過向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信威”)部分股東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完成借殼上市,算上配套募集資金,這筆交易總價超300億元。至此,中創信測變更為信威集團,北京信威成為信威集團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信威曾是大唐電信的核心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自主研發過SCDMA、TD -SCDMA和McWill三大國家和國際無線通信技術標準,特別是其基于SCDMA研發的“大靈通”系統,曾幫助固網運營商推出了移動通信業務。
2010年,被從大唐集團剝離的北京信威改制為民營企業,王靖注資1.308億元持有北京信威41%股份,成為北京信威的掌舵人,并在次年旋即宣布與柬埔寨一家公司簽訂了30億元的訂單。而實際上,這只是北京信威利用資產抵押獲得貸款,并讓柬埔寨公司用作支付給己方的貨款,“左手倒右手”將其轉為自身財報營收的手段。這也是信威集團財務造假的開始。
在完成借殼上市后,信威集團涉足的多項“海外超級業務”可謂賺足市場眼球,其中最吸睛的莫過于斥資約500億元的尼加拉瓜人工運河項目和高達100億美元的烏克蘭深水港項目。彼時,這些匪夷所思的項目也曾遭到市場質疑,但信威集團曾澄清,該項目是由王靖100%持股的公司參與,與上市公司相互獨立,不存在投資關系和資金占用,同時否認了該項目工程延遲的情況。
一連串的宏大藍圖也讓信威集團股價一路飛升,2015年6月,信威集團股價最高超過67元/股,市值高達2000億元。撐得愈來愈大的泡沫終將迎來它的破碎時刻。2016年12月23日,有媒體發布一篇題為《信威集團隱匿巨額債務,神秘人套現離場》的長篇報道,揭露了信威集團的實際運營狀況,并推測已經有部分股東通過減持套現巨額財富。信威集團的股價當日迅速跌停。在接到上交所的問詢函后,2016年12月26日,信威集團緊急申請停牌,直至2019年7月才復牌,此后公司股價連續42個交易日跌停。
2022年5月,信威集團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并于去年底受到行政處罰。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威集團的資產總額為5.63億元,負債總額為95.3億元,凈資產為-89.67億元,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由于無人對信威集團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依法裁定公司破產。
連續7年虛增營收超90億元
2023年12月22日,北京證監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更加清楚詳細地讓外界看清,信威集團及北京信威編織出的巨大謊言網上的細枝末節。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信威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隱瞞對海外公網業務多個項目采購商的控制關系,連續多年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規。其中,北京信威隱瞞對柬埔寨項目、烏克蘭項目海外采購商的控制關系,向信威集團提供虛假的財務數據,2011-2013年各年度分別虛增收入9.92億元、8.28億元、22.72億元,分別虛增利潤總額7.26億元、7.67億元、21.26億元。
2014年起,信威集團隱瞞對柬埔寨項目、尼加拉瓜項目、坦桑尼亞項目、巴拿馬項目、烏克蘭項目海外采購商的控制關系,2014-2017年虛增收入7855.97萬元、21.13億元、27.03億元、7143.02萬元;2018年、2019年對柬埔寨項目、尼加拉瓜項目、坦桑尼亞項目本應在合并報表層面抵銷的應收款項單項計提了壞賬準備,導致分別多計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14.42億元、15.39億元。
王靖作為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裁,組織、實施財務造假,簽署確認虛假財務數據;余睿作為時任董事、副總裁兼財務總監,主管公司的財務工作,知悉、部分參與實施對海外采購商管控活動,簽署確認虛假財務數據;劉昀作為時任副總裁,負責國際業務,知悉、部分參與實施對海外采購商管控活動,妨礙、干擾中介機構核查工作,簽署確認虛假財務數據。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信威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900萬元的罰款;對王靖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對余睿、劉昀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的罰款。
彼時,信威集團、余睿、劉昀在聽證會上均提出,信威集團對案涉海外公網項目采購商不構成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控制關系,不存在信息披露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同時,信威集團提出,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客觀上可能無力執行處罰決定;余睿提出,北京信威海外項目業務模式和流程等大多在自己任財務負責人前已經形成,自己對相關業務不了解也未參與,接管相關工作后對后續開展的海外業務進行了一致性的會計處理,不存在過錯,不應認定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劉昀提出,自己已勤勉盡責,不存在干擾現場核查工作的情形。經復核后,北京證監局對上述申辯意見均未采納。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持續落實
據北京金融法院消息,該案庭審中,合議庭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案涉域外證據是否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本案所涉情形是否構成《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所規定的控制關系、三名原告是否應對該科技集團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等爭議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分別陳述起訴理由、起訴請求、發表答辯意見,并進行了充分的辯論。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賈文勤全程參與庭審,并就案件爭議的實質性解決發表了意見。她表示,北京證監局將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將一如既往地支持和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并在積極應訴的過程中不斷推進證券糾紛的源頭治理等工作。
證監系統派出機構局長出庭應訴如今并不少見。2022年,北京金融法院對中科云網時任董事長、總裁王禹皓不服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的行政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這也是證監系統首例由派出機構局長出庭應訴的案件,充分體現了證券監管部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監管自信,切實支持、尊重司法機關權威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有法律人士表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是法律規定的重要制度,不僅可以提升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能力和水平,增強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有效紓解官民對立情緒、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均具有積極意義。運用到金融領域,對于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促進提升金融監管法治化水平發揮著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何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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