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理財產品投資內容:收回到期理財產品46,000萬元;辦理購買理財產品57,000萬元
●??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受托方: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營業部、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營業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新時代支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華麗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長興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營業部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收回到期理財產品金額為人民幣46,000萬元;辦理購買理財產品金額為人民幣57,000萬元
●??購買的理財產品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利率-掛鉤中債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372Z)、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鉤匯率)2024年TGG24001722期人民幣產品、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月月存第5期產品2、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8期(月月滾利9期特供款)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9期(月月滾利GBPUSD看漲)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第444期C款、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449Z)
●??購買的理財期限為:36天、34天、92天、30天、29天、29天、27天、28天
●??履行的審議程序: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同意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業務的額度為不超過12億元(單日最高余額)。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載《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4-085)。
根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同意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業務的決議,現將公司及子公司近期收回及購買理財產品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財概況
(一)委托理財目的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生產建設并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部分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階段性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有效降低財務成本,為公司和股東謀求較好的投資回報。
(二)資金來源
本次購買理財資金來源為閑置自有資金。
(三)委托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1、收回到期理財產品情況
近日,公司對已到期理財產品“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258】期收益憑證(本金保障型浮動收益憑證)、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定制第十期產品92、廈門銀行漳州旗濱玻璃有限公司定制型、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月月存第1期產品11、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月月存第2期產品11、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37期(月月滾利8期承接款A)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本息進行了收回,上述理財產品本金合計46,000萬元,已收回本金合計46,000萬元;實現收益97.66萬元。
2、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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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計”金額與按分項數據相加金額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委托理財的具體情況
(一)委托理財合同主要條款
1、公司全資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利率-掛鉤中債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372Z)5,000萬元
(1)產品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利率-掛鉤中債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372Z)
(2)投資期限:36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1月25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7)產品掛鉤指標:中債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年化收益率=1.05%+0.90%×n/N,其中N為觀察期內掛鉤標的交易日總天數,n為觀察期內掛鉤標的的定盤價在[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145%,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145%]區間內的交易日天數。上述定盤價指觀察日當日中國債券信息網(http://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債國債收益率曲線(到期),待償期(10.0Y)的收益率。交易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業銀行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均對外正常營業的營業日。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計息天數÷365。
2、公司全資孫公司漳州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鉤匯率)2024年TGG24001722期人民幣產品10,000萬元
(1)產品名稱: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鉤匯率)2024年TGG24001722期人民幣產品
(2)投資期限:34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1月26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0日
(7)產品掛鉤指標:東京時間下午3點參考彭博“BFIX”頁面“EURT150Curncy”顯示的歐元/美元中間即期匯率,按照舍位法精確到小數點后5位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按照掛鉤標的的價格表現,向投資者支付浮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收益1.30%或1.73%或1.83%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
3、公司全資孫公司深圳市新旗濱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購買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1,000萬元
(1)產品名稱: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
(2)投資期限:92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1月25日
(6)產品到期日:2025年2月28日
(7)產品掛鉤指標:黃金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按照掛鉤標的的價格表現,向投資者
支付浮動收益。預期到期收益率1.3%或2%。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
4、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新旗濱科技有限公司購買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1,000萬元
(1)產品名稱: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
(2)投資期限:92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1月25日
(6)產品到期日:2025年2月28日
(7)產品掛鉤指標:黃金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按照掛鉤標的的價格表現,向投資者
支付浮動收益。預期到期收益率1.3%或2%。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
5、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旗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購買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1,000萬元
(1)產品名稱:招商銀行點金系列看漲兩層區間92天結構性存款(產品代碼:NSZ08632)
(2)投資期限:92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1月25日
(6)產品到期日:2025年2月28日
(7)產品掛鉤指標:黃金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按照掛鉤標的的價格表現,向投資者
支付浮動收益。預期到期收益率1.3%或2%。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
6、公司購買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月月存第5期產品2金額12,000萬元
(1)產品名稱:中國光大銀行2024年掛鉤匯率對公結構性存款月月存第5期產品2
(2)投資期限:30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1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7)產品掛鉤指標:BLOOMBERG于東京時間11:00公布的BFIXAUDNZD即期匯率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若觀察日匯率小于等于N-0.0348,產品收益率按照1%執行;若觀察日匯率大于N-0.0348、小于N+0.0191,收益率按照2.15%執行;若觀察日匯率大于等于N+0.0191,收益率按照2.25%執行。N為起息日后T+1工作日掛鉤標的匯率。產品觀察日:2024年12月30日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計息天數÷360,計息方式:30/360。
7、公司全資子公司長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8期(月月滾利9期特供款)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4,500萬元
(1)產品名稱: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8期(月月滾利9期特供款)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
(2)投資期限:29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2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7)產品掛鉤指標:歐元兌美元匯率,彭博“BFIX"頁面“EURUSD”的定盤價。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第四位。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本產品保底收益率0.85%,浮動收益率為0%或1.35%(中檔浮動收益率)或1.55%(高檔浮動收益率)。中檔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中檔浮動收益率,高檔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高檔浮動收益率。期初價格為2024年12月03日北京時間14點的產品掛鉤標的價格,上限價格為“期初價格×103.52%”,下限價格為“期初價格×94.82%”,觀察價格為產品觀察日北京時間14點的產品掛鉤標的價格。如果觀察價格小于下限價格,兌付保底收益率;如果觀察價格大于等于下限價格且小于上限價格,兌付中檔收益率;如果觀察價格大于等于上限價格,兌付高檔收益率。上述匯率價格均取小數點后4位,如果屆時約定的參照頁面不能給出本產品所需的價格水平,浦發銀行本著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選擇市場認可的合理價格水平進行計算。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動收益率)×計息天數÷360,以單利計算實際收益。其中:計息天數=產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間,整年數×360+整月數×30+零頭天數,算頭不算尾。
8、公司全資子公司長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9期(月月滾利GBPUSD看漲)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5,500萬元
(1)產品名稱:利多多公司穩利24JG3579期(月月滾利GBPUSD看漲)人民幣對公結構性存款
(2)投資期限:29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2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7)產品掛鉤指標:英鎊兌美元匯率,彭博“BFIX"頁面“GBPUSD”的定盤價。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第四位。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本產品保底收益率0.85%,浮動收益率為0%或1.30%(中檔浮動收益率)或1.50%(高檔浮動收益率)。中檔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中檔浮動收益率,高檔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高檔浮動收益率。期初價格為2024年12月03日北京時間14點的產品掛鉤標的價格,上限價格為“期初價格×104.21%”,下限價格為“期初價格×94.25%”,觀察價格為產品觀察日北京時間14點的產品掛鉤標的價格。如果觀察價格小于下限價格,兌付保底收益率;如果觀察價格大于等于下限價格且小于上限價格,兌付中檔收益率;如果觀察價格大于等于上限價格,兌付高檔收益率。上述匯率價格均取小數點后4位,如果屆時約定的參照頁面不能給出本產品所需的價格水平,浦發銀行本著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選擇市場認可的合理價格水平進行計算。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動收益率)×計息天數÷360,以單利計算實際收益。其中:計息天數=產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間,整年數×360+整月數×30+零頭天數,算頭不算尾。
9、公司全資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第444期C款7,000萬元
(1)產品名稱: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第444期C款
(2)投資期限:27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3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0日
(7)產品掛鉤指標:觀察期內每日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面顯示的歐元/美元匯率中間價,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5位,表示為一歐元可兌換的美元數。如果某日彭博“BFIX”頁面上沒有顯示相關數據,則該日指標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個可獲得的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面顯示的歐元/美元匯率中間價。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0.40%+1.89%×N/M,0.40%,1.89%均為預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為觀察期內掛鉤標的小于匯率觀察區間上限且高于匯率觀察區間下限的實際天數,M為觀察期實際天數。客戶可獲得的預期最低年化收益率為:0.40%,預期可獲最高年化收益率2.29%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請以實際到期收益率為準。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如到期日根據工作日準則進行調整,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也按照同一工作日準則進行調整),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3位四舍五入,具體以工商銀行實際派發為準。
10、公司購買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第444期C款2,000萬元
(1)產品名稱:中國工商銀行掛鉤匯率區間累計型法人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專戶型2024年第444期C款
(2)投資期限:27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3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0日
(7)產品掛鉤指標:觀察期內每日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面顯示的歐元/美元匯率中間價,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5位,表示為一歐元可兌換的美元數。如果某日彭博“BFIX”頁面上沒有顯示相關數據,則該日指標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個可獲得的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面顯示的歐元/美元匯率中間價。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0.40%+1.89%×N/M,0.40%,1.89%均為預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為觀察期內掛鉤標的小于匯率觀察區間上限且高于匯率觀察區間下限的實際天數,M為觀察期實際天數。客戶可獲得的預期最低年化收益率為:0.40%,預期可獲最高年化收益率2.29%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請以實際到期收益率為準.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如到期日根據工作日準則進行調整,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也按照同一工作日準則進行調整),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3位四舍五入,具體以工商銀行實際派發為準。
11、公司全資子公司長興旗濱玻璃有限公司購買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449Z)8,000萬元
(1)產品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聚贏匯率-掛鉤歐元對美元匯率結構性存款(SDGA242449Z)
(2)投資期限:28天
(3)投資及收益幣種:人民幣
(4)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5)產品起始日:2024年12月3日
(6)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7)產品掛鉤指標:東京時間下午15:00彭博BFIX界面顯示的歐元對美元匯率中間價
(8)產品預期收益率(年):年化收益率=1.05%+0.95%×n/N,其中N為觀察期內歐元對美元匯率交易日總天數,n為觀察期內歐元對美元匯率的定盤價在[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0318,期初觀察日定盤價+0.0318]區間內的交易日天數。上述定盤價指觀察日當日東京時間下午15:00彭博BFIX界面顯示的歐元對美元匯率中間價,交易日指彭博BFIX界面公布價格的日期。
(9)產品收益計算方式:預期收益=產品本金×預期年化收益率×產品實際存續天數/365
(二)委托理財的資金投向
結構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監管規定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范圍,產品內嵌衍生品部分與匯率、利率、貴金屬、大宗商品、指數等標的掛鉤。
(三)公司對本次委托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分析
公司將風險控制放在首位,對理財產品投資嚴格把關,謹慎投資。
1.投資風險
公司開展的投資理財業務,通過選取安全性高、低風險、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可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變化等帶來的投資風險;但盡管上述理財產品屬于安全性較高投資品種,考慮到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影響的風險,投資的實際收益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擬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財業務,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必要時可外聘人員、委托相關專業機構,對投資品種、止盈止虧等進行研究、論證,提出研究報告。如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資金使用情況由公司審計及風險委員會進行日常監督。
(3)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投資理財產品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規操作情況可提議召開董事會,審議停止該投資。
(4)公司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理財產品的購買以及損益情況。
公司本次購買的理財產品符合董事會和公司內部資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財受托方的情況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況
1、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100018988F
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注冊資本:4,378,241.8502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結匯、售匯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無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2、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185379H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注冊資本:1,142,489.4787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辦理人民幣存、貸、結算、匯兌業務;人民幣票據承兌和貼現;各項信托業務;經監管機構批準發行或買賣人民幣有價證券;外匯存款、匯款;境內境外借款;在境內境外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貿易、非貿易結算;外幣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放款;代客買賣外匯及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黃金進口業務;經有關監管機構批準或允許的其他業務。(《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5年5月1日)
控股股東: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0001686XA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注冊資本:2,521,984.5601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離岸金融業務;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證券投資基金托管。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4、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100011743X
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吳利軍
注冊資本:4,667,909.5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5、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13221158XC
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張為忠
注冊資本:2,935,208.0397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離岸銀行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6、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00000100003962T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國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廖林
注冊資本:35,640,625.7089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同業拆借業務;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各類匯兌業務;代理資金清算;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銷售業務;代理發行、代理承銷、代理兌付政府債券;代收代付業務;代理證券資金清算業務(銀證轉賬);保險兼業代理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務;保管箱服務;發行金融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托管業務;企業年金受托管理服務、年金賬戶管理服務;開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記、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貸款承諾;企業、個人財務顧問服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幣兌換;出口托收及進口代收;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發行、代理發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匯金融衍生業務;銀行卡業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業務;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二)受托方主要財務指標
公司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受托方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16)、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001)、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36)、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1818)、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00)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1398),均屬于已上市金融機構。上述受托方主要財務指標情況詳見其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等資料。
(三)公司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受托方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無關聯關系。
(四)公司董事會盡職調查情況
公司董事會查閱了受托方相關工商信息及財務資料,未發現存在損害公司理財業務開展的具體情況。
四、對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二)理財業務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到期贖回的理財本金余額為93,000萬元,占公司2024年9月末貨幣資金余額(該數據未經審計)的比例為32.95%。
公司賬戶資金以保障經營性收支為前提,公司開展的理財業務,在確保公司當前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和保證自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公司理財業務并非以中長期投資為目的,只針對資金統籌管理出現銀行賬戶資金短期閑置時,為提高資金效率,降低財務成本,購買短期保本型或穩健型、低風險型的理財投資產品。用于理財的資金周期短,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且有利于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收益和投資回報,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財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的影響。
五、投資風險提示
盡管本次公司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產品,屬于低風險投資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可能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六、履行的決策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組織召開獨立董事專門會議2024年第六次會議、審計及風險委員會2024年第四次會議、戰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2024年第五次會議、財務及預算委員會2024年第二次會議、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業務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業務的額度為不超過12億元(單日最高余額)。
七、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為:累計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資金453,000萬元(含本次理財金額,共83筆;其中理財投資單日最高余額為110,000萬元),已收回360,000萬元(64筆),期末尚未到期理財產品本金余額為93,000萬元(19筆)。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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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備查附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本次辦理理財產品的相關業務憑證。
特此公告。
株洲旗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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