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人:浙江浙大網新圖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網新圖靈”),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次擔保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對網新圖靈的擔保余額為6,632萬元(不含本次擔保)。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基本情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網新圖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1,0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并簽署了《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平銀杭交三綜字20241009第001號)。公司為網新圖靈的該筆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一年。網新圖靈其他股東為本次擔保責任向公司提供對應股權比例的擔保。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網新圖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2)。
因業務開展需要,網新圖靈提前終止上述流動資金貸款,并重新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最高額1,000萬元的銀行信貸業務。公司為網新圖靈的該銀行信貸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同主債務合同。網新圖靈其他股東為本次擔保責任向公司提供對應股權比例的擔保。
(二)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為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的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5,8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其中公司為網新圖靈的融資提供不超過人民幣9,000萬元的擔保,控股子公司浙江圖靈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為網新圖靈的融資提供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的擔保。擔保額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5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之日止。
本次擔保事項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額度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擔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對網新圖靈的擔保總額為8,000萬元,擔保余額為6,632萬元。本次擔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對網新圖靈的擔保總額為9,000萬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浙江浙大網新圖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731506654U
3、成立時間:2001年08月15日
4、注冊地:杭州市濱江區濱安路1197號6幢425室
5、主要辦公地點:杭州市拱墅區祥園路139號浙大網新·智慧立方
6、法定代表人:陳健
7、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0萬元
8、主營業務: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企業管理咨詢;數據處理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零售;計算機及辦公設備維修;家用電器銷售及安裝服務;智能家庭消費設備銷售;通訊設備銷售;安防設備銷售;計算機及通訊設備租賃;辦公設備租賃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9、財務狀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
10、影響被擔保人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無
11、關聯關系:公司持有網新圖靈55%的股權。
12、其他股東情況:寧波梅山保稅港區自勝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網新圖靈45%的股權。
13、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否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債權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乙方(保證人):浙大網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擔保期限:同主債務合同《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平銀杭交三綜字20241009第001號)
3、擔保金額:擔保的主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4、其他股東方是否提供擔保及擔保形式:網新圖靈其他股東為本次擔保向公司提供對應股權比例的擔保。
5、反擔保情況及形式:無
6、其他重要條款:
6.1?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內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及其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之和。
6.2?違約條款
出現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宣布主債權及/或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承擔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付款責任;對于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表外授信業務,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履行保證金追加義務至表外授信名義金額的100%以備對外履約;
(2)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3)甲方依法向乙方的債務人主張代位求償權,或請求法院撤銷乙方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配合與協助,甲方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4)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網新圖靈一直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信譽良好、運作正常,不存在較大的償債風險,目前無逾期債務。本次網新圖靈因業務開展需要,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最高額1,000萬元的銀行信貸業務以保證經營,公司董事會認為該筆貸款符合其經營實際,為其提供擔保可以保障其獲得銀行的流動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擔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額度范圍內,公司對網新圖靈有充分的控制權,且網新圖靈其他股東為本次擔保責任向公司提供對應股權比例的擔保,對其擔保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為88,693萬元,全部為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6.16%,其中公司為子公司共同承擔債務余額4,874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44%。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網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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