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27?????????證券簡稱:冠捷科技???????公告編號:2024-047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選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林相如先生由于職務變動,被提名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擬聘副總裁)。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鑒于此,林相如先生申請辭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職務。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于近日召開職工大會,會議選舉文孟娟女士為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附后),與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任期同第十一屆監事會。
特此公告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文孟娟女士,1976年生,中國國籍,畢業于廣西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曾任嘉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2010年4月加入冠捷科技,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OBM事業群中國區人力資源負責人。
文孟娟女士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0727?????????證券簡稱:冠捷科技????????公告編號:2024-049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電郵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經監事會審議,選舉樊來盈先生為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主席,任期同第十一屆監事會。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證券代碼:000727?????????證券簡稱:冠捷科技???????公告編號:2024-048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電郵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經董事會審議,選舉宣建生先生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及主任委員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戰略委員會。經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及主任委員如下:
審計委員會成員:蔡清福(主任委員)、曾文仲、高以成
提名委員會成員:高以成(主任委員)、宣建生、孔雪屏、曾文仲、蔡清福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曾文仲(主任委員)、宣建生、宋少文、蔡清福、高以成
戰略委員會成員:宣建生(主任委員)、楊林、黃程、高以成
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資格審核,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以下人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一)聘任公司總裁
經董事會審議,聘任宣建生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聘任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
經總裁提名、董事會審議,聘任陳優珠先生、張強先生、鄭文杰先生、莊長憲先生、林相如先生、孫麗莉女士為公司副總裁,張強先生兼任公司財務總監,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簡歷附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經董事長提名、董事會審議,聘任郭鎮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簡歷附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其中聘任財務總監議案亦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提名委員會審議意見:擬聘任高級管理人員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相關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未有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選聘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將聘任公司總裁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審計委員會審議意見:張強先生具備履行財務總監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財務總監候選人提名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同意聘任張強先生擔任公司財務總監,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經董事會審議,聘任徐歆先生、鄧文韜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開展工作,任期同第十一屆董事會(簡歷附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部分高級管理人員任期滿離任情況
本次換屆選舉完成后,公司原副總裁黃文輝先生、王必祿先生、黃秀娟女士任期滿離任,仍將繼續在公司擔任重要職務。截止公告日,前述任期滿離任人員未持有公司股票。
黃文輝先生、王必祿先生、黃秀娟女士在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始終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為公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黃文輝先生、王必祿先生、黃秀娟女士任職期間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冠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1.宣建生先生,參見2024-031《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暨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2.陳優珠先生,1970年生,中國國籍,畢業于西安交通大學審計學專業。曾任職于福州閥門廠;1993年2月加入冠捷科技,先后負責企業財務管理、廠區運營管理、事業群運營管理等工作,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及管理經驗,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資深副總裁、ODM事業群總經理,2021年5月18日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
陳優珠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3.張強先生,1975年生,中國香港籍,畢業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后于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歷任芯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云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具有豐富的財務管理和資本運作經驗;2015年2月加入冠捷科技,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CFO、資本市場與投資者關系/法務/OBM企業社會責任功能主管,2023年6月1日起擔任本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
張強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4.鄭文杰先生,1973年生,中國臺灣籍,畢業于臺灣科技大學,獲得電子工程學士與碩士學位,后于北京大學獲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8年7月加入冠捷科技,歷任廈門廠研發主管及集團電視、影音產品技術研發主管等工作,曾任職廣州視源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機事業部副總裁,具有豐富的研發技術及管理經驗,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OBM事業群技術研發主管。
鄭文杰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5.莊長憲先生,1974年生,中國臺灣籍,勤益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士,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畢業。1998年3月加入冠捷科技,主要負責產品架構、產品研發、新技術導入,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ODM事業群技術研發主管。
莊長憲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6.林相如先生,1975年生,中國臺灣籍,倫敦大學城市學院貝葉斯商學院投資管理碩士研究生學歷,紐約長島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于瑞銀環球資產管理臺灣分公司、聯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在投資管理和金融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2006年10月加入冠捷科技,曾任本公司職工監事,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總裁辦公室管理部主管兼OBM事業群人力資源功能主管。
林相如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7.孫麗莉女士,1973年生,中國香港籍,畢業于廈門大學,主修國際會計專業獲學士學位,后于香港中文大學獲專業會計學碩士學位。曾先后任職于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飛利浦電子香港有限公司、Gibson?Innovations?Limited,具有豐富的財務分析管理、稅務和資金操作經驗;2018年9月加入冠捷科技,現任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副財務長、資金長、影音(AVA)事業部負責人。
孫麗莉女士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8.郭鎮先生,1975年生,中國國籍,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曾任深圳魯發實業有限公司財務主管、采購主管,長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采購工程師、董事會辦公室業務主辦,深圳長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業務主辦,中國長城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投資部經理、法務部主任、董事會秘書;2020年5月加入冠捷科技,2021年6月8日起擔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
郭鎮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事務代表簡歷
1.徐歆先生,1977年生,中國國籍,畢業于英國魯頓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飛東照明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飛新照明有限公司財務部成本主管,施樂輝醫用產品(蘇州)有限責任公司財務部財務主管,南京普霏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財務經理,南京中電熊貓平板顯示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科長,南京華東電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科長、證券事務代表。2021年6月8日起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徐歆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2.鄧文韜先生,1985年生,中國國籍,畢業于電子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科學士,中級經濟師。曾任博世汽車檢測設備(深圳)有限公司軟件工程師,中國長城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21年6月8日起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鄧文韜先生未在本公司股東關聯方任職,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聯系方式
董事會秘書郭鎮先生、證券事務代表徐歆先生、鄧文韜先生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熟悉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履行職責相關的專業能力與從業經驗。聯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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