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2024年12月17日 00:0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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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77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于2024年12月16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以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由董事長戴立忠博士主持,應出席董事10人,實際出席董事10人。會議的通知、召開及審議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一致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

  內容: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結合公司2023年季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董事會同意對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進行調整,由9.26元/股調整為8.55元/股,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相同。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9)。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關聯董事戴立忠、彭鑄、劉佳、喻霞林回避表決。

  2、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內容: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16日為預留授予日,以8.5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0)。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關聯董事戴立忠、彭鑄、劉佳、喻霞林回避表決。

  3、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內容:同意聘任連政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1)。

  表決結果: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82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自愿披露相關產品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圣湘生物”)的產品猴痘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熒光PCR法)于近日收到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注冊證》,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產品注冊相關情況

  ■

  二、對公司的影響

  2024年8月14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猴痘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截止至10月31日,全球126個國家/地區累計報告猴痘確診病例115,101例;11月22日,由于病例和受影響國家的數量繼續上升,世界衛生組織決定維持對猴痘疫情的最高級別警戒。

  作為一種典型的病毒性人畜共患病,猴痘病毒主要發生在非洲中部和西部地區熱帶雨林,感染后的主要癥狀包括發熱、淋巴結腫大和全身水皰膿皰,與一些出疹性疾病(如水痘、天花、單純皰疹等)存在相似之處,僅靠臨床癥狀對病原進行區分并不可靠。

  目前實驗室檢測猴痘病毒的主要方法包括:病毒分離和鑒定、血清學檢測、PCR檢測、抗原抗體檢測等。WHO發布的《全球猴痘戰略準備與應對計劃》明確指出,PCR檢測是針對猴痘病毒診斷的金標準,可以快速、準確地區分猴痘病毒與其他相似病毒,對于疾病的早期診斷和疫情防控非常重要。

  公司本次獲證的檢測產品采用實時熒光PCR技術,可定性檢測人皮膚病變拭子中的猴痘病毒特異性保守區域基因,靈敏度高,精準性好、可及性強,可為臨床輔助診斷提供參考。目前,公司猴痘檢測試劑已經取得歐盟、英國、北愛爾蘭、哥倫比亞、印尼、沙特、摩洛哥等多個地區和國家的注冊準入證書,可滿足多種檢測場景需求,助力全球猴痘疫情防控。

  三、風險提示

  上述產品獲批后的未來業績受市場拓展力度、品牌綜合影響力及市場實際需求等多重因素影響,產品銷售及利潤貢獻具有不確定性,尚無法預測其對公司未來業績的具體影響。

  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80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日:2024年12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數量:124.12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582,388,006股的0.21%。

  ●??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4年12月16日為預留授予日,以8.5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限制性股票。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3年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2023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3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3、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3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3年第十三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2023年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預留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本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的差異情況

  根據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若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歸屬登記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確定以2023年12月8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622元(含稅)。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以2024年6月7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確定以2024年9月25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50元(含稅)。

  上述權益分派事項已實施完畢。

  結合公司已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本激勵計劃調整后的授予價格=9.26-0.2622-0.2-0.25=8.55元/股。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相同。

  除上述調整內容外,本次預留授予的內容與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一致。

  (三)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和監事會發表的明確意見

  1、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確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出現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16日為預留授予日,以8.5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確定的激勵對象是否符合授予條件進行核實,對以下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1)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權益的條件。

  (2)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公司確定本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本激勵計劃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將本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確定為2024年12月16日,并同意以8.5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限制性股票。

  (四)權益授予的具體情況

  1、預留授予日:2024年12月16日

  2、預留授予數量:124.12萬股。

  3、預留授予人數:56人

  4、預留授予價格:8.55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或從二級市場回購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情況:

  (1)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作廢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2)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個月后,且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但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間內不得歸屬。

  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激勵對象在限制性股票歸屬前發生減持股票行為,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對短線交易的規定自最后一筆減持之日起推遲6個月歸屬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激勵對象歸屬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約定期間歸屬條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或遞延至下期歸屬,由公司按本激勵計劃的規定作廢失效。

  在滿足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后,公司將統一辦理滿足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歸屬事宜。

  7、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

  注:1、上表中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

  3、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的情況

  1、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均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同意公司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日為2024年12月16日,并同意以授予價格8.55元/股向符合條件的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限制性股票。

  三、會計處理方法與業績影響測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參照《股份支付準則應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為定價模型,公司運用該模型以2024年12月16日為計算的基準日,對預留授予的124.12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了測算。具體參數選取如下:

  (1)標的股價:22.70元(預留授予日收盤價)

  (2)有效期分別為:1年、2年、3年(預留授予日至每期首個歸屬日的期限)

  (3)歷史波動率:19.49%、16.00%、16.52%(分別采用上證指數最近一年、兩年、三年的年化波動率)

  (4)無風險利率:1.50%、2.10%、2.75%(分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二)預計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司向激勵對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4.12萬股,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作為公司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成本將在本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照歸屬比例進行分期確認,且在經營性損益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

  本激勵計劃的成本將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計,在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正向作用情況下,本激勵計劃成本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考慮到本激勵計劃對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業務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本激勵計劃將對公司長期業績提升發揮積極作用。

  上述攤銷費用預測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最終影響以會計師所出的審計報告為準。

  四、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調整及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相應的審議批準程序;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預留授予的條件已經成就,本次預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勵對象、授予數量及授予價格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及預留授予事項尚需按照《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認為:本激勵計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本次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日、授予價格、授予對象、授予數量等的確定以及本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79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同意將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由9.26元/股調整為8.55元/股,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相同。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一)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3年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2023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二)2023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王善平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三)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3年12月13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四)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五)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3年第十三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2023年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六)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預留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預留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本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調整事由及調整結果

  (一)調整事由

  根據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若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歸屬登記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確定以2023年12月8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622元(含稅)。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以2024年6月7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

  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確定以2024年9月25日為股權登記日,以當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50元(含稅)。

  上述權益分派事項已實施完畢。

  (二)調整結果

  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本激勵計劃,結合前述調整事由,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按如下方法進行調整: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授予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額。

  結合公司已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本激勵計劃調整后的授予價格=9.26-0.2622-0.2-0.25=8.55元/股。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相同。

  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由公司董事會通過即可,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調整因公司實施權益分派所致,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實質影響。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調整事項進行了核查,認為董事會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對本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進行調整的事由恰當、充分,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將本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由9.26元/股調整為8.55元/股。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價格調整及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相應的審議批準程序;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預留授予的條件已經成就,本次預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勵對象、授予數量及授予價格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及預留授予事項尚需按照《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78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2024年第七次臨時會議于2024年12月16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譚寤女士主持,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及審議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一致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

  內容:監事會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調整事項進行了核查,認為董事會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進行調整的事由恰當、充分,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將本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由9.26元/股調整為8.55元/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9)。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內容:根據《管理辦法》和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確定的激勵對象是否符合授予條件進行核實,對以下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1)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權益的條件。

  (2)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公司確定本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本激勵計劃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將本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確定為2024年12月16日,并同意以8.55元/股的授予價格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24.12萬股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0)。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688289????????????證券簡稱:圣湘生物????????????公告編號:2024-081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2024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決定聘任連政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簡歷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附: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連政,1976年9月出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浙江大學碩士,曾先后于國企及民企擔任高管、上海市奉賢區發改委等政府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目前兼任:民革中央專委會委員、民革上海市委專委會副主任、民革浦東新區區委委員、河南省十二屆、十三屆政協委員、浦東新區政協委員,先后多篇提案獲省市主要領導批示,多次獲得省市級榮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連政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聯關系,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沒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經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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